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討論
本研究對3—5歲兒童認識外在情緒表現與內在心理體驗間的關係進行分析,結果表明,兒童對上述問題的認識沒有顯著的年齡差異。但是,對不同情緒表征問題的認識在性質上有差異。例如,對“遭受身體痛苦”的問題情境下人物表情的判斷,3—5歲各年齡組內皆認為“可能會笑”極顯著地多於“不可能笑”,p<0.01。而對與上述同樣的問題情境,3—5歲各年齡組內認為“可能和平常一樣的表情(中性表情)”的判斷處於概率水平,但到5歲時,認為出現中性表情的判斷增多,認為不可能出現的判斷明顯減少。這一結果說明,學前兒童對外在的表情與內在心理狀態的關係已有了初步的認識,而且隨著年齡的增長,其認識水平有逐步提高的趨勢。
上述結果沒有完全驗證本研究的第一個假設。究其原因,可能是學前兒童對這種關係的複雜性認識還十分不成熟,思考問題時會更多地受到其生活經驗的影響。如多數被試在陳述理由時說到,小朋友跌痛了,老師和同學過來,是要幫助他(她)的,所以他(她)可能會“笑”或者“轉哭為笑”。因此,兒童對此問題的回答,有可能是其自然流露的自身情緒反應的轉型,而不是他們對情緒偽裝的社會性調節策略的完全理解。
鑒於上述的分析,在設計問題情境中,若隻問F1問題,即故事中的人物在遭受身體痛苦時,看到老師和同學們在身邊,可能不可能“笑”,就很難真實地反映出兒童對情緒表征與內在感受間關係的認識的層次性差異。一般情況下,兒童對情緒的理解最初來自於對自我心理狀態的感知,再遷移到他人身上,最後能綜合考慮其他的因素來判斷某人情緒的性質。由於兒童在其自身的生活經曆中很難遇到F2問題,所以這一問題更能反映兒童對情緒表征認識的真實水平。但本研究的結論是,到5歲時,兒童還沒有完全掌握F2這種更複雜的情緒表征與內在心理感受的不一致表現。這也充分反映出學前兒童神經係統活動興奮占優勢、抑製功能發展還不完善,而表現出來的難以偽裝自己的情緒,情緒表現兩極性明顯的特點,這使得他們對中性情緒的體驗和表現不多,並反映到對相應問題的認識上。因此,他們在回答上述兩種情緒表征問題時差異很大。
綜合上述的分析來看,3—5歲兒童尚沒有真正把握外在情緒表現和內在心理體驗複雜關係的實質,都還處於比較低的認知層次上,這是本研究的第一個假設沒有得到驗證的主要原因,同時也驗證了前人的一些結論(Gnepp和Hess,1986;Harris、Donnelly、Guz和Pitt\|Watson,1986;Saarni,1979;Gnepp,1983)。但是,本研究的結果表明,學前兒童認識笑的表情和內在心理狀態的關係與認識平靜(若無其事)的表情和內在心理狀態的關係存在差異。這一結果驗證了本研究的第二個假設,反映出學前兒童認識情緒表征問題有層次性的特點。
有研究表明,兒童的情緒發展成就驚人,他們的許多情緒技能,例如控製消極情緒的爆發、表現出不同於真實感受的“表麵情緒”或“情緒外殼”(emotional front)等,在5—12歲是飛速增長的(Saarni、Mumme和Campos,1998)。本研究由於被試的年齡較小,隻能初步看出他們理解這種關係的發展趨勢,至於他們對各種情緒的認識和外在表現技能的發展特點,還需要在今後通過擴大被試的年齡範圍,增加生活中常見的情緒偽裝案例和生活中少見、但能夠揭示情緒偽裝實質的案例設計,來進一步探討兒童情緒表現的特點和理解這一現象的年齡特征。
本研究發現兒童情緒表征認知的性別差異不顯著,沒有驗證我們的第三個假設。但這和前文提到的有關學前兒童在情緒表現上已開始有差異的研究結論並不完全矛盾,而是對上述研究的一個補充,即,學前兒童雖然在行為上已有所表現,但在認知發展上性別特征尚未分化,到了童年中期後,兒童的認知發展才開始有性別差異。因此,我們下一步的工作將是進一步探討兒童在過了學前期之後,情緒認知以及其他心理狀態認知的發展是否有性別差異,以及差異的表現等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