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貝利·芬曆險記》
背景說明
馬克·吐溫(1835—1910),原名薩繆爾·蘭享·克萊門斯,美國幽默諷刺作家。1835年馬克·吐溫出生在密蘇裏州佛羅裏達鎮,長在密西西比河上的小城漢尼拔。他曾當過排字工人,做舵手,在戰爭中曾一度參加南軍。1862年在內華達弗吉尼亞城一家報館工作。1863年開始使用“馬克·吐溫”的筆名寫作。
1864年,在舊金山結識幽默作家阿·沃德和小說家布·哈特,提高了寫作的水平。1865年在紐約一家雜誌發表幽默故事《卡拉維拉斯縣著名的跳蛙》,使他全國聞名。1871年馬克·吐溫舉家移居東部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這時他已成為有名的作家和幽默演說家。1874年他同華爾納合寫的《鍍金時代》,是他第一部長篇小說。
1876年,長篇小說《湯姆·索亞曆險記》出版。它雖然是以密西西比河上某小鎮為背景的少年讀物,但為不同年齡的讀者所喜愛。書中寫淘氣的湯姆和他的夥伴哈克貝利·芬以及湯姆的女友貝姬·撒切爾的許多故事,不少是作者的親身經曆,有許多合乎孩子心理的有趣情節。這部小說得到批評家的高度評價,深受國內外讀者的歡迎,但同時也不斷遭到查禁。19世紀80年代馬克·吐溫破產。1891年,他遷家歐洲,自己作環球巡回演講以償還債務。1900年,馬克·吐溫全家回到美國,受到熱烈歡迎,成為文藝界的領袖。
《哈克貝利·芬曆險記》於1876年開始執筆,發表於1886年,它與作者的另一部《湯姆·索亞曆險記》構成了姊妹篇。這篇小說是反對種族歧視的典型作品,對黑人孩子吉姆的優秀品質進行了歌頌,也描寫了白人孩子哈克的機智和勇敢,讚美了黑人和白人之間的友誼。主題嚴肅、深刻,卻具有傳奇性和趣味性。湯姆和哈克都是出了名的淘氣孩子,而這兩個孩子恰恰是美國童年心態最好的表現。這兩部經典在美國讀者當中經年不衰,世世代代往下傳頌,因為它寫了美國人,寫了美國民族,寫了這個民族的靈魂。
對於《哈克貝利·芬曆險記》,作者特別點明故事發生在40~45年前(即1826—1845),地點是密西西比河流域。按照小說末頁所標明的,全書完稿於1884~1885年。據此推算,故事寫的是1826~1845年之事,也就是一般人所說的傑克遜時代(有人把傑克遜時代界定為1828~1848年)。作家寫的是19世紀60年代黑奴解放戰爭以前的事,寫了一個白人男孩哈克為擺脫文明的教化和酒鬼父親的糾纏棄家出走,遇上為擺脫被販賣的命運出逃在外的黑人奴隸吉姆,兩人結伴乘木排一路漂流過程中的種種曆險與奇遇。
1910年馬克·吐溫在美國康涅狄格州病逝。由於他對美國文壇作出了巨大貢獻,馬克·吐溫被後人譽為美國“文學中的林肯”。
推薦版本:邢誌遠,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1.
名著概要
小說的中心情節是講白人孩子哈克和黑奴吉姆如何結下深厚友誼的故事。
湯姆·索亞的朋友哈克被一個寡婦收養了,因為他父親是個酒鬼,根本就不管他。在寡婦家中,哈克過著一種體麵而又規矩的生活,可是哈克對這種生活感到很厭倦,學校裏那種死板的教育更讓他難以忍受,他一心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有一次,在他的酒鬼父親的逼迫下,哈克與父親來到離鎮上很遠的樹林裏,過起了以漁獵為主的生活。他的父親一喝酒就發酒瘋,毒打哈克,哈克就想辦法逃了出來。在一個島上,哈克遇見一個逃亡的黑奴吉姆,兩個人就結伴乘木排逃跑,想逃到一個沒有種族歧視,不買賣黑奴的自由州去。在逃亡當中,他們經曆了很多艱難險阻,結下了深厚的友情。在途中,他們遇上了兩個騙子,這兩個家夥一路花言巧語,想方設法地哄騙,後來還悄悄地把黑奴吉姆給賣掉了。聰明的哈克費盡周折想救出吉姆。另一位途中遇到的小夥伴湯姆故意不透露真相,演了一場營救的戲。到後來他才說明,吉姆的主人在臨死前已經宣布給吉姆自由了。
哈克的父親死前把哈克放在法官莎徹那裏的錢,要去花光、喝光了。哈克父親死後薩萊姨媽想收留哈克做幹兒子,教他“怎樣做人學好”,可是哈克認為:“那種事我可實在是受不了,我早已嚐過滋味了”。於是,他準備再過自己的流浪生活。
馬克·吐溫在整部小說的描述中,飽含著作家對戰後的“鍍金時代”即虛假的繁榮時代的幻滅感與對更高的審美理想的深沉的追求,並通過對一個14歲孩子的描寫,在幽默逗笑聲中酣暢淋漓地寫出了一個民族的生活與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