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沒想到自己會成為一個故事中的主人公。
那天下著小雨,權穿著風衣走在雨中。他向來討厭傘,總覺得那東西擋住天,怪煩人的。就在這時他發現了春兒,一個還沒長成大人的女孩,抖抖索索也在雨中走,臉上沉浸著與她年齡不相稱的陰鬱,就像頭頂上哭泣著的天。
權不是那種盯著漂亮女孩不眨眼的毛頭小夥子,何況春兒臉色青黃,濕濕的頭發貼在前額,又低著頭還真看不出本來麵目。他已經走過去了,突然覺得眼睛的餘光瞧見了春兒手上一塊紅紅的血跡,就本能地回過頭仔細瞧了一眼傷口:“在滴血呢,你的手。”
春兒像沒聽見似地也不答話,繼續往前走。權暗自奇怪,那股倔勁就上來了。非得過去管一管:“你得上醫院去,傷得不輕。”
春兒這次有了反應,抬起頭正好和他的視線相對,眼神裏立即有些驚恐。權禁不住笑了,許是自己嚇著了女孩。
“你的手是怎麼弄成這樣的?”權放低了聲音,輕輕地問。
女孩哇地一聲大哭起來,臉上雨是雨,淚是淚,淚珠比雨滴大,比雨滴密。好不容易才擠出一句話:“後爸打的,掃把打斷了。”
權就覺得一股氣直衝腦門:“拿一個孩子出氣,算什麼男子漢!”20歲的權血氣方剛,拉著15歲的春兒就走:“回家!我幫你教訓一下你那個沒人性的後爸。”
一向膽小的春兒不知怎麼好像有了靠山,真的就領路往家走,還斷斷續續把自己的事兒告訴這位路見不平挺身相助的哥哥。
春兒的親爸死得早,病病歪歪的媽媽帶著她嫁到了後爸家。後爸脾氣特臭又愛喝酒,罵人打人跟家常便飯似地,春兒放學回家做多少事也堵不住後爸的嘴,擋不住後爸的拳頭。媽老是病休,加上還得照顧六歲的弟弟,也就很少管春兒。有時勸後爸別打春兒,後爸就把媽媽捎上一塊罵。
權越聽越氣,到了春兒家就儼然是個監護人,嚴辭指責春兒的後爸,那家夥又喝了酒,滿臉通紅跳起來要趕走權。權一閃身躲開了,那家夥就喘著氣回頭罵春兒:“學會勾男人了,合夥來對付我。有本事你給我滾,別進這個門。”
春兒嚇得又哭,權早已氣得忍不住了:“春兒,收拾東西跟我走。我有個妹妹,你跟她住一間屋。以後我就有兩個妹妹了。”那個雨夜裏,春兒包了傷口,又有了新的歸宿。
春兒從此進了權的家。那年權剛工作,供春兒吃飯讀書勉強行。權的一家都疼春兒,春兒就像回到了小時候,重溫了家的溫馨。鄰居們有時開玩笑:“權,怎麼如今還興這個!那麼快就帶回一個小童養媳來了。”
權不愛紅臉,也不生氣:“跟我開玩笑可以,別讓春兒聽見,她還是初中生。”
這件事很快就在巷子裏傳開了,權在流傳的故事中成了救美的英雄。後來春兒的媽媽來叫春兒回去,春兒不肯,權一家人也舍不得春兒走,春兒就留下了,隻是星期天抽空回去看媽媽。
轉眼間過了五六年,春兒長成了大姑娘,眉清目秀地可人,仍管權叫“哥哥”。本來故事該結束了,誰都等著吃他倆的糖。但權心裏沒底,他是喜歡春兒的,可不知春兒怎麼想。
有一天春兒興高采烈回到家,神秘兮兮把權叫一邊,紅著臉說:“我要告訴你一句話。”權一時高興壞了,連連搖手說:“別說了別說了,我都知道。”
“你怎麼會知道?”春兒驚奇得眼睛瞪老大。“我們認識幾個月了,今天才把關係挑明。”
權差點沒失態,勉勉強強聽了春兒的“情況彙報”,掙紮著說了幾句“好啊,祝賀你”之類特沒勁的話,就趕緊躲進了自己那間房。
事情一傳開,親友們都上了門,說事情怎麼會這樣?春兒這姑娘也太沒良心了。權突然大叫:“誰說春兒沒良心?她什麼時候說嫁給我了?你們真當我養童養媳呀?我就是她哥嘛,是他永遠的哥哥。”
這話傳到春兒的耳裏已是春兒結婚一年之後,春兒回家直視著權:“你為什麼不早說?你當初要是說了我會考慮的。”
權把兩隻手很自然地搭在春兒的肩膀說,“不為什麼,因為我是你永遠的哥哥。”
春兒無聲地哭了。
權又一次成了故事的主人公,而且引來了好幾個慕名而來的姑娘。暫時還不知道有沒有權相中的準新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