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三年前的一次任務,我受命前往阿爾卑斯峽穀區探查傳說中的雪人。
我在傍晚時到達那座山腳小鎮。
一位年邁的警官在破舊的警察局中接待了我,他為我遞上熱茶與資料檔案。
在當地警方的資料中顯示,此次雪人出現已有近百人目擊,數十人遇害。
那時的我已經有些相信世上有著其他智慧生命,所以我至今還記得那位警官滿目愁容的向我訴苦,他也是阿爾卑斯雪人的目擊證人之一。
說是目擊證人,其實也是受害者。
“我想,我能活下來是因為我太老了。”
警官從衣櫃中拿出幾縷破布,依稀能看到黑藍色的防彈背心碎片還掛在上麵,他向我介紹著雪人的攻擊方式。
與其說是攻擊方式,不如說是玩耍。
在老警官的口中,雪人身長四米,手掌寬大,指甲鋒利,隻是輕輕劃過就將防彈背心劃碎。
這之後的記憶已經不太清晰,我隻記得老警官在第二天與我一同深入森林,在獵犬的幫助下,我們找到了“雪人”居住的山洞。
如果山洞中隻有雪人的話,我們永遠都找不到那裏。
可惜還有一隻畸形的雪鹿正紮著一具剛死的屍體在峽穀中徘徊,我們在兩天中的時間中見證了雪人對食物的偏執。
屍體在雪鹿特意的步伐中,逐漸幹枯,血液滴落在雪地上。
而雪鹿還在不斷的將頭低下讓屍體沾染上帶血的雪片,這個時間持續了近乎一天半,看樣子雪人對屍體進行了非同尋常的加工。
在山洞前我與老警官分別,並叮囑他,如果在一天後我沒有出現,一定要去鎮上再次上報。
就這樣,我如同一隻壁虎一樣從山洞頂部爬進深處。
和預想的一樣,雪人居住的山洞中沒有蝙蝠的存在,我輕而易舉的爬進深處看到了沉睡的雪人。
夜視儀下,雪人躺在一張大床上,雪鹿靜靜的趴在床旁時不時鳴叫幾聲。
這是一個機會。
我將衣衫解開,拿出一柄槍頭。
自從被未知力量纏上後,我尋遍世界各地,從教堂中以重大的代價換來了朗基奴斯槍的仿製品,那是用真品的殘餘重新煉製的長槍。
我拿到它時便得知,我能夠使用它,即使隻有一次。
如今就是使用它的時候,迷霧帶來的信息讓我堅信,熱武器對雪人的傷害微乎其微,人在恐懼的時候總是會抓住救命稻草。
洞穴深處,我緩緩爬下,在迷霧的幫助下,將朗基奴斯槍重新拚好。
記憶中,迷霧被長槍吸收,剩下的便記不清了。
我隻記得,僅僅幾分鍾,朗基奴斯槍攜帶著迷霧脫手而出,由下而上的貫穿雪鹿的身軀也刺穿了雪人的腦袋。
寂靜中,我屹立在洞穴深處,身體不受控製的將朗基奴斯槍的槍頭卸下,用其劃開雪人的腹部。
一本日記在他吃下的屍體殘骸中翻湧。
我當然記得那本日記,他現在還放在我的行李之中,我已經很久沒有看過它了。
記憶中,我將雪人的胃酸與屍體殘骸倒在日記上,隨後又將槍頭刺進日記之中,但日記就像布袋一樣將槍頭容納。
我並不記得這件事,我還以為是我將槍頭遺忘在了雪人的身上。
後來我再去尋找,雪人的屍體已經腐爛,洞穴也早已被蝙蝠占據,糞便堆積在洞穴深處。
記憶裏的我打開了日記,猩紅的血水噴湧而出,將我衝出洞穴,恍惚間,我看到一雙猩紅的雙眼,那是魔族的眼睛。
我從記憶中驚醒不可置信的看著阿爾伯斯。
他說的對,我知道答案。
血水帶給我的並不隻是傷害,迷霧會幫助我看到世間萬物的答案,血水也不例外。
那是耶穌的血液,是耶穌用來封印惡魔的力量,在漫長的時間中,耶穌離去,將日記放在嗜殺的雪人腹中以此免世人解放惡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