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人員就具有了任縣長的資格。 第一、第二兩批錄取人員先給以“新政指導員”的名義,由民政廳派往各縣觀摩實習一年多,又調回民政廳實習後,才以“縣長”外放;也有個別留廳供職繼又外放者。 第三批錄取人員沒有派到各縣去實習,就先後遴派為“縣長”,其中有幾個是朱離職之後,由繼任廳長委派的。從1928年8月起的27名繼任縣長中,經本省考試取得資格的達20名。此後浙江省縣長考試長期停止,抗戰期間中央考選委員會指定浙江於1943年1月至3月舉行縣長考試,但因敵人進犯無法進行。直至抗戰勝利後,才於1946年11月15日進行15年來的第一次全省縣長考試,此時考試已屬由考試院主持的國家考試,報名應考者157人,準考者101人,以總平均60分錄取。考試科目分三試:第一試有黨義、國文 、憲法、行政法規、民法及刑法、經濟學及財政學;第二試為地方自治及地方行政、地方財政、本省實業、本省教育;第三試為口試。據阮毅成回憶,這次考試本在1946年4月時就計劃進行,因須報請考試院核準,並由考試院報請國民政府派典試委員,以至於到11月才能舉行。舉行時“頗出乎主辦人員意外,報考者並不多,其中有曾辦兵站者,有曾任軍中政治工作者,有基督教傳教士,對地方行政所知不多,故成績普遍不佳,結果隻有八人及格”。為對這幫人進行訓練,次年1月31日,浙江省訓練團特設縣政研究班,以本省縣長考試錄取者、縣長檢定合格者、本省呈報中央之儲備縣長及中央分發之縣長為學員,學習三個月,後赴各縣考察三個月,期滿以縣長派用。除浙江本身組織的考試外,國民政府考試院組織的高等考試中,也有部分合格者分發各省出任縣長。如1930年時的民政廳一科二股主任李飛鵬,在1931年8月參加第一屆高考及格,為普通行政中等第八名,遂以薦任職分發浙江任用,遇缺盡先試署,旋即奉派為孝豐縣長,而第42名的李元則為代理安吉縣長。1941年衢縣縣長柳一彌是1935年普通行政考試及格者。有的是考試合格後分發浙江,先在其他部門工作一段時間後又調任縣長的,如茹管廷於1936年由銓敘部分發浙江省民政廳工作,1941年外派開化作縣長。
雖然經考試選拔縣長等國家公務人員是孫中山五權憲法所要求,錄取者中也有如常山的葉文 那樣“學問淵博,主政有方”,深得地方民意者,但如同封建時代的科舉考試一樣,紙麵上合格的人才並不等於就能勝任實際工作。所以浙江經考試產生的縣長雖有優先任用資格,卻後來大都被閑賦。據1943年對浙江一、二、三屆縣長考試56名及格人員的任用情況調查,其中在中央機關工作的7人、在本省政府的8人、他省政府部門的3人、到各級學校的3人、另1人在家,尚在本省任縣長隻有淳安縣長沈鬆林1人,其餘33人均不知下落。另外,在當時中國能通過嚴格考試的人畢竟極少,經考試產生的合格人選數量遠遠不能滿足需要,“自考試院成立至二十五年底止,全國舉行高考四次,共取六百五十餘人,普通考試十八次,共取一千三百餘人。由是可知全國簡、薦、委任職之公務員,從考試甄拔者占絕對少數”。另據原民政廳工作人員茹管廷對浙江378名縣長進行的統計,其中考試及格者約隻占其中16%。故縣長人選主要不由考試產生,而有其他來源及變通做法。
一是重要黨政軍大員和知名人士薦舉。當時新任的縣長,如非調任、中央指令任用和考取,都是有人介紹來的。介紹人基本為軍政要員和社會名流。如天台縣長璩金聚,1928年4月為蔣介石所介紹而被任用。
1933年時常山縣長李文愷與浙江保安處長俞濟時為黃埔同學,由俞推薦上任。1948年陳儀任省主席時,大部分重點縣長都由他的學生、時任衢州綏靖公署主任的湯恩伯推薦。二是原在浙江任職的中級官吏,經銓敘後提升。主要來自省政府各廳處和各專員公署,及省、縣黨部 。在茹管廷的統計中,這樣的人大約占28%。
三是抗戰期間因軍事需要,淪陷縣份的“縣長由省政府遴選富有軍事及政治認識而有抗敵熱情及組訓民眾能力者充任”,這類縣長往往具有軍旅背景者或直接在駐軍中選用。如1937年“八一三”事變後,為了適應戰時需要,海寧縣長王曝環卸任,別委軍人出身的王翦波接事。桐鄉縣在1938年12月由六十二師副官長楊思義調任縣長,之後分別在1939年6月和1943年2月由第十集團軍少將參議李挺和二十八軍副官長王聚傑先後接任。1938年成立代行縣政府職權的“吳興縣行動委員會”,以一七六師安孝遊擊司令楊哲夫為主任委員。原為軍委會行營軍法官、十集 團軍上校參議的程運啟1938年時出任蕭山縣長。1941年4月時的紹興縣長鄧某,原係第十集團軍司令部所屬政工處處長。另一種情況是,戰區的縣長要考慮能處理好與駐軍的關係。阮毅成曾記道:“迨抗戰發生,浙西的軍事,由原任蘇浙邊區主任張向華(發奎)將軍指揮。他原駐嘉興,軍隊多係其子弟兵,以廣東人占多數。敵人自金山衛登陸,平湖縣頓時成為要衝。為求軍政配合,省政府將平湖縣縣長洪季川,與麗水縣縣長丘遠雄對調。因丘係廣東人,易與張的部 隊溝通也。”否則軍隊刁難,縣長將疲於奔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