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小者止步)
——
【購買“名字修改”,扣除100積分;擴大儲物空間,扣除5000積分。】
——
你知道吸血鬼的傳說嗎?
你知道現實中的吸血鬼長什麼樣子嗎?
……
有傳言說吸血鬼是貴族們為了掩蓋自己吃人的惡行而編造出的形象,真實的吸血鬼其實是人。
他們不僅吸人血,還啖人肉。
他們的某些行為甚至比吸血鬼更加惡劣。
他們有的熱愛女人的大腿,有的喜歡嬰兒的頭腦,有的鍾情於內髒,有的癡迷於腐屍……
有的堅信食用人的某些部位能治療疾病,有的隻是單純喜食白肉。
甚至於在某些地方,食白肉是公認的合法行為。
……
“變態?”這事兒太過匪夷所思,導致易池直接發出了聲音,語氣裏的驚訝滿滿,引來了周圍幾人的注視。
易池意識到失態,若無其事的換了個偏僻一點的位置。
【雖然見過這方麵的變態,但沒想到還有喜歡腐屍的,嘖。】易池仔細想了想還是覺得變態。
識海裏的念歸也覺得自己本就不大的腦袋被衝擊到了,愣在原地看著眼前的數據團。
明明每個字他都認識,怎麼組合在一起他就不認識了呢?
【別愣著了,原主的記憶呢?】短暫的驚訝之後該幹活了。
【哦,我這就傳送。】
——
原主是一個單親老父親。
單親不是指離異,而是喪偶。
妻子在三年前的某一天出門時被一群醉漢奸汙後殺死了,屍體就大剌剌的被擺在馬路上。
原主給妻子收了屍,又將那群醉漢告到了法院,可那群醉漢並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
多方打聽之下,原主隻得到了一句警告:“你要不想死就別惹對方。”
原主懂了,那群醉漢家裏絕對有勢力。
原主也知道在這階級固化的社會,他根本沒有資格和對方鬥,隻好不再與對方死纏爛打,當了個軟蛋。
隻是他沒想到的是,他不再招惹對方,對方卻惦記上了他,準確的說,是他和他五歲的兒子易姆斯。
原主是一個典型的身形高挑、濃眉大眼、五官深邃、擁有一頭金色卷發的美男。
在一天中午,那五人就那麼正大光明的闖進了他家,輪流對他進行了……侵犯。
事後還打斷了原主一條腿。
原主雖然憤怒,但也知道在強大的階級差距之下他完全沒有反抗的能力,於是決定帶兒子搬家。
可就在忍著身體的不適去幼兒園接孩子時卻被告知孩子被不明人員接走了。
原主再也無法壓製心中的怒火,大聲質問孩子被別人接走了學校為什麼不打電話告知。
誰料麵對原主的怒火幼兒園員工也是不慣著,瞬間擺出上層人的姿態,將原主扔出了學園。
字麵意義上的扔。
就這一扔,原主的腿傷得更嚴重了。
但他顧不上腿上和屁股上的疼痛,他必須要找到他的孩子。
在這個國家,被不明人士拐走的孩子將會麵對什麼他根本就不敢想。
他幾乎是第一時間就想到了那五個禽獸。
他的腦子裏有一股強烈的直覺,易姆斯一定在那五個家夥的手上。
————
名字隨便取的,如有雷同純屬巧合,國家沒有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