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太挑剔。隻是明明錯過一次,之後怎麼可以更輕率。
牧牧有時候也會為我把關:“那個叔叔像色狼,媽咪不要選他。”
我駭笑:她看了太多電視劇,已經知道色狼是什麼東西。
我說:“媽咪也不喜歡他。”
“媽咪喜歡什麼樣的?”
“要看緣分。”
“電視裏都在說緣分。緣分要怎麼看?”
“這個……”
對嗬,緣分怎麼看?倘如那日木辰玩笑所言,一個個剖開胸去,掏出心肝來看,與自己合襯的便算有緣,這世間哪還有那麼多孤男怨女。
我舉手投降,“牧牧,媽咪現在也不懂,誰和自己是真有緣分,誰在強求。”
這對她來說更艱澀。她聽不懂。
“算了,你不用懂。”我吻她額頭,“晚安,牧牧。”
我又做起噩夢。
牧牧忽然變成一名十八歲的少女了。又時髦又高挑,紅唇明眸,我高興得不得了。有一天她帶著一個男孩子進門來,猛地向我跪下:“媽咪,請允許我嫁給他!”
我非常吃驚:“牧牧,你還沒有到法定年齡!”
“那麼等我到了法定年齡,就可以了嗎?”
“我還對他一無所知,怎麼放心你嫁給他?”
她連忙起身,把那男孩子推到我懷裏,“那媽咪就先了解他吧!”
“不不,我……”
他是男性,雖然還是個孩子,我怎麼可以?我怎麼可以?
我嚇得醒過來,叫也叫不出,動也動不了。胸口如有一座大山,沉甸甸地往下壓,似那一日被林徐囚在駕駛位上,動彈不得。
恰好牧牧一個翻身,抬腳壓在我的腰上,我方從那無名山下獲得解脫,掙紮著起身去倒水吃藥。
夜深人靜,自窗子裏看出去,遠遠有一盞孔明燈飄過,不知會落去哪裏。
如果再也找不到合適的男人,孤老終身,死後會不會變作無主孤魂?
我該向前看。
比我的小的相親對象,我是無論如何不肯見了。
我的現實生活已經足夠像噩夢,用不著再把噩夢搬進現實來。
有人邀我去逛街。省城的街在我的定義中向來是“上班之路”,不作他想。這一回竟真的與男人在一起步行逛街了。
因一直無話,我問他:“你不害怕和女人一起逛街?”
“可是木小姐你一直沒有進衣服店呀。”
我啞然。
那是因為我有自己喜歡的牌子,店員會在到了適合我的款式的時候電話通知。過去一試便掏錢買下,不勞我費神費力。
我說:“你都喜歡逛哪裏?我陪你去。”
他頓時欣喜之色露於麵表:“好好。”徑自一步步要逛進首飾店去了——不錯呀,第一次見麵就要看首飾。可是為我?
我悲哀地跟在後麵,心想:可惜自己偏是不喜歡首飾的。十六歲時候母親打了一條金項鏈給我,我還嫌累贅,叫她自己拿去戴。
那些年裏,我總共隻收過周宴的一枚戒指。如今一身空空,倒不擔心半途遇飛車黨打劫。
有人與我擦身而過。我猛地抬起頭,遠遠看見街邊一輛車,分明那樣熟悉。
我不由自主走過去。
車牌號果真是他的。
——是又如何呢?我的臉是噩夢。早該走得遠遠。
我定在車旁,四處張望,徒勞無獲。
身後終於有人叫我:“木曉。”
我怔在那裏,不敢回頭。
他打開車門,說,“上車吧。”
我該走了。我真的該走了。
腳卻沒有向前一步。
林兆一把握住我的手腕,不容分說將我拉到車上,關門。
他坐上車,“怎麼一個人在逛街?”
“在相親。”我嗬嗬地笑,“對方正要為我買首飾。”
“人呢?”
“一不小心走丟,我正在找人。”
說起謊來麵不改色心不跳。我十足鎮定。
他把車倒出車位。
我們都不說話。
拐了幾個路口,正巧遇上紅燈,他停下來說:“你準備結婚了?”
我看著窗外。
“我不會倉促決定。”
“他真幸運。”
我幾乎有些如釋重負:“大概是吧。”
這便要祝福我了。老朋友終究是老朋友。他曉得進退,是不是?
他說:“一起吃飯?”
“牧牧……”
他一頓,“我送你回家。”
可憐街上那個正與我相親的無辜人。我正想著,手機忽然響了。
“木小姐,剛才我的手機沒電,新買了一塊電池才聯係上你。你現在在哪裏?”
說曹操曹操到。
“我……”我又要撒謊,“我也到處找不到你,正要回家。”
“那,那我們下次再見!”
我放下手機。是我的錯。他肯第一次見麵就買首飾,可見是很喜歡我的。我卻半途中拋下他跑掉,隻為看見一輛車。
窗外的日暮野景不斷逝去,我開口說:“牧牧已知道我離婚。”
他有點吃驚。
“怎麼樣?”
“總算風平浪靜。”我說,“當時一句失言,補救不了。幸好結果比我想象中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