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悍愛(11)(1 / 1)

“不是的,是我和哥哥一起去逛街買衣服,但哥哥臨時被他女朋友叫去了,所以他才叫我幫他拿東西回來。叔叔,你為什麼要問這些啊,你要找的人是我哥哥嗎?”

“不是。”

“哦,那你就是陌生人了。哥哥說,不可以隨便跟陌生人說話,剛才我已經跟你說太多了,哥哥知道會不高興的,我不要再跟叔叔你說話了。叔叔再見!”

語桐裝作若無其事地走著,她知道阿三就跟在後麵,但她已經過了她家門前,現在往回走隻會讓他更懷疑,所以她決定還是按照原計劃,該幹什麼就幹什麼。

買好飯出來,阿三等人果然在不遠處看著。真虧得他們有那個耐心和她這個“最沒威脅性”的小女孩周旋,有那麼靈敏的嗅覺,幹嗎不幹脆去當狗算了!但語桐才不管他們要不要當狗,哼著歌兒,快快樂樂回家去也!

回到家,語桐第一時間是從窗子裏往外偷看。

看見語桐的動作,他頓時警覺起來。“被發現了嗎?”

“差點,不過沒事了。”語桐不當一回事地說。她不想嚇走他。不知道為什麼,才與他相處了兩天,她就已經再也變不回從前的那個獨行俠了。剛開始救他,隻是出於一時的良心發現,但每次回到家,發現家裏有個人正在等著她,雖然隻是一個沉默寡言的陌生人,但知道有個人等著,這種感覺還是讓她倍感溫暖。她已經慢慢戀上了這種滋味,如果他走了,她不知道她得花多少時間才能夠重新適應孤單寂寞的日子。得到過,才知道失去的滋味有多麼苦澀。

“怎麼回事?”

“沒什麼,隻是回到樓下時讓人當犯人審問了一番而已。他們也隻是出於謹慎,以為我是個毫無心機的天真小女孩,想套我的話罷了,沒什麼意思的。而且我是什麼人啊?有我搞不定的事情嗎?”語桐臭屁地刮了刮自己的鼻子。“來,吃飯吃飯,別為了那種人浪費我好不容易買回來的晚餐。還有哦,我還給你買了些衣服,待會吃完飯後試試看合不合身,我敢保證一定帥呆了!”

“一份?”他看著晚餐,沒動手。

“哦,那個啊。因為我剛才告訴了那些大叔,家裏隻有我一個人嘛,怎麼好意思自打嘴巴買兩份晚餐呢?”其實是因為那間店的東西太貴了,她舍不得多買一份。“你吃吧,我吃泡麵就行了。”

“你吃。”

“那怎麼行?你是病人耶!”她是特地為了他才買的,他不吃的話她的錢就花得太冤枉了。我飛走的money啊~(心繼續滴血ing)

“你吃。”

“你這人怎麼這麼有曆史價值啊?叫你吃你就吃,囉嗦個什麼勁!”

他終於肯吃了,但卻奇怪地看了一眼語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