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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記!!!】

旦大附中三年四班高中同學,大學畢業半年後在後庭閣酒店聚會。

同學們熱情洋溢,分享著高中時的趣事,很享受這短暫的快樂時光。

“同學們”

李大強拍拍手:“今天咱們班的男同學大部分都來了,我就想問一句,有誰是為了林大校花來的?”

“我先來”

黑胖子龐玉川舉起手,飽含無盡愛意和柔情的看著林曉迪:“初中的時候咱倆就是同學,剛見到你的第一眼就沉迷其中,一直到高中,哪怕到現在...”

說到這裏,他笑著搖了搖頭:“但我寫了幾次情書,都石沉大海。以前小不懂事,都過去了,都過去了。”

林曉迪頷首:“班長,那個時候學習為重。”

“林大校花還和以前一樣啊,高冷恬淡。”

王超站了起來,飲進杯中酒,依次看向同學們:“我先給自己壯壯膽,要不然真不好意思說。”

其實我也給林曉迪寫過情書,但還沒送出去就被老師給抓了,你說班主任萬壽菊閑著沒事老在走廊溜達幹嘛?”

同學們一陣哄堂大笑,林曉迪也捂嘴輕笑。

曾經最純潔的愛戀,現在想來,仿佛過往雲煙,即使說出來,也不覺尷尬。

也許他們現在都還愛著林曉迪,卻褪去了當時的青澀純真。

大胡子王劍深深的看了眼林曉迪,如沐春風。

等同學們笑完了,說道:“我也寫過情書,但被我爸發現了,覺得我寫的還不錯,就送給他新交的女朋友了,現在高歡是我小媽。”

李大強若有深意的看了眼王劍,搖晃著酒杯道:“王劍,你這話信息量挺大呀!”

經李大強這麼一提醒,同學們若有所思,目光全都集中到了王劍身上。

“哈哈,你們想到哪裏去了。”

王劍臉上泛出一抹紅潤,打了個酒嗝道:“這個高歡啊,和咱們的年齡差不多大,所以我就直接叫她名字了。”

“哦,原來是這樣啊。”

幾個男同學故意把聲音拉長,陰陽怪氣的哦了一聲。

“對,就是這樣,千萬不要想偏了。”

王劍挺直腰板,微笑頷首。

一時間,氣氛有些凝重,不時有人看向王劍,一分鄙夷,九分羨慕。

直到有人提起阿賓,氣氛又重新活絡起來。

“正所謂肥水不流外人田,咱們班人追林曉迪就算了,那時候有個叫做阿賓的,大家記不記得,明目張膽的給她送花。不是,是狗尾巴草。”

“如果我沒記錯,那小子是學校的倒數第一吧,長的是挺帥,不過有毛用,帥又不能當飯吃。

哈哈,哈哈。”

這位同學尷尬的笑了笑,畢業半年的閱曆告訴他,帥真的可以當飯吃。

林曉迪笑而不語,眼中略過一絲嫌棄。

當時那個事鬧得沸沸揚揚的,班主任萬壽菊還找她談過話。

別人追她,情書都是洋洋灑灑的幾百字,才華橫溢,真情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