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越罵,“文六希金”則越興奮。像範進就像範進,咋呢?一般人能像範進嗎?姓範的那小子三十幾歲中舉,我呢?七十五歲當作家,他能跟我比嗎?你反對算球?馬勺子鎮識字的人多著哩,有幾個能當作家?連長也識哩,他能寫長篇小說嗎?125團一共有15個連隊,總共四五萬人,不就是我王文六一個作家嗎?戚!

其實,“文六希金”接到那個地下編輯的信,光顧激動,卻忽略了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在“可以出”三個字後邊的括號裏,還有四個小字:自費兩萬。

這兩萬,不知“文六希金”從哪裏籌來?按目前他家的庭經濟現狀,傾其所有,也拿不出兩百來。那麼,單靠老伴賣紅薯收來的毛毛錢嗎?那不行,即使老伴答應,恐怕閻王那邊也會著急的。

就在“文六希金”還沒有來得及正視這個重要問題的時候,一個致命的不幸,首先襲擊了他,已經改好的一半手稿,竟被人竊走了!這簡直就是飛來橫禍!圈內人都清楚,出了這種事,作家的要命勁,不亞於摘去一個可愛的睾丸。“文六希金”傷心得要跳河,好在他住在連隊的兩間小平房裏,要是有幸像城裏作家住五樓六樓的話,說不定,當即就要出了人命的。

他把家裏能找的地方,翻了個屍山血海,就是不見他那半堆書稿。他敢肯定,老伴根本不會要那些爛紙片片。她五十年代逃荒要飯,盲流到新疆,大字不識一個。人民幣隻能認個大個小和不同顏色(水平高水平低,也不由不得王文六自兒作主。那時,退伍老兵整編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就缺兩樣東西,一是綠色,二是女人。為了解決女人問題,由組織上到內地做女人們工作,做工作做來的女人,再由組織上搭配給老兵。好看的,難看的,年齡大的,年齡小的,組織搭配給你,你就領人睡去,沒二話可講)。而且,她天不亮就出去賣烤紅薯了,難道她一邊賣紅薯,一邊看我的小說不成?平時,他寫,她趕在後邊罵,飯也不給他做,水也不給他倒。還把他那小煤油燈裏的油,一次次偷著往瓶裏倒。

“文六希金”急得坐在沙發裏,連站起來的勁都沒有,他傷心得流淚,甚至,想到了死!

“啊!啊!對!對!……”“文六希金”猛然眼一亮,想到兩個人,不,兩個竊稿賊!一個是三連開元飯館的周興元,一個是六連廢品收購站的蔡龍傳。這兩人,一個是打工兼寫詩。一個名曰“破爛王作家”。他們都知道我王某人在改一部長篇傳奇小說,也知道這部小說馬上可以出,一出就是好幾萬,乃至十幾萬!這幾萬十幾萬,也不是一般人隨便能弄來的。那個周興元和蔡龍傳,據說從上小學就開始寫,寫了二十來年,沒下出一個鉛字頭來。看到別人寫出來了,就眼紅,就生出如此下策,采取竊的辦法,獲取別人的勞動成果,這在文壇上是件多麼卑劣,多麼下著的事呀!

是可忍,孰不可忍!

“文六希金”好後悔,前天不該給他們看書稿,即將要出的書稿,為什麼要給他人看呢?真是知人知麵不知心,我老頭把他們當文友,他們竟下此毒手。周興元寫詩,蔡龍傳寫小說,後者作案的可能性較大。

於是,“文六希金”馬不停蹄,趕快到六連廢品收購站找蔡龍傳。

蔡龍傳正跟一個賣破爛的老頭討價還價,一見“文六希金”急成汗猴兒似的,從破自行車上跳下來,光張著嘴出氣,說不出話來,就連忙給他讓座,倒水。問“文六希金”什麼事,急成這樣,是不是發現本·拉登了。等聽明白“文六希金”是來討書稿的,而且,話裏明顯地拿他當竊稿賊。蔡龍傳便十分不禮貌地把“文六希金”哄出了廢品站,追著他的屁股一直罵到大街:

“去你的吧老東西!你那些爛稿紙,老子揩屁股都嫌賴。你以為我看看你的稿子就會偷呀?我是看看上邊有多少錯別字,夠不夠申請世界吉尼斯記錄。什麼玩藝兒!你以為你是誰?托爾斯泰?普希金?高爾基?魯迅?還是當今的王蒙?破手稿也有人偷?媽的!驢屎蛋都不是。你還以為你真能寫出小說來?啥嘛,十個字錯五,那哪是小說稿?簡直是一部錯別字大全!一半的句子不通,看了你的稿子以後,讓我三天說不好話。說你不要想不通,你呀,七十多歲的年齡,隻有小學三年級的水平,還想當作家?下輩子再來吧你。看看你,看看你,這股文瘋勁,跟魯迅先生寫的那個孔乙已有什麼二式?哎呀!何苦來呢?要我呀,早一頭栽到墨水缸裏淹死算了,省得胡糟蹋祖先傳下來的那幾個漢字。去去去,快離遠點!別在我這兒再生下幾個白字蛋來。”

蔡龍傳廢品站裏人多,“文六希金”不予回應,自甘吃癟。一掉頭,上了破車,又去三連找到周慶元。

周慶元聽完了,沒有著急,他很能理解書稿被竊的那份心情。先叫“文六希金”擦擦汗,並詳詳細細地給他作了具體分析。說:

“文爺,你這就有點急昏頭了,你想嘛,誰要是真想偷你的書稿,為什麼不全偷,而隻偷一半?還有一半好好地給你留著呢?一半偷回去有什麼用?出版社也不會出呀?對不對?那麼,這個人偷回去上一半,自己再接著寫下一半嗎?世界上沒有絕對相同的兩片樹葉,也沒有絕對相同的兩個作家。接著寫,寫出來肯定是半截黃蟮半截蛇,也接不上呀?一個作家一種寫作風格嘛,對不對?你看高鍔續寫的後四十回《紅樓夢》,讀起來,跟曹雪芹寫的,不是一個味!不是一個味還續人家書,多可恥!《百家講壇》上講課的專家們,恨不能將姓高的拉出來斃了。我是打個比方。既然偷的人知道偷回去沒用,那他為什麼要偷呢?對不對?”

“文六希金”想想也對。此人既然冒著生命危險,下手做賊,為什麼隻偷一半呢?那麼,書稿難道還是在自己家裏嗎?再回家找吧,說不定,貓兒老鼠拉去墊窩,也不是完全沒有可能的。

天中了,幾個來回跑過來,“文六希金”覺得老肚子空得掛人難受,就順便繞到街口老伴的紅薯攤,想先吃個紅薯填填。

老伴一見自己的作家丈夫來了,笑著說:“喲,我賣了幾年紅薯,你都沒過來幫我一把,今天咋想起我來了?該不是又差錢買稿紙了吧?”

“文六希金”餓得頭往一邊歪,氣也見短,一屁股坐在地上:“少,少廢話,給我個紅,紅薯……”

老伴忙得手臉都是灰,一聽老頭要吃紅薯,就笑:“我的大作家,咋啦今天?不嫌我做小生意丟你作家臉啦?跑到我這兒來要紅薯吃?寫作不能充饑,你還一天的寫的什麼勁?真是又說紂王不道,又食紂王水土!”說著,順手從烤箱拿出一個熱熱的大紅薯。“給,吃了給錢。而今市埸經濟,天王老子不賒賬。”老伴說著,用紙包好,給“文六希金”。

“啊——!”頓時,“文六希金”兩眼一圓,大叫一聲,從地上跳起來。

老伴以為他燙著了,順手又拿了張紙給他墊手。

“文六希金”急得一時說不出話來,急忙扔掉手裏的紅薯,搶過那些包紅薯的紙:“天!我,我的書稿!這是我的書稿……”說著,唰!老淚縱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