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節 執行功能與心理理論(1 / 1)

執行功能與心理理論

一、心理理論的執行功能說

在本書第一章中曾談到,執行功能與兒童心理理論發展之間的關係問題成為近年來國際發展心理學研究的新熱點。所謂執行功能(executive function,EF)是指那些對個體的意識和行為進行監督和控製的各種操作過程,它包括自我調節、計劃性、行為組織、認知的靈活性、錯誤的監察和矯正、反應抑製和抵製幹擾等內容。執行功能主要包括工作記憶、抑製性控製(inhibitory control,IC)以及認知轉換三個要素,其中抑製性控製是其核心成分。

從執行功能發展的角度去研究其對兒童心理理論發展的影響作用,這一理論觀點叫心理理論發展的執行功能說,它是由Russell於1991年最早提出的。執行功能說認為,執行功能可能影響心理理論的發生,或者影響心理理論的表達。因此,這一學說又可以分為發生說和表達說(Moses,2001;參見王江洋,2003)。

執行功能發生說認為,兒童在能夠建構複雜的心理生活的概念以前,首先要具有一定水平的執行能力。也就是說,沒有能夠使自己遠離當前刺激的能力的話,兒童是不能在這個當前刺激的表征水平上進行反應的。因此,兒童在心理理論任務上的失敗是因為他們缺少某種執行功能,進而影響到他們對一些關鍵性概念的獲得,例如,關於信念概念的獲得,執行功能與這些概念的獲得是交織在一起的。可見,這種觀點實質上是認為執行功能影響心理理論的產生,隻有具有正常的執行功能,心理理論才可能會順利產生。

執行功能表達說認為,兒童已經擁有了關於信念的概念,隻是在心理理論任務中不能將它們正確表達出來,因為他們不能抑製關於事件真實狀態的認知。許多心理理論任務的成功完成要求兒童能夠克服具有優勢的統轄性和習慣性的傾向,而避免說出事件的真實情況。表達說認為,兒童在錯誤信念、外表—真實區分、欺騙等心理理論任務中失敗,可能不是純粹因為缺乏某些概念,而可能是因為在將這些概念性知識轉化為成功行動的過程中出現了問題,在這種過程中執行功能起著重要的作用。可見,這種觀點實質上是認為執行功能影響心理理論的正確表達,隻有具有正常的執行功能,已有的心理理論才可能會順利表達出來。

盡管上述兩種執行功能說是對立的,但都分別被不同的研究所支持。在眾多關於執行功能的研究中,研究者們都將興趣集中在執行功能的核心成分之一——抑製性控製與心理理論的關係上。

二、抑製性控製與學前兒童的心理理論發展

抑製性控製,是指當個體追求一個認知表征目標時,用於抑製對不相關刺激的反應的一種能力。研究發現,抑製功能不但可以促進兒童在各種皮亞傑任務(例如,客體永久性測量、守恒概念測量等)中的執行,而且還可以在更廣泛的範圍內,促進各種認知能力的變化發展和個體差異的出現,這些認知能力包括智力、注意、記憶和閱讀理解等。除此之外,抑製功能對情緒調節、良心和社會能力的發展也有重要的影響作用。

抑製性控製發展的重要時期是人生的前6年,而且3—6歲是抑製性控製發生顯著性變化的時期。來自生理和行為發展兩方麵的研究證據都說明了這一點。已有的研究認為,大腦的前額葉是參與抑製過程和更普遍意義上的執行功能的重要生理基礎。

心理理論研究者之所以認為抑製性控製和心理理論的發展之間可能相關,主要是基於以下幾方麵的考慮:

第一,兒童抑製性控製的重要發展變化期在學前階段,而學前期也正是兒童心理理論發生顯著進展的時期。

第二,與抑製性控製一樣,來自腦成像研究的證據表明,前額葉也是控製心理理論的生理基礎。盡管這些研究的被試都不是兒童,但是左前額的活動卻表現出與學前兒童的社會性能力有關,這些社會性能力就是一種完好無損的心理理論發展的潛在結果。

第三,對於自閉症個體(甚至那些有相對正常智商的個體)來說,除了在心理理論上有缺陷外,他們在諸如卡片排列和河內塔等經典的執行功能任務中也表現出缺陷。

第四,成功完成心理理論任務似乎要求有發展良好的抑製性控製技能。例如,在錯誤信念、外表—真實和欺騙任務中,兒童必須抑製他們對當前的具有優勢的真實狀況的認識,而要對不明顯的真實狀況的表征作出反應。

總之,抑製性控製和心理理論能力在許多方麵密切相關。它們似乎擁有一個共同的發展時間進程(都是在學前期得到充分的發展),擁有一個共同的大腦控製區域(前額葉),它們的缺乏好像都產生同樣的精神機能障礙(自閉症)。而且,許多心理理論任務的成功完成也要求具備一定水平的抑製性控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