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遊斌畢業於某大學的計算機專業,他於 2005年 7月 1日與西安的一家研究所簽訂了為期 6年的勞動合同。 2007年 9月 10日,王某瞞著這家研究所與深圳的一家公司簽訂了為期 2年的勞動合同。
為了自己今後的事業發展,即將去新公司報到的付遊斌竟然利用還在這家研究所工作之便,從計算機中拷貝了一些重要的技術文件。 2007年 10月 4日,付遊斌帶著自己負責保管的設計圖紙、資料和這些重要的技術文件從西安前往深圳報到。不久,這家研究所發現付遊斌下落不明,其負責保管的設計圖紙和資料在離所之前也未辦理交接手續,遂向公安機關報案。案發後,付遊斌負責保管的設計圖紙、資料和這些重要的技術文件被追回,經鑒定,均屬於這家研究所的核心機密。
由於付遊斌以竊取的方式非法獲取了這家研究所的核心機密,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遂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陷阱解讀”
誠實守信,是市場經濟對公民的最基本要求,現在雖然許多單位尚未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但要 “跳槽 ”的員工也應該自律,如果采取非法的方式獲取單位機密,並非可以一走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