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4章 生產中的質量概念(1 / 1)

可以說,現代社會質量概念和質量意識已經日益深入人心,成為廠家和消費者的共同用語。

國際標準ISO8402-1994對質量作了如下定義:質量Quality是指“反映實體滿足明確和隱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總和”。定義中的“實體”是指“可單獨描述和研究的事物”,即有關質量工作如質量管理、質量控製、質量保證和質量認證工作的對象。實體的內涵十分廣泛,既可以是活動或過程;也可以是產品包括硬件、軟件、流程性材料和服務;也可以是一個組織、一個體係、一個或一些人;還可以是上述各項的任何組合。每一個實體都應有清楚的界定和描述。實體的概念把質量概念從產品和服務上作了擴展,不但可以是零部件、產品和服務的質量,還可以是某項活動或某個過程的工作質量,或者是人的素質、企業的信譽、體係的有效性等。

定義中的“需要”,一般是指用戶的需要、社會的需要和第三方的需要。“明確需要”是指在合同、標準、規範、圖紙、技術要求和其他文件如法令、法規等中已經作出規定的需要。“隱含需要”是指顧客或社會對實體的期望,或指那些雖然沒有通過任何形式給以明確規定,但為人們所普遍認同的、無須申明的需要。

定義中的“特性”是指“需要”的定性和定量表征,反映了實體滿足需要的能力。不同類型的實體,“需要”不完全相同,因而質量特性也不完全相同。對於硬件產品,質量性質特性可歸結為性能、可靠性、安全性、適應性、經濟性和時間性等六個方麵;對於服務的質量特性可歸結為功能性、經濟性、安全性、時間性、舒適性和文明性等六個方麵;對於軟件,質量特性可歸結為功能性、可靠性、易使用性、可維修性、保密性和經濟性等六個方麵。這些質量特性的最佳組合,是實體滿足需要的能力的最高水平,是供方應當向用戶提供的,也是用戶希望得到的實體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