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問將自己被血染得早就看不出本來顏色的裏衣撕成條狀,胡亂地將身上的傷口包紮了一番。看了看天色,隻能判斷出是半夜,卻不知道這時間隻是過去了大半天,還是已經過去了好幾天?不過以此時自己的饑餓程度來看,大約應該隻過了大半天。
得出這個結論,莫問放心了不少。起碼他還有足夠的時間去追上自己的小雲兒。想到流雲離開前對他說的話,莫問無法想象要是他們錯過了,會是什麼結果。他承認自己花心,或者說是禽獸,看到美女就情不自禁地貼上去,整日的拈花惹草。但是流在他心裏的地位卻永遠都是最重要的,如果流雲說一句不願意和別的女人共侍一夫,莫問雖然會不舒服,但是也絕不會再招惹別的女人。可是流雲卻是個傻的,傻得讓莫問心疼。這個女人滿心滿眼都是她的少爺,從來不會為自己著想。
莫問隨手灑出一把藥粉將從自己身邊經過的兔子迷倒,手腳麻利地將兔子剝皮清理內髒架到火上烤了起來。如果有懂藥理的人在的話,一定會大罵莫問敗家,這可是難得的頂級迷藥啊,無色無味,中招至少昏迷三天,居家旅行搶劫滅門必備佳品啊。在莫問手裏卻被用來藥兔子了,這已經不是暴殄天物四個字能夠形容的了。
可是在莫問看來,以他此時的身體狀況,抓兔子絕對是個體力活,有省力的方式,為什麼要不用?
啃了一口一點滋味都沒有兔子肉,莫問鬱悶非常,這味道和中午吃的那簡直是天壤之別啊。可惜他的行李都在流雲那裏收著呢,別說是烤肉的調料,他現在連件幹淨的衣服都沒得換。拎起自己被血染成暗紅色,而且裂開了七八條大口子的外衫,莫問有些頭疼。食物的好壞倒是其次,現在最重要的是趕緊找件衣服穿,他雖然比這些古人開放,但是裸奔這種事情還是做不出來的。至於他身上這件被血染得看不出本來顏色的衣服自然是不能穿的,他要是這樣穿著走在大街上,估計過不了多久就會被請回衙門接受調查。
可能是莫問最近實在是太倒黴了,連老天爺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所以莫問走了不遠就發現了一個小村子,於是趁著夜色溜進去給自己找了一身衣服,終於避免了裸奔的悲劇。當然莫問沒忘記給被自己順走衣服的人家留下了一大錠銀子,約有二十兩左右,足夠一個普通的三口之家過好幾年的了。不過這些銀子全都是從那些西夏人身上搜出來的,莫問用起來一點都不心疼。當然,等到明天這家人起床後發現少了的衣服和放在那兒的銀子會是什麼表情,那就不在莫問的考慮當中了。
天一亮莫問就又回到了官道上,下一個城鎮有多遠莫問並不清楚,他現在身上又有傷,靠著兩條腿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走到,唯一的辦法就是在路上搭個順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