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耶斯特教授進行的音樂測試表明,孩子在音樂方麵的創造才能,從1~5個月時出現,在8歲時結束。霍耶斯特教授的說法和卡爾·威特的觀點不謀而合。孩子寫詩和繪畫的才能也是如此。霍耶斯特教授還在畫家的協助下進行過美術教學研究,最後得出結論——孩子年齡越小,就越容易具備天才的素質。
卡爾·威特認為對孩子的教育開始得越早越好,1~8歲是孩子接受能力最強的時候。雖然孩子一出生就具有自身的學習能力,但是基本上這種能力會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逐漸削弱。
孩子的自身學習能力是成人所不具備的,孩子來到這個世界之時,就像一張純潔的白紙,為了適應這個陌生的世界,孩子自身有了對世界認知的需求,所以他就會利用這一自身的能力去感受、摸索、認識、學習——這是人的一種本能,這種本能通過與外界的接觸、交往在生活中慢慢顯現出來。
這種自身具備的能力包括注意力、記憶力、知識整合能力、思維反應能力等,這些能力並不需要文化修養和知識背景,而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理解力、意誌力、分析判斷能力則需要後天的培養,需要文化知識和經驗的積累。所以說,如果能更大程度地挖掘孩子天生的能力,使其發揮到最大,為孩子後天的成長打好更堅實的基礎,對於孩子的成長和發展都是有利無害的。
孩子到了6歲,大腦的發育已經完成了80%。如果一個孩子在七八歲的時候還沒有接受到適當的教育,那麼,其潛能發展的可能性幾乎完全消失。在這個時候再去實施“天生能力”的訓練,可以說已經沒有任何作用了。孩子“後天能力”的學習也顯得非常吃力,也不會有好的教學效果。
上麵已經說過,孩子1~8歲的接受能力是比較強的,如果孩子在這個年齡段裏接受能力沒有得到好的鍛煉,父母就要注意加強培養孩子這方麵的能力了。比如父母可以經常與孩子玩一些小競技遊戲,提高孩子動作的敏捷程度;還可以用計數法督促孩子抓緊時間完成某件事情,一邊數數,一邊讓孩子在規定的數字內盡快做完事情,如果快要數完時孩子還沒有做完,父母可以放慢數數的速度,倘若孩子最後也沒有做完也不要責罵他們,而是要告訴孩子這次沒有完成沒關係,希望孩子下次能夠盡快完成,這也是訓練孩子在規定時間內盡量做好事情的一種方法,可以有效鍛煉他們接受和學習事物的能力。
卡爾·威特教育理念:
機會總是稍縱即逝的,任何好的時機都是這樣,教育孩子的過程中,依然存在這樣的情況。隻要父母能夠真正抓住孩子學習的最佳時期,那麼所有的過程都會顯得輕鬆簡單,效果也會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