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大哥栽進去了(1 / 3)

在監獄中服刑的胡誌雄怎麼都想不通。如果不是他一念之仁,去破屋中見許耀華,他也不會落得如此下場。所有的事情就像事先設計好了一樣,對方完全摸準了他的脾氣,讓他在不知不覺之中,走進警方的包圍圈。

胡誌雄,外號雄哥,初中肄業,自幼好勇鬥狠,12歲開始就在社會上流浪。由於非常講義氣,肯為朋友兩肋插刀,所以身邊聚集了一大幫臭味相投的哥們。15歲那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勞教兩年,17歲出獄後又因聚眾鬥毆被管教半年,18歲時想報名參軍,卻因文化和政審不過關而無法實現當兵的願望,一氣之下跑到南方。幾年後回到高雲縣重操舊業,帶著一幫弟兄“打天下”,短短幾年之內,成為高雲縣勢力最大的黑社會團夥,勢力伸展到鄰近的兩個省。那年,身為老大的胡誌雄,才28歲。

胡誌雄的手下有兩個最得力的幫手,其中一個叫王小虎,外號大頭虎,為人凶殘;另外一個就是外號醉雞的汪德積。

1997年,胡誌雄在各政府部門聯手的打黑除惡行動中落網,被判6年。2002年刑滿釋放,在重傷幾股新生的黑社會勢力後,重新成為高雲縣第一大黑社會勢力團夥的老大。

胡誌雄嚴令手下的兄弟,不到萬不得已,不得用非正常的手段處理問題,以免給警方抓到證據,使自己被動。即便有兄弟因事“栽”進去,他也是想辦法積極營救,一方麵請律師打官司,盡量減輕法律的製裁;另一方麵善待其家屬,直至出獄。

胡誌雄的此舉,贏得了許多道上兄弟的尊敬。不僅僅是鄰省的黑社會勢力,就連南方幾個省市的黑社會勢力,隻要一提到高雲縣的雄哥,無人不豎起大拇指。

這些年來高雲縣的黑社會勢力猖獗,與當地的經濟利益有著很大的關係。政府部門每年雖下了很大的力度打黑除惡,可一批人被抓,另一批人又起來了,很難清除幹淨。胡誌雄栽進去之後,手下的兄弟四分五裂,分成好幾股勢力,相互之間爭鬥不已,但隻要他一出獄,立即又回到他的手下結成一團。

隨著時代的發展,胡誌雄也意識到很多問題。縱觀國際上的黑幫,與以前漸漸不同了,不再整天打打殺殺的,為了爭奪一點利益而鬧得滿城風雨。很多黑社會勢力,都學著幹起了正當生意,結交官場上的朋友,有錢大家賺,有利大家分。

2003年初,胡誌雄成立了長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業務就是放高利貸。他也知道自己的文化底子不夠,便開始結交文化人,尋找合適的“軍師”,為手下的一幫兄弟謀求一條順當的生路。

就在這一年,他認識了一個叫許耀華的人。

許耀華以前做過古董生意,沒賺上什麼錢,後來又倒騰木材和茶葉,錢雖然沒有賺上,但認識了不少三教九流的人,鬼點子特別多,也深諳做生意賺大錢的“道理”,認為在如今這社會,要想做點大生意,黑白兩道上沒人是不行的。

胡誌雄控製了全縣絕大多數娛樂業,並在很多娛樂場所都占有幹股。許耀華建議胡誌雄擴大公司的規模和經營項目,並轉型為“黑加白”。長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長源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開了兩家酒店,還有一個木材加工廠。

許耀華此舉,確實也解決了不少令胡誌雄頭疼的問題。手下的那幫兄弟,沒事的時候去廠裏和酒店幫忙幹活,有事的時候集中起來,省得整天無所事事,到處惹是生非。再者,那些見不得光的錢,也通過這三個地方轉為公司的正當收入。

許耀華儼然成了胡誌雄的“軍師”,每當胡誌雄遇上什麼事,都會找他商量,而公司的財務,也都交給他掌管。

胡誌雄涉足房地產生意,是在2003年底。那時高雲縣的旅遊業進入黃金時期,全縣的房地產也跟著快速發展。

在高雲縣做房地產的生意人,除了與官方的關係外,若手下沒有一幫具有黑社會背景的馬仔,生意是沒法做下去的。這也是一種行業內的潛規則。

生意做大做小,除了比拚誰的資本多,誰的路子廣,還得比拚誰的勢力大。

行業內的競爭,拆遷時的紛爭,一旦正常渠道沒有辦法處理,就該黑社會的馬仔們上場了。

想和胡誌雄合作的生意人非常多,劉昌仁就是其中的一個。他首先拉攏胡誌雄手下的得力幹將汪積德,後又拉胡誌雄入公司的幹股。在胡誌雄的幫助下,劉昌仁順利地完成了幾處的拆遷,短短兩年時間,成了縣裏的房產大亨。

在白道上,劉昌仁靠的是黃來德等幾個縣裏的領導,而在黑道,則完全靠胡誌雄。

2005年發生了一件事,導致胡誌雄再次入獄,其中就有劉昌仁的一份“功勞”。

許耀華投靠胡誌雄之後,借著胡誌雄的勢力,也擁有了數百萬家產,可是他依然不滿足,看到劉昌仁的生意越做越大,便起了心思,暗中和縣土地管理局局長馬鴻興一起成立了一家房地產公司。由於許耀華偷工減料,在建築材料上動了手腳,雖然各部門的檢驗報告都合格,可房子建起來後,還沒等賣出幾套,房體就開裂,根本無法入住,購買了房子的住戶天天堵在售樓部門口,提出退房和賠償要求。

許耀華一麵讓幾個銷售經理玩失蹤,一麵暗使馬仔對那些住戶進行恐嚇。這事被媒體曝光後,引起了社會的關注。

馬鴻興一看,急了,要求許耀華遵守他們之間的承諾,房子建成後的兩個月內給他500萬的利潤分成。

房子賣不出去,銀行那邊也在催還款,許耀華哪裏還有錢給馬鴻興。許耀華也知道得罪不起這位“土地神”,便想用現有的房子貸款先把“土地神”給擺平。可是麵對那樣的房子,又有哪家銀行肯貸款給他呢?

無奈之下,許耀華找到劉昌仁,想用小區的土地做抵押借款600萬,利息3分,一年之內本息歸還。可劉昌仁不是傻子,心知他欠銀行1000多萬的貸款未還,那個小區的房子賣不出去,土地遲早是銀行的。如此一來,那幾百萬豈不打了水漂?

看在胡誌雄的麵子上,劉昌仁提出一個方案,就是要許耀華將整個小區的房子以及土地全部轉給他,價碼是1800萬。

許耀華為了建那個小區,光土地就投進去上千萬,那還不算建築成本。按他自己的預算,等房子建起來再賣出去,最少可以賺2000萬,可是現在,他不但賺不到一分錢,而且自己投進去的兩三百萬,也將化為烏有。

許耀華先後找過幾個縣裏有財有勢的人,可人家有自己的項目,對他的想法根本不予理會。在發展的黃金時期,誰又會看上他那3分的利息,白白地把自己的資金借給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