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文學 6(2 / 3)

更愈數朝,有人於閘口潛窺,見生等形狀枯瘦,疑為行屍。——二女久不修容,憔悴正如鬼也。忽有一人窺見阿大,問曰:“汝是鬼邪,或阿大未死也?”

阿大見此人是鄰村舊識,具陳本末;且言有友攜妹,欲詣前村求食,求友為先容,庶不見疑為鬼魅。友遂開閘,與四人行至其家。友曰:“村人父老,死亡過半;幼少者亦隨亂兵而謀衣食。”

友出資,為四人略置衣服。停數日,阿大瘡處已平,四人雇帆船,風順,五日達於香港。二女有姨氏住德輔道,甚有衣食,二女得姨氏所在。姨氏老矣,見二女婉慧可愛,大悅。姨氏止有一子,歲歲往外國經商。姨氏每顧二女,事事過人,頗慰晚景。周大即留為綱紀。

生自是如釋重負。一日,與阿蘭連臂登赤柱山,望海神傷。生顧阿蘭曰:“我行孤介,必不久居於此。”

阿蘭聞之,戚然改容,幾半日不言,俄低鬟問曰:“公子今欲何行?”

生曰:“吾自今以去,從僧道異人卻食吞氣耳。”

阿蘭便曰:“妾同行,得永奉歡好,庶不負公子之義,使妾殞歿,亦無恨也。”

生曰:“是何言也?餘孤窮羸弱,何足以當!”

女凝思久之,顧生曰:“妾知公子非負心者,今所以匆匆欲行,殆心有不平事耳。”

生聞言,聳然掣阿蘭之手,歔欷不能自勝矣。此時,阿蘭深感嬌泣,言曰:“士固有誌,妾與妹氏居此.盼眄公子歸來。”

生諾。二女便資給於生,莫知去處,阿蘭再三歎息。

其年,香港霍亂甚厲,姨氏掣二女移寓邊州。沿海風光秀麗。二女日與漁婦閑話,亦覺悠然自得。

姨氏閑向阿蘭曰:“語雲:‘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汝姨母為汝關懷久矣。吾有梁姓外孫,才貌相兼,家道頗贍。吾昨以求親之事,聞於外氏,外氏甚悅。但願汝福慧雙xiu,以慰吾念也。”

阿蘭聞語,視地久之,具以誠告其姨氏曰:“吾舍獨孤公子外,無心屬之人。今雖他適,公子固信士,異日必歸。請姨母勿以為念。”

姨氏笑曰:“公子佳則佳,然其人窮至無褲,安足偶吾嬌女?吾非不重公子為人,試思吾殘年向盡,安忍見吾嬌女度貧賤之日?此婚姻之所以論門第,吾不可不慎也。”

阿蘭曰:“士患無德義,不患無財;人雖貧公子,吾不貧公子也。”

他日,姨氏複勸阿蘭罷其前約,阿蘭終不改其素誌,至於九喻。姨氏怒。阿蘭日夜悒怏,都不寢食。

經一月,生更無消息。阿蘭知村間風俗劣,有搶婚之事,遂背其妹、阿大等,潛至香港,傭於上環伍家。女居停遇之甚殷渥,收為義女。女居停有外甥莫氏來省,忽窺見女,以為非人世所有,及歸,神已癡矣。父母苦問之,始得其故,於是遣人至伍家說意旨。居停欣然許之。

其人去,居停乃微笑向阿蘭曰:“古有明訓:‘男大須婚,女大須嫁。’吾今為汝覓得佳婿矣,則吾外甥莫氏。其人望族也,嚐遊學於大鹿國,得博士銜,人稱洋狀元,今在胡人鬻餅之肆任二等書記。吾為汝賀。”

阿蘭聞言不答,居停以為阿蘭心許矣。

過三日,阿蘭知期已逼,長歎曰:“人皆以我為貿易,我無心以寧,無顏以居,我終浪跡以避之耳。”遂行。

時薄暮,於九龍岸邊逢一女子,年猶未笄,斂裾將赴水死。阿蘭力救之。女曰:“吾始生失母,父名餘曰眉娘。繼母遇我無恩,往往以炭火燒餘足,備諸毒虐。父畏阿母,不之問。鄰居有老嫗,勸餘至石塘為娼,謂一可免阿母猜忌,一可擇人而事。嫗之言雖穢,然細思,嫗實至情之人,嫗之外,更無一人湣(同憫)我喻我者為可哀耳。”言已,哭泣甚哀。

阿蘭亦泫然流涕,不知所以慰之,久乃撫女言曰:“汝且勿悲,吾身內有金數環,可與汝潛遁他方,暫覓投身之處。”

女感阿蘭言,從之。二人以灰炭自汙其麵,為乞婦狀。旬日,至東館西約十裏,日將西墜。有軍將似留學生,策馬而至,見二女,勒馬欲回。二女拜跪馬前求食。軍將笑,以手探鞍,舉一人腿示二女曰:“吾儕以此度日,今僅餘一腿,爾曹猶欲問鼎耶?”言已,縱轡而去。

二女驚駭欲絕,相扶徐行。至一山村,有老者荷薪而歸。二女問:“是間有亂否?何以軍中以人肉為糧也?”

老者不答。女凡三四問,老者厲聲曰:“一何少見!吾袋中有五香人心,吾妻所製,幾忘之。”言已,出心且行且嚼。

二女見狀,憂迫特甚:此村以人為食,他事豈複可問?然日暮窮途,無可為計。二女相攜,至一旅店求宿。有女人出應,款對頗周。店內舊劣不堪,後有小門;鄰屋即主人所居,無門相通。主人既出,倒鎖店門歸寢。

時夜將半,阿蘭忽聞女主人屋有老人細聲笑曰:“女子之肉,嫩滑無倫。”又聞女主人笑聲。阿蘭就板縫中潛窺,則向所遇食人心者。

女人又言:“刀已四日不用,恐有鏽。”

老者曰:“吾當磨之。”言已,向床下牽出一蒲箱。

老者方啟箱取刀,阿蘭命眉娘即起,輕拔後關而遁。既出,於疏籬外覘之,老者燈下磨刀,窣窣有聲。二女急走。時有新月,至村側東轉有堤,見稻草堆。二女俯身匿其下,覺甚空虛。遂入,中如小室,上有數孔通光,女心稍安。阿蘭更於草下得一箱甚重,審其為富人之物,旁有駝毛氈、氣枕以及裏丁、餅幹十數罐,意村有富人藏此,用備不時之需者。二女分餅幹一罐,納袋中,餘無所取。

天明,二女方行,回顧村中,積水彌望,繼有淒厲之聲,隨風而至,始知大水為災。二女於村廟中得破鼓,僅容二人,遂乘之,順流而往,若扁舟泛大海。數日中,見難民出沒,絕為淒慘,頻以餅幹分贈之。

眉娘為阿蘭言曰:“吾記得幼時居外家,亦遭水患,吾隨外祖父止於屋背。同村有貧富二人,亦息樹間,經八日有半,富人食物將盡,貧者止餘熟山薯二,此其平日飼豬之物。富人探囊,出一金錠示貧者曰:‘若以薯子分我,我即與汝此金。’貧者以一薯易金。久之,複出一錠,向貧者言如前。貧者實饑,而心未決。富人曰:‘子何不思之甚?昨夕天邊發紅光,明後日水必退。子得金,何事不辦?’貧者心動,竟從之。富人留薯不食。又半日,貧者饑甚,垂死,富人視之恝然。訖貧者氣絕,富人徐將所予二金錠取還,推其屍水中。入夜,水果退。吾外祖見富人大惡,取楯擊其頭。富人不顧,但雙手堅掩其袋,恐楯中其金錠也。”

阿蘭曰:“此非怪事,世人均以此富人之道,為安身立命之理,可歎耳!”

亡何,大水既退,二女行乞如故,親愛愈極。

閱兩月,阿蘭暴病卒於道中,彌留之際,三呼獨孤公子,氣斷猶含笑也。

眉娘顧左右悄無人居,時夜已深,行入林中,遙見有燈火之光。既至,有宅門,徘徊獨泣。俄有人出問故,眉娘跽曰:“吾乞兒也,吾姊死於途,今欲鬻身以葬吾姊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