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這樣問過我,曹然,你怎麼會突然想起寫小說的,你覺得你的文筆寫出來的小說會有人看嗎?盡管麵對這些嘲笑與奚落,我也沒放棄過,當然也有許多支持我的人,就是我的那些死黨以及那個我錯過了的女生。剛開始決定要寫說了,我卻不知道從何入手,有人說寫玄幻和武俠,看的人多,有人說寫言情吧,有文藝感,可在我看來這些都不適合我,就這樣我又一次的迷惘了,直到那一天的聚會,畢業後的我們再一次相聚在了一起,記得那天,譚凱坐我邊上,一手搭在我肩膀,一手端著酒杯問我:哥們,你不是說寫小說的嗎,怎麼半天也沒見你有個動靜啊。我抿了一口酒,笑著說:這不是還沒想好寫什麼主題嗎。哎呀,我去,譚凱看著我笑到:你不是天平座嗎,啥時候改處女座啦,這婆婆媽媽不是你的風格啊。唐瀟也疑惑的看著我:對啊,曹然,你一向都是雷厲風行,怎麼會跟這個糾結上的啊。在座的其他人也用不理解的眼光看著我,而我則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譚凱以為自己的說話方式是我陷入了尷尬的境地,開玩笑的說了一句:要不你就寫寫咱們上學時候那些事,咱哥仨上學時住一個寢室,有趣的事多了去,寫出來準有人看。譚凱的一番話讓我徹底清醒過來,我感覺我自己找到了方向。這麼久以來我一直在給自己尋找方向,有了太多的選擇,反而讓我迷失了,不知道去選擇什麼主題,我想我現在找到了:那座學校,那間教室,那個班級,那些陪我瘋過的舍友,那個長發飄飄,臉上總帶有一抹微笑的女孩......就是我和他們的故事。聚餐結束後,天色已經很晚了,估摸著也快有9點了,大家都散了以後,我獨自一個人走在街頭,漫無目的地走著,不知不覺走到了老校區的門口,上學的時候我們多麼想離開這,現在我卻比任何人更想回到這,跟校門口的保安軟磨硬泡了好久,終於他同意讓我進去了,本來我完全可以打個電話給我原來的班主任讓她來校門口接我的,可是這個電話我始終不敢撥出去,我害怕我再次見到她會控製不住自己的情緒,走進學校,還是跟以前一樣,晚自習下課的同學,有的結伴回宿舍,有的呼喊著去後街,去美食廣場......有女朋友的男生去開水房大排長龍給自己喜歡的女孩打水送她們回宿舍。那個時候,我,譚凱,唐瀟三個人不也如此嗎,當我正陷入回憶中的時候,突然我的肩膀被拍了一下,我回頭一看,正是這兩位,有些人確實不經念叨,但他們的出現卻讓我的情緒一下被調動起來了。我驚訝的看著他們:保安大叔怎麼放你們進來的啊。譚凱翻了一下白眼:就你還用這麼文雅的方式,你忘了咱們的“地道”了嗎,譚凱一邊說一邊還手舞足蹈的比劃著,看著開水房進進出出的情侶們我和唐瀟沉默了。我就說咱不該來這的吧,你看把氣氛整的那麼壓抑,沒意思,我走了,譚凱鬱悶的走了,我和唐瀟緊隨其後,我們都不說話,但我們都知道,大家的心裏在想什麼。曾經的我擁有了許多,如今的我失去了許多,唐瀟學的是礦產資源勘探學,聽起來十分高大上,很有技術含量的專業,其實就是一個地下挖煤的煤炭工人。譚凱是公共事業管理學的,這總算還是一個與公務員挨邊的職業,算了,我裝不下去了,其實就是一城管。古健是學建築的,用譚凱的話來說,搞建築就跟玩藝術一樣,你家有親戚是包工頭嗎,沒有邊兒呆著去,老實搬磚吧。而我則學的是法律,雖說我學的專業在發達國家屬於高收入人群,可是,我現在卻不得不每天坐在調解室裏聽那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我們都是一群苦逼的有誌青年,我們拚命想實現自己的理想,可這社會總會給我們無情的當頭棒喝,就像譚凱那句至理名言,上帝給你關上一扇門,他才懶得再給你打開一扇窗呢,他閑的啊。譚凱他永遠都是那麼的幽默風趣,任何一個名人的話到他那總會變成一句廢話。在他眼裏看來,那些什麼名人就是仗著自己有點名氣吃飽了沒事幹,搞不好那些話都是他們上廁所時閑得無聊說著玩的,他總是那麼的憤世嫉俗,好像這個世界上但凡有點名氣的人都欠他錢似得,跟譚凱相比,唐瀟就顯得穩重一點,唐瀟最大的愛好就是研究菜譜,由於在宿舍裏炒菜的油味太重怕被學校查,煲湯成了唐瀟的主要研究方向,但這樣還是沒能阻止唐瀟研究菜譜的夢想,學校食堂那是沒希望了,後街和美食廣場就成了他的天下,至今,我還是無法忘記研究資源勘探的唐瀟拿著菜譜做菜的樣子。古健也是我們宿舍的一位大神級的人物,之所以說他是大神,是因為古健喜歡音樂,喜歡音樂本身沒什麼稀奇的,但是一個五音不全的人喜歡音樂而且隔三差五還要在宿舍裏舉辦演唱會,這樣的場景我畢生難忘。如今我們畢業了,大家各奔東西,這樣場景隻會存在我們的記憶裏。不知不覺我們哥仨走到了曾經我們上課的教室,譚凱說了一句:你們誰有鑰匙我想進去看看。我和唐瀟搖了搖頭說道:鑰匙在古健那,他是勞動委員。譚凱失落的搖了搖頭,無奈的歎了一口氣,此刻,我十分的理解他,我們的內心又何嚐不是一樣的。眼看就快十點了,學校大門肯定關了,我們仨一路沉默著向著我們的地道走過去,譚凱問了句:抽煙嗎?我帶了。譚凱從盒子裏掏出三根黃鶴樓,還是我們上學那會偷偷抽的15塊的那種煙,我們仨躲在地道裏抽著煙,煙還是那個牌子的煙,卻再也抽不出那個時候的味道。從地道裏抽完煙出來,我們三個人走在街頭,我覺得我終於為我的小說找到靈魂了,就是他們,我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