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懸案(2)(1 / 2)

“汙蔑你?不妨告訴你,我們已經拿到了確實的證據,證明你殺了人,現在隻是還想給你一個機會,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男警察說道。

“我什麼也沒做過,你們能有什麼證據,何必詐我呢,我覺得你們去調查調查她老公才是正事,他老公可是有精神病,以前總是自殘的,你們可以去問中心醫院問問醫生就知道了。”秦慕言說道。

“其他人我們自然會去調查,你老實交代自己的問題就行。”男警察說道。

“你們問,我一定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秦慕言說道。

“根據錄像顯示,你出門時穿的是外賣服,回家時穿的是其他衣服,你在哪換的衣服?為什麼要換衣服?”女警察問道。

“等會,我想想啊,我不記得了,大概是熱了,就把外套脫了。”秦慕言說道。

“經過調查,你並不是外賣員,為什麼要穿外賣員的衣服?”女警察問道。

“有規定不是外賣員就不能穿外賣員穿的衣服嗎?我就是喜歡那個款式”秦慕言說道。

“你這是巧舌如簧,你不是外賣員,穿著外賣員的衣服去李暖陽家,是不是為了掩人耳目?”女警察又問道。

“警官,請注意您的言辭,我沒有去過李暖陽的家,如果您一直不注意,我有理由懷疑,你在誘供,你們找不到真凶,就抓了我這個可憐人,誘供,無中生有。”秦慕言說道。

女警察被秦慕言氣的不輕,根據秦慕言的行動線,他很可疑,但他嘴巴很嚴,又缺少最關鍵的證據。

女警察喝了一口水,剛要接著問,秦慕言舉起了手:“警官,我也要喝水,啤酒喝多了,現在很渴。”

男警察用紙杯接了一杯水,遞給秦慕言。

秦慕言喝了一口水,然後嘴角又帶上了那溫文爾雅的微笑:“謝謝警官。”

秦慕言知道警察肯定重點懷疑他,但他確信兩件事,第一件事是現場沒有留下任何可以定罪的證據,第二件事是他隻要認罪就會判死刑,這種情況下,就算被審訊幾個月,也必須咬住說自己沒有去過李暖陽家。

之後任憑兩個警察好言相勸還是厲聲威喝,秦慕言都秉承這個原則,說別的都可以,隻是提到李暖陽的家,就是沒去過。

秦慕言在派出所裏到飯點有盒飯,到晚上有地方睡覺,進過監獄的他也不覺得環境艱苦,他一直挺到審訊的最長期限已滿,還是沒有說出任何有用的信息。

秦慕言的嫌疑很大,但在證據不足以定罪,而且另一個嫌疑人在逃的情況下,警察隻能把他放回家,要求他不準離市,準備隨時接受調查。

警察發出通緝令,通緝鄭贏泰未果。

李暖陽被害案,就此成為懸案。

警察在走訪調查的時候,找到過鄭軍梅,鄭軍梅知道兒子一家發生的事情後,她一點也不同情李暖陽,甚至痛恨她連累自己兒子成為了嫌疑人,連帶著,她也痛恨李暖陽生的小太陽,對小太陽並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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