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後記:無畏的混搭(1 / 1)

坦白講,當初開博就是為了完成任務,全因朋友的朋友把我的穿衣品位、我的文字、我的時尚媒體人經曆當回事地推薦給了搜狐的編輯。一開始,覺得還蠻好玩,每天隻是把自己的裝扮拍下來放在博客上就能讓朋友或者朋友的朋友交差。但是後來,成了任務,穿衣打扮不再隻是自己看著高興的事兒,總是得提著勁兒,累!結果,這一累不要緊,當下就有在時尚圈浸染多年的時裝編輯朋友給我打電話:最近的博客很混嘛!這才知道,網絡騙不了人的。隻好收起玩心,認真對待。再後來,留言的人多了,提問的人多了,連MSN上都常常有人跑出來誇我幾句,又眼瞅著點擊量呼呼地往上竄,認真裏就又多了份用心。如今,寫時裝博客已經融入我的生活中,像一日三餐。

做時尚媒體人10年間,一直忠心耿耿於《大都市BIBA》。好朋友用了最常見卻最逼真的比喻:《大都市BIBA》像你的孩子一般。想當初,帶著編輯跑到巴黎培訓,帶著一腦袋沒有消化的技術回到上海,跟一班同事一手一腳做出中國版BIBA。這中間有若幹次成就美好前程的機會,但終因為放不下《大都市BIBA》而不了了之。但是,當我有一天一點也不華麗地轉身時,卻發現舍棄其實並不難。更讓我意外的是,一邊開始在網絡的新天地裏打拚,一邊還輕而易舉用博客把自己經營成了所謂的“網絡紅人”,讓隨口給自己起的阿秋秋的稱謂跑到了爹媽給的張娟的前麵去。

某次參加一個公關活動,被人問到投身網絡的感受時,沒太過大腦就說了實話,直接拿當初做雜誌的高投入低產出與做博客的低投入高產出做了對比,據說讓現場的一些平麵媒體人很是不快。我大概是這樣說的:我每天隻用半小時更新的博客的點擊量可能要比一本花一個月時間製作的時尚雜誌的閱讀量大很多。我知道,我用手指頭輕輕捅了已經失去優越感的平麵媒體的小蠻腰,不會痛,但會不爽。

幾個月前,有位網友在我的博客裏留言說:阿秋秋,你可以出書了。差不多同一時間,時代華語的編輯也找到我,跟我談出書的事情。好吧,那就出吧,假如有人要看,假如還有市場潛質,假如能為自己留點什麼。

但是,寫什麼呢?一直覺得,穿衣打扮是很個人的事情,沒有必要用什麼獨家標準去教誰。那麼就寫態度吧,這算得上是穿衣打扮的動力和源泉。而我的態度就是混搭。因為混搭,穿衣打扮才能變得千姿百態,因為混搭,穿衣打扮才能如此誘惑人。至於方法,就看書裏的圖片吧,誰看著順眼誰就看,看不順眼就扭過頭去。

跟搜狐編輯Lisa見麵,她說:“很多人都在搜狐上寫過時裝博客,堅持下來的不多,但你堅持下來了。”好吧,人生裏又多了關於堅持的體驗。但我還是要謝謝Lisa,一個笑起來眼睛很彎很彎的漂亮女孩子,謝謝她給我機會。隻是,這堅持裏還多虧了另一個人——李平(網名小金牙),我的“禦用”攝影師。我一般都巴結著叫他李大師,為的是他能把我拍得美一點。他的那台相機,就一直鎖在公司裏,多一半的功能都發揮在了我身上。很多個早上,他一進公司,一邊放下包一邊催著我:快點拍照,你的博客該更新了。然後,就在公司的某個角落,大師花不超過10分鍾的時間拍下我當天的Look。細心的網友應該發現,我拍攝的背景已經換過好幾個,因為我的辦公室已經搬了好幾回家。差點忘了說,我的公司就是離開雜誌社後跟李大師還有王二小一起開的,做的是網絡營銷。王二小是我給起的外號,人家實際上叫王曉,蘇州美女一個。因為給了很多讚美、很多鼓勵在我的博客上,這裏一並感謝。但最要謝謝的,是那群不曾謀麵的網友,給了我一千多萬點擊的奇跡,成就我的這本書。假如,我的文章為你的穿衣打扮幫到過一點忙的話,哪怕隻有一點,我就有事沒事都偷著樂了。

有朋友說,你的膽子還真大,敢把自己的照片放在網上。其實,我是無知者無畏!這回,這話也順便用在我的這本書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