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終究隻是感覺,無法左右行為。
離開原地,馬車往山上走,淩雲便往山下走,遠離危險團夥。
淩雲很迷茫,穿越後兩眼一抹黑,什麼地方能吃飯,能賺錢,能住都不知道。
這荒無人煙的山路會通往哪裏?這些都一無所知。
兩小時後,一個小城鎮映入眼簾讓淩雲很驚喜。
人是群居動物,很多需要的東西都需要在人多的地方才能得到。
雖然身上沒錢,但一分錢無法難倒英雄好漢。
本就是一個經常打工的打工仔,有了一身巨力,淩雲連自己做什麼都想好了。
去搬磚,做一些不需要身份證明,可以直接領工資的臨時工。
小城鎮很繁華,遠看有些模糊,近看卻是一棟棟高樓大廈。
“這是什麼時間段的,五百年後嗎?”
淩雲搖搖頭,沒在這無關緊要的問題上糾結。
街道上熱鬧非凡,妖怪人類來來往往,顯然,這個時期是過了人妖不兩立的階段。
不知道為什麼,身上衣服破破爛爛,什麼東西都沒了,連一直隨身攜帶的手機都找不到。
天色在找到城市前早已暗沉,沒辦法,淩雲找了個公園睡覺。
家人們誰懂啊?
有外掛的穿越者穿越之後第一天睡在公園,露天休息啊!
次日一早,淩雲路上走走停停,有經驗的他不管妖怪還是人類,看到有搬東西就舔著臉上去問要不要臨時工。
不知為何,淩雲感覺自己一身巨力沒有盡頭,而且沒有饑餓感。
得益於一身巨力,一天直接爭取三百,搬了兩趟不同貨物,主要時間還是浪費在找工作階段。
賺取了第一筆錢,第一件事就是給自己購置衣物,讓形象煥然一新。
第二件事,淩雲發現在這個世界也有手機存在,立刻購買。
手機上觀看一切信息已經成為了他的習慣。
但可惜的是,這個世界的手機和諾基亞差不多,隻有貪吃蛇遊戲,打電話,看時間三樣,沒有其他用處。
時間流逝,淩雲驚訝發現,穿越的生活並不辛苦,甚至比穿越之前輕鬆,容易數十倍。
短短兩天淩雲就賺了上千塊錢,找了五個固定需要臨時搬運工的商家。
靠著強大力量,淩雲毫不疲倦,不管物品多重,數量多少,十分鍾內都輕易解決一趟。
一趟要麼一兩百,要麼三四百。
關鍵是他還不累。
最後,這個世界壓根沒什麼身份驗證,隻要有錢什麼都可以。
淩雲開心極了,順手租了個小屋居住,一副享受生活的姿態。
浮雲蔽日終有時,終有撥雲見日時。
剛穿越心態是悲傷的,穿越幾天心情是美妙的。
再多賺一些天,自己成為十數萬富翁,就開始罷工享受生活。
淩雲這樣想著,太陽落山便結束一天工作來到飲料店,喝著飲料,看著美女。
這種日子真美好~
“淩雲!!!”
突然一道清冷溫怒的呼喊嚇淩雲一跳。
“誰?”
抬眼看去,紅白衣裳,大長腿,飄逸頭發黑長直,腰間掛著一個大酒葫蘆很亮眼。
臥槽......塗山雅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