正文 第44章 淺談不當的家庭教育與青少年成長的關係(1 / 2)

渝北中學 龔自芬

家庭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家庭關係就是社會的縮影,它能集中影響孩子的成長。家庭是孩子接受教育最早的地方,一個人的童年、少年時期所受的家庭教育往往對他一生具有決定性的作用。青少年的行為模式很大程度上是在家庭成員的行為影響中逐步形成的。因此,不當的家庭教育對青少年的成長極為不利,甚至會讓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一、不良的家庭環境是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導火線

(一)父母的不良惡習

青少年好奇心強,可塑性大,善於模仿,但其分辨是非、控製自己意誌的能力相對較弱。所以父母有賭博、酗酒、盜竊、賣淫嫖娼等不良惡習,會給子女惡劣的影響,並使他們效仿大人的不良行為行事,在其心靈中日漸孕育違法犯罪的種子。

(二)不和睦的家庭關係

家庭成員之間特別是夫妻之間經常斥責、吵罵、揭短、廝打,孩子沒有歡樂,享受不到父愛、母愛和家庭的溫馨,有的隻是恐懼、憂慮和失望。這種家庭成長的子女往往性格內向、孤僻自卑或向攻擊敵視方向發展,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引誘,就會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殘缺是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助推器

隨著離婚率的不斷上升,單親家庭日益增多,這給子女學習、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響。據我了解,一般離婚家庭的父母性格都比較暴躁、易怒,對孩子的教育缺乏耐心,往往會把孩子當成“出氣筒”。這種“粗暴”管教,易使孩子的思維觀念、性格習慣走向極端,出現性格扭曲或個性畸形,一部分孩子因此產生嚴重的情緒障礙,悲觀失望,痛恨父母,嫉妒他人,不滿現實,形成一種反社會的心理,繼而引發犯罪。

三、家庭教育失當是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催化劑

(一)溺愛,“愛殺”孩子

在父母溺愛中泡大的孩子,從幼年時就習慣於把自己的需要和願望看成家庭中最重要的,他們最終會成為自私自利、獨斷專行的人。前蘇聯教育家馬卡連說:“父母像牛馬一樣忍受最大犧牲嬌慣出來的孩子不是社會的叛徒,就是家庭的暴君。為人父母的不幸,就在於他無微不至的愛在愛殺孩子的同時,也為自己,為社會種下了禍根。”

(二)粗暴打罵,推孩子入泥潭

一名合格的家長,要對現代的教育理念、家庭德育觀念和人才觀有所了解,轉變育人觀念。但是,很多家長對孩子的成長規律以及家庭教育的方式和方法知之甚少,對孩子存在的心理問題更是不知所措。很多時候,家長通常忽略與孩子在思想、情感上的交流,普遍存在所謂的“代溝”現象。當子女達不到自己的期望或者發現孩子犯了錯誤或有劣跡時,不是說服教育,而是抱著“黃荊棍下出好人”的信條,不分青紅皂白對孩子打罵一番,甚至趕出家門,使孩子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緒對立、互不信任的局麵,增大了親子之間的隔閡。造成孩子性格孤僻、冷漠、脾氣暴躁、情緒自卑、行為自私,流落到社會上去找“同情”、“溫暖”,性格逐漸顯示出粗暴和攻擊性,有的在引誘、威脅下走向犯罪。

(三)包庇縱容,送孩子入高牆

父母在發現孩子思想、心理有異常表現和不良傾向時,應立即弄清情況,對症下藥,尤其是發現子女犯罪後,更不能為其開脫罪責。常言道:“千裏之堤,潰於蟻穴。”不少青少年在最初出現不良行為時,做父母的往往不以為然,熟視無睹,等子女犯罪時不是勸其改邪歸正,而是包庇袒護,助紂為虐,使孩子在失足的泥潭裏越陷越深。

(四)用錢示愛,變孩子為精神乞丐

撫養子女是父母的責任,但有的家長為了避免孩子因“窮酸”而讓同齡人看不起,為了彌補其他方麵的對孩子的愧疚而著意為孩子買高檔食品、品牌衣服、時尚玩具等。馬克思說:“把醜惡的物質享受提高到高尚的地位會毀掉一切精神內容。”青少年從小就無節製地花錢,養成高消費的習慣,迷戀吃喝玩樂,揮霍享受,拋棄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的傳統美德是可怕而危險的。當他們手中的錢無法買回他們的需要時,必然以非法的手段去牟取。

(五)父母無暇管教,放任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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