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府襄垣縣,有一富戶霍鎮周,娶妻洪氏,夫婦藉父祖之庇,田產、家資巨萬,婢仆數十,隻是無子,有此一點不滿於心。歸仁鄉八都,有一蒲姓人家,雖住在鄉下,亦有二百人家。其家俱習儒業。蒲之傑係是襄垣縣秀才,生有二子,長蒲安邦,年十六歲,次蒲定邦,年十四歲,文章俱熟。隻是家貧。
傑常在縣中去考,往來霍鎮周家下榻。後傑帶二子人縣考童生,便歇於霍家。鎮周夫婦見傑二子俊偉岐嶷,遂欲過繼他次子定邦為嗣。傑感他厚恩,亦思家中難供他讀書,遂將第二子過繼鎮周為嗣。後來兩家情誼愈密。
一日,適值之傑有科舉,要往省城赴場,家下又缺糧食,省城又少盤費,遂寫借批,叫兒子安邦往鎮周家去借銀子。適逢鎮周上縣去兌錢糧,直至一更方歸。定邦忙報父親說道:“哥哥在此,久候父親。”鎮周問曰:“賢侄到此,有何說話?”
安邦曰:“小侄不敢啟齒。家父蒙提學,取一名科舉;要到省城赴科場,家母在家,又缺口食,家父又少盤費,故著小侄專來拜上老伯,具有借批在此,問老伯借些銀兩。未知老伯惠然肯賜否?”鎮周接過批文一看,就叫定邦:“內室取銀二十兩來。”秤過,連批字一並交與安邦收住。送他出門,見天甚黑,鎮周曰:“你且住了,明早去歸。”安邦曰:“家父望久,隻借一個燈籠,讓小侄歸去。”定邦點得燈籠,遞與哥哥,送他出門。安邦叫兄弟:“你且轉去,我不要你送。”兄弟兩下分別,時已二鼓。安邦隻顧前行,惟恐城門閉上。但見前麵有兩人已在賭博回來,身上賭得罄空。一個是穀維嘉,一個是房有容。看見四顧無人,又見安邦是一小廝,急步前行,認得是霍養子之哥,猜想必在霍家去借得銀子歸來。穀維嘉對房有容說:“此子袖中必有銀子。我和你同去,搶得他的來,再去賭博,何如?”房有容曰:“我命合該貧窮,今日本錢賭得精空,還要去搶別人的,幹此昧心的事?”穀維嘉曰:“你不去幹,待我去幹。”穀維嘉趕上,把蒲安邦一手揪住,便打倒於地上,將袖內一搜,搜出一包銀子。安邦死死扭住不放,穀維嘉即將腳踢兩下,踢傷了肋,登時氣絕,死於地上。穀維嘉將銀打開一看,重有二十兩,遂叫房有容曰:“我分一半與你。”房有容曰:“這不義之財,我是不要。”穀維嘉曰:“你不要財,明日若說出來,我便扳你同謀。”房有容曰:“你自己收拾得好,我決不發你的事!”
迨至天明,東門地方見街上打死一小廝,懼其連累,遂入縣中去稟巡捕官。時典史喻文緯在巡捕,即到東門來相驗。見是一個讀書童生,肋下青腫有傷。吩咐地方,權時備棺木收起。
一時喧嚷,即到東門來相驗。見是一個讀書童生。霍鎮周正在憂悶,安邦昨夜一個獨行,今早又聽得打死童生消息,遂往東門來看,果見是老侄兒蒲安邦,遂寫狀往縣去告。縣中乃熊維學作尹,遂告曰:告狀人霍鎮周,係襄垣縣在城中隅人。告為劫殺事。
契侄蒲安邦,年方十六,業儒為事。昨因父蒲之傑貧難赴學,遣安邦來家,借銀二十兩作盤費。二更獨自挑燈歸去,街上被人謀殺。今早地方呈首方知。街上謀人,欺官藐法,劫財殺命,冤恨黑天。乞台剿究賊情,激切上告。
鎮周既遞了狀,遂著人往歸仁鄉去告訴蒲之傑。之傑正因兒子不到,已自來尋。兩下撞見,家僮遂將謀死安邦事,一一說知。傑聽家僮說了,痛子死於非命,登時氣死於地。家僮救之,半晌方醒。星忙走到東門,見安邦已死,於棺內抱屍大哭。
揭開衣服一看,肋下青腫數塊。詢問兩邊地方,俱說不知。蒲之傑來到縣前,正見鎮周在那裏相等。兩個複入縣中去稟熊爺。
爺見傑來稟,乃謂之曰:“昨日夜深,被賊殺死,秋元權且忍耐,待我差捕盜擒訪,那時回話。”蒲之傑曰:“小兒死於非命,表兄二十兩銀子又被劫去。望父母千萬用心追究!”周、傑二人出了縣門,複到東門。周乃換過衣衾、棺槨,代傑厚殮,送之歸葬。周又贈銀十兩,勸傑:“且去赴科場,侄兒之事,我代爾必伸此冤。”傑乃辭別鎮周歸家,安頓妻子,往太原下科去了。過卻幾日,周複入縣催狀。熊公見他煩瑣,遂發怒曰:“此等無頭公事,哪裏就拿得出來!”周曰:“城內出賊,老爺不究,假使鄉間有賊,老爺豈不任從他去打劫乎?”熊公見鎮周把言語衝他,遂發怒,趕出不理。周乃歎曰:“世間有此呆官!殺人大事,不把關心,要他何用?”欲往府中去告。那時七月,掌刑官俱往科場,不在府縣,隻有提學在閑。乃亦趕太原,具狀於郭爺處告:告狀人霍鎮周,襄垣縣人。告為究賊事。生員蒲之傑下科,缺少盤費,遣子安邦來家,借銀二十赴學。執銀夜歸,在城東門遭賊,財命兩盡。周、傑告縣,縣官推作無贓不理。竊思城中豈容賊居?縣官小民父母!死者含冤,生者囂罔。乞天斧斷,誅賊安民,不勝激切。上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