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1 / 3)

一、“以人為本”的本源意義及其在教育領域的適用

“以人為本”的思想和主張,在我國古代早已有之,春秋戰國時期的管仲就明確提出“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為本。本治則國固,本亂則國危。”墨子的“兼愛”,孟子的“民為貴”等等,都反映了人本的思想內容。在西方,“以人為本”的提法源自費爾巴哈的人本主義哲學,就是要創立人本學,以反對宗教神學。人本主義頌揚人的價值、尊嚴和力量,強調人的地位和作用,重視人性和人格。至16世紀末,“以人為本”的理念占據了這一時代教育管理思想的主流。“以人為本”就是要相信人、尊重人、依靠人、發展人,讓人積極愉快的進行工作,並取得更好的效益,實現更大的發展。以人為本,簡言之,就是一切以人為出發點,一切以人作為最終目的。人不僅是目的,而且是主體。人的價值至上,人的權利至上。以人為本,本質上是以促進人自身自由、全麵發展為根本目的。而人自身自由、全麵發展的核心內容是個體心理目標結構的發展與個性的完善。提倡以人為本,體現了社會的真正進步。

“以人為本”的理念借鑒吸收到教育領域中即強調學校的教育管理應以學生為本,要相信學生、尊重學生、依靠學生、發展學生,尊重學生生命成長的規律和合理的需要,以學生的發展尤其是作為教育對象的具體的個人的和諧、完善的發展為教育及管理之根本。“以人為本”是學校教育活動的基本價值要求,它強調的是在社會製度安排和政治、文化生活中,以人的發展和利益為首要考慮,反對用外在的價值尺度來衡量和評估人類活動的價值意義。

“以人為本”的現代教育理念要求學校一切活動的最終目的是為人的發展服務,為培養具有獨立個性、自主性、能動性和責任感的人服務,這正是“以人為本”的要求,也是學校的獨特價值所在。這就要求任何集體目的、效率、秩序的實現,都不應以犧牲個人的獨立性、創造性、個性為代價。相反,退一步說,將學校作為官僚組織、工廠、不能改變的係統來對待,運用非人格化的規章製度、等級關係監管內部的師生員工,維持學校的秩序和正常運行,能夠提高學校效率、保持學校活力嗎?如果在學校的教育管理過程中,作為“人”的受教育者沒有任何地位,他們僅僅被視為教育管理的對象,是社會和教育者進行要求、規製以及製裁、懲處的對象,教育作為人的發展工具所具有的發展促進功能被嚴重地忽視的話,那麼教育過程中的“人”就不再是特征各異、形形色色的個體,而是教育管理活動中的一個組成部分。他們不是被置於首要的位置,而是被置於一種微妙的、非人的控製之中;他們隻是這種非人化教育管理過程中的一個小小的環節而已,就像工廠流水線上的一個普通產品、機器上的一個小小螺絲一樣。服從權威、接受外來的任何安排以及遵守可能的各種規則是這種教育活動對人的唯一要求。

如果學校的教育管理僅僅是在上述意義上存在和進行,那麼,學校教育管理也就失去了其所謂的“教育意義”,而淪為一種簡單的達成控製與壓製反抗的工具。當高校中個人的積極性、責任感消失殆盡,主動性、創造性、自我實現的內在要求和精神因長期被漠視、否定而最終被磨滅,學生還有什麼活力在複雜多變的社會中更好地生存與發展?

應當認識到,學校的教育管理強調“以人為本”,是因為“以人為本”是人類哲學思想曆史發展的內在邏輯。古希臘哲學是以人為中心的哲學,當古希臘哲學追問“自然是什麼”和“人是什麼”時,就開始把人與自然對立起來並把人作為中心來思考。中世紀是以神為中心的,神性淩駕於人性之上。而“文藝複興”以與神性相對立的抽象的人的概念為武器重新確立了人的中心地位,同時把科學從宗教的陰影中解放出來。伴隨著自然科學的迅速發展,以實證主義為核心的科學主義思潮高揚著科學和科學方法的大旗為人類帶來了豐富的物質財富,但是卻失落了對人的關懷。20世紀以來,經過對科學主義形形色色的反思後,人類哲學重新開啟了以人為中心的哲學時代,並把人還原為具體的、以社會交往和社會關係為本質表征的個人。教育與哲學有著天然的聯係,正如杜威在《民主主義與教育》一書中所認為的:“哲學乃是教育的最一般方麵的理論”,“教育乃是哲學上的各種觀點具體化並受到檢驗的實驗室”。所以,教育哲學包括教育法哲學反映人類哲學思想的趨勢是人類哲學思想曆史發展的內在邏輯。

“以人為本”也是現代教育發展的必然邏輯。20世紀以來科學技術的極大進步、生產力水平的迅速提高以及社會整體性的增強打破了以往社會的分散性和封閉性,使社會變成一個緊密聯係的完整係統。在這個係統中,人的作用和地位極大提高,人的潛能極大發揮,精神生活也日益豐富。人們越來越重視自己的社會存在,越來越重視個人價值的實現。在這種情況下,人們越來越強烈地要求享受一種機會均等的、有利於促進個性豐富和全麵發展的、有助於探索和開拓新生活的教育。因此,在學校的教育管理中,如果看不到學生個人作為獨立的實體,有其自身發展的規律和特點,有其自身的利益和需要,在教育管理活動中無視個人的因素,最終也不可能把學校的教育法製建設和教育管理活動導向正確的方向。

在學校教育管理的實踐中,作為接受教育管理的學生,他們既是教育的享用主體,又是教育的對象,因此必定有本體形態和工具形態之分,那麼從以人為本的角度出發,應該如何看待受教育者,如何確定受教育者的地位呢?我們認為,依據“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學校的教育管理者應當確立如下的基本觀點:其一,教育和受教育是每位學生都應擁有的基本權利,學校的教育管理應有助於每一位學生探索和開拓新的生活。作為受教育者的學生是具有個人尊嚴和獨特價值的個體,而不應是被加工、被塑造的原料。其二,教育管理不是一種簡單的外部引導、塑造,更為重要的是,它是一種源於精神內部的活動,任何外部的作用隻有通過受教育者的內部精神活動才能轉化為教育的成果。因此,受教育者在教育管理活動中應該處於主體的地位,而不應處於被動的、消極的受體地位。其三,教育是人性不斷自我完善的過程,它使人不斷得以超越自身,不斷塑造更美好的自我形象,因此學校的教育管理應保護受教育者的主動性、積極性、求索精神和創新精神,而不應有意或無意地扼殺學生這種與生俱來的天性。其四,教育是人們基於當下的自我而進行的,對更高、更美好的東西的一種追求,是具有個性色彩的內化活動。因此,學校的教育管理應有助於學生個性的豐富和全麵發展,而不應抹殺差別、貶抑個性。學校的教育管理應確定無疑地把保障學生在教育管理中的地位和學生以受教育權為核心的各項合法權利的實現作為自身的基本價值取向。

二、高校以學生為本管理理念的基本要求

法治的價值是以人為中心和歸宿,實質就是“以人為本”。把“以人為本”的理念具體落實到高校學生管理工作中就是“以學生為本”,“以學生為本”即要求高校的學生管理必須以尊重和保護學生權益為核心,努力創造有利於學生發展的環境。在我國教育法治建設不斷推進的曆史進程中,衡量與評判高校學生管理工作成敗的標準,已不僅僅是教育管理效率的高低,更為重要的,是要看學生管理工作是否切實地踐行了學生本位觀,自覺地維護和保障學生的各項合法權利。高校學生管理必須高揚教育的科學精神和人文精神,樹立法治精神和維權意識,充分體現對學生的尊重與關懷,從而在高校學生管理中逐步營造尊重權利的濃厚法治氛圍,這將有利於學生自由、民主、平等精神的塑造,有利於學生個性的培育,有利於教育目標的實現。

高校管理者踐行以學生為本的管理理念,就應當著眼於新形勢下高校學生管理工作麵臨的新問題,從學生現實需要出發,改變傳統的學生管理工作中作為管理者的高校與作為被管理者學生的對立化狀態,積極實現角色轉變,強化學生管理工作中的服務意識以體現學生的主體地位,使學生積極參與學校管理工作以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能動性。

(一)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強化服務意識

現代教育以促進人的現代化和主體的全麵發展為中心。主體性、發展性是現代教育的本質規定。基於此,現代教育倡導“教育是一種服務”的教育管理理念。它強調教育管理者應滿足受教育者學生個性發展的需求,為受教育者創造有利於其個性全麵發展和主體性有效生成的情境和條件,它概括了當今教育的經營態度和思維方式。在如何開展教育管理和教育活動的問題上,相對於傳統的教育管理理念,它具有自身的特點。其一,教育服務理念體現了現代教育以人為本的精神,突出了主體,突出了主體的生成和主體性發展,並以培養現代主體人格為根本。它直接著眼於人,著眼於人的發展。其二,教育服務理念下的教育管理活動是教育者與受教育者互為主客體、主體間的對象性活動;是在教育者的組織領導下,教育者與受教育者共同參與的活動;是教育者的啟發、引導、指導與受教育者的認知、體驗、踐行的互動;是教育者的價值導向與受教育者自主構建相統一的活動;是教育者與受教育者的相互教育與自我教育、教學相長的活動。其三,教育服務是現代教育管理的整體特征,它不是教育活動的某個階段或某個部分、某個方麵的特征,作為現代教育的根本指導思想,它貫穿於教育管理活動的始終和教育管理活動的各個方麵。

在高校學生管理的傳統模式中,管理者居於主體地位,管理者根據國家的計劃或者其對社會要求的理解和判斷,設定相應的管理目標,通過管理手段(一係列的規章製度和工作規範)把學生塑造成基本相似的、均衡化的目標載體,從而實現培養目標。在傳統模式中,學生處於從屬的、被動的地位。學生通過被動接受教育管理認同成才目標,卻不得不放棄與自我能力相適應的主動設計的成才目標,因而高校的培養目標與個人成才的期望目標差異較大,趨同的可能性很小。由於學校管理者的設定目標不可能完全反映社會對人才的需要,因而,高校培養的人才與社會期望的人才存在一定程度的差距。在以學生為本位的現代管理模式中,學生是主體,學生根據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從自身的實際出發,主動設計了自己的成才目標,而且,學生要求學校管理者依據社會對人才的客觀要求,圍繞學生的成才提供管理、服務,以及個性發展方麵所必需的扶持。以學生為本位的管理理念強調管理者通過必要的、有效的教育和管理,保持良好的學生學習和生活環境,優化學生個體發展的條件,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並為學生的稟賦和潛能的充分開發提供各種支持。這樣的學生管理過程既是一個強化社會規範、體現社會和高校對人才培養的宏觀性、整體性要求的過程,又是一個發現、了解學生需求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管理學生與服務學生是並列共存的,管理很大程度上是為服務創造條件和提供資源支持,管理的價值具體地落實在服務環境的改善和服務效果的提升上。以學生為本位的管理理念強調高校管理者在管理學生的同時,更應注重管理者為學生所提供的服務,在這種雙向互動的作用關係中,管理者與學生處於相互平等的層麵上,服務者應被服務者的需要而提供相應的服務,所有的管理、服務工作都因學生主體的改變而改變,因學生個體差異的變化而變化,學生管理過程成為了一個管理權動態運行和學生權利有效保障的過程。

以學生為本位的管理理念要求管理者在行使管理職權的同時,必須強化對學生的服務意識,強調管理與服務並重。事實上,在學生本位觀的管理理念下,高校學生管理者具有多重角色,他們既是學校管理任務的實施者,又是學生的服務者,管理和服務相互糅合、相互滲透,管理過程和服務過程相互結合、相互統一,管理中包含了服務,服務中蘊含了管理。管理與服務的糅合、滲透首先表現為服務是管理的先導,學生管理者若先以服務者的姿態出現,以服務的方式麵對學生,在情感上無疑會拉近與學生的距離,容易得到學生的信任和理解,為工作打下基礎,並在實施服務過程中易於形成對等交流的氣氛,便於獲悉學生的需求,進而產生雙向互動的效果。其次,管理與服務的糅合、滲透還要求把管理作為服務的支持和保障,在服務的先導下實施管理,既能深化對學生的服務,又能根據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的需要優化學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為學生成才創造必要的條件。通過高校學生管理過程和服務過程的有機整合,協助學生建立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的網絡和係統,發揮學生的主動性,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引導學生進行自覺的思考和行為的控製,激發學生的潛在智能,從而將管理和服務最終都落實到促進學生全麵發展的目標上來。再次,管理和服務的糅合、滲透並不導致對高校學生管理職能的削弱,反而是為了更有效地實施管理。管理和服務的糅合、滲透突出和強調了高校學生管理工作中管理者的服務意識和服務功能,關注的是學生管理權的行使對學生健康成長所應當具有的價值意義,而並不否認學生管理工作所固有的作用。管理與服務的糅合、滲透試圖尋求在服務的作用下使管理效果更加有效的途徑,即希望管理和服務共同作用的效果遠遠超過隻管理不服務或重管理輕服務的作用效果,最終的目的是希冀高校的學生管理過程有效地服務於學生的全麵成長和學生的良好發展。

以學生為本位的管理理念要求高校管理者在實施學生管理和服務的過程中,必須重視學生的個性,要把發展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因為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一個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高校學生管理以學生為本位,就是要在強調學生全麵發展的同時重視發展學生的個性,它要求高校學生管理應充分營造有利於學生創造性思維的培養、創造潛能的發揮的良好氛圍,培養學生具有勇於探索、敢於創新的個性,進而引導學生形成創造的動力,並自覺地進行創新實踐。一旦學生形成並顯現了較強的創新能力,高校學生管理和服務的關鍵就是要協調關係、配置資源,為學生的這種富有個性的創新能力的發展提供必要的、堅實的甚至於超常規的支撐條件,使學生的才能得到充分的施展和淋漓盡致的發揮。

以學生為本位的管理理念要求高校管理者必須轉變職能,真正建立為學生發展服務的體係。首先,高校管理者應及時完成學生管理功能的遷移。當前,隨著市場經濟體製的不斷完善,越來越多的高校學生管理職能逐漸轉變為社會管理職能,因此高校必須及時完成學生管理功能的遷移,建立有效的學生服務體係。例如,學生宿舍管理社會化將原來屬於高校職能部門的學生宿舍管理部門從高校的行政機構中分離出去,學生宿舍管理部門與住宿學生之間的關係變成了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關係,實現了學生宿舍管理職能從高校向社會的轉移。同樣,國家助學貸款的實施,很大程度上替代了原來由高校實施的學生助學貸款,助學貸款的管理權實現了從高校向國家銀行的遷移。然而,與此同時應當注意的是,盡管高校學生管理的部分職能已經實現了遷移,但是高校仍麵臨在學生分散居住狀態下有序地組織教學、掌握與學生相關的充分信息和給予學生多方麵的服務等一係列問題,也存在著如何協助銀行甄別學生身份、提供學生資信以及協助及時還貸等問題。隻不過這些問題的解決更多地淡化了管理的色彩而趨向服務的功能。因此,針對不斷出現的高校學生管理職能的變化,建立相應的服務係統來替代原有的學校管理,是高校學生管理的緊迫任務,也是高校學生管理服務學生、發展學生的重要舉措。其次,建立完善的管理服務體係。以學生為本位的高校管理理念的實現需要有一個全麵而完善的麵向學生的管理和服務係統。這個係統既包括價值引導、素質測評、行為管理、學籍管理、社團建設等具有管理功能的機構,也包括學習指導、科研指導、創新指導、個性發展指導、困難學生資助服務、勤工助學指導服務、就業指導服務、生活指導、心理谘詢、特殊群體關懷等具有服務功能的機構。高校學生的管理和服務係統就是要從學生發展的需要出發,根據學生現實需要的發展變遷,不斷改善其結構、完善其功能,既要重管理,又要重服務,並借此培養具有創新精神的各式人才,最終實現學生全麵而和諧的發展。

(二)注重發揮學生的主體能動性,使學生積極參與高校管理工作

高校管理者踐行以學生為本的管理理念,做好學生管理工作,就應當在工作中努力調動學生自身參與管理的積極性,讓學生積極參與學校管理工作,改變學生在傳統高校管理過程中的從屬性和被動性地位。高校管理者不應再把學生視為教育管理的純粹客體,而是把學生界定為能夠進行自我教育管理和參與學校管理的積極主體,強調和注重發揮學生的主體能動性。

在當前我國的高校學生管理過程中,如何保障學生參與權的實現是相關理論研究者和高校管理者必須深入思考並予以積極實踐的重要課題。我們既應當借鑒現代西方國家高校民主管理的有益經驗,又需要結合當前我國高校學生管理的現實狀況,為學生參與高校管理創造有利的條件。

1.切實轉變管理者的管理理念,為學生參與高校管理提供環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