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鵬被釋放,當他走出公安局的時候,心裏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因為警察已經去過家裏搜查了,看來自己放在實驗室裏的莞兒和趙小霞眼球,還有那些分屍,烹屍的器具都已經被他們查獲,可是為什麼他們還要將自己放了呢?
帶著疑問,容鵬回到了家。
一進家門,他就迫不及待地奔向實驗室,門打開後,裏麵的情景讓他懷疑自己是不是走錯了房間:裏麵分屍,烹屍的器具全都不見了。
容鵬連忙在架子上尋找著那兩瓶眼球,跟器具一樣,它們也都消失不見了。難道是警察將它們都帶走了麼?這個念頭馬上就被否決了,如果警察得到那些東西,自己殺人的事實就是鐵板釘釘,證據確鑿,他們怎麼可能還將自己給放了呢?那到底是誰在背後幫自己呢?
容鵬的脊背覺得冷颼颼的,難道是那個鬼影?
陰暗的房間裏,那個男人在沉思。他的心裏有些煩躁。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他早就已經覺得事情似乎脫軌了:兩個月前,自己與林莞兒就失去了聯係,無論怎麼找,就是不見她的蹤影。他對莞兒一直是玩弄在股掌之上的,莞兒就算再不滿,也從沒有過不跟他聯係的情況發生。他已經安排了私人偵探去調查莞兒的行蹤,可一直沒有什麼消息。
正為這事情而奇怪,卻又傳來容鵬被警察傳訊了,原因是他涉及了一件失蹤案子,不過對象並不是林莞兒。
是莞兒背著自己另有機心?還是真出了什麼變故?那尊太上老君像還在不在容鵬的手裏?這些問題都讓他覺得頭痛。
雖然釋放了容鵬,不過雲飛對他的調查並沒有就此結束。從目前的情況看,容鵬的涉案可能性是很大的,但但靠推測是不夠的,辦案講的是證據。
雲飛安排手下警員去調取趙小霞失蹤後5天內本市各條主要馬路進出口的監控錄象,多年的辦案經驗,讓雲飛直覺,趙小霞已經遇害。凶手為了掩蓋罪行,最重要的一環,就是處理屍體。從各主要馬路的監控錄象裏,也許能夠發現一些端倪。
調查很快就有了突破,趙小霞是在上月16日失去音信的,而監控錄象裏,警員發現容鵬的車子曾經在18日的淩晨2點左右從2號入口駛入市區環城高速路,從5號入口處駛出。半個小時後,從原路返回。
這個情況引起了雲飛的重視,他在市區交通路線圖上發現,環城高速路5號出口,駛往的方向,是郊外水庫。水庫?難道他要棄屍?
雲飛馬上召集了兩個警員,和他一同前往市郊水庫。
一片蔥蘢圍繞著的市郊水庫,寧靜中透著一股陰森。密密的林子裏,隻有一條小路通向水庫的堤壩處。
雲飛沿著堤壩走在水庫邊上,細細地查看著堤壩和附近的草叢,由於時間相隔太久,又下了幾場雨,可能留下的痕跡已經被衝刷得幹幹淨淨。
在很多人看來,容鵬是一個根本不值得懷疑的對象,他有深厚的家庭背景,受過良好的教育,還有一份穩定的受人尊敬的工作,即便是與趙小霞在失蹤之前有過聯係,可是並沒有證據表明他就一定對趙小霞行凶。因為容鵬沒有犯罪的動機。是的,動機,幾乎是一切犯罪的必備和最基本的條件。
容鵬說他和趙小霞隻是普通同事,這點得到醫院裏其他人的一致證實。雖然他們是有過不正當的關係,不過也可以將之認為是成年人的一種放縱的遊戲,況且趙小霞在同事的眼裏就是那種私生活比較混亂的女人。就連雲飛也想像不到容鵬的作案動機,可是他就是有一種直覺,容鵬一定和這個案子有關。可是證據呢?直覺是不能夠當證據的。
市郊水庫位置偏僻,平常就沒有什麼人會來這裏,自然也就無法找到目擊者。
沒有其他的旁證,在市郊水庫的調查又一無所獲,雲飛有著許多的考慮:如果趙小霞是遇害了,而容鵬是凶手的話,那麼為什麼要在一天一夜後才將屍體丟棄?為什麼不馬上就將屍體處理了,這樣不是更安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