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語言難以定義。先來看幾種說法:
語言學專家認為,“民族共同語的集中表現是文學語言,文學語言的主要形式是書麵形式”。(羅常培、呂叔湘,1956)
語言學工具書上的觀點是:“LITERARY LANGUAGE文學語言,標準語,語言的一種變體(Variety)。在一定的社會或教學情境中,它被認為是‘最好的’。它通常相當於在書麵語(Written language)和文學作品(Literature)中所用語言的標準方言(Standard dialect),它與口語或土語相對。”(《語言與語言學詞典》,1981)
作家兼文學評論家茅盾認為:“民眾的語言經過作家加工而構成為作品中的文字,這就稱為文學語言。”(《關於“歇後語”》,1954)
文學理論工具書上的觀點是:“文學語言,是指在民族共同語基礎上加工提煉而成的規範化的語言,亦可稱為‘標準語’。它要求準確、鮮明、生動。語言的準確性,意即要求用詞貼切,概念明確,判斷恰當,合乎邏輯,能夠恰如其分地表達作者的思想認識。語言的鮮明性,是指語言運用方麵條理清楚,語意明確,而不是模棱兩可,含糊其辭。語言的生動性,是指善於運用各種修辭手法,做到靈活多樣,活潑動人。語言的準確性、鮮明性、生動性,三者是統一的。準確是鮮明、生動的基礎和前提,而鮮明、生動又賦予準確的語言以更強烈的表現力和感染力。狹義的文學語言是指詩歌、小說、散文、戲劇文學等文學作品的語言。文學作品的語言除一般書麵語言的準確、鮮明、生動之外,還要求形象化、凝練含蓄、新鮮多樣,富有藝術感染力。”(《文學理論簡明辭典》,1987)
上麵是上個世紀的觀點,有的烙上了政治印記,如語言的“三性”說;有的給人明顯的感受是欠科學、嚴謹,如對“狹義的文學語言”的看法。隨著對語體的深入研究,狹義的文學語言將會被“文藝語體的語言”取代,廣義的文學語言將會被“民族共同語”或規範語言取代。
尹相如在其博客上發表的《論文學語言》一文是本世紀的認識,他綜合了多個學科的研究成果,闡釋了文學語言的構成機製和文學語言的五個特性,即抽繹性、形象性、模糊性、情境性、獨創性,同時又能理論聯係實際,可以參看。
說到文藝語體,也稱藝術語體,它是通過藝術形象來反映社會生活的。在運用語言的聲音、意義、色彩和結構等方麵,文藝語體努力追求藝術化,給人以美的教育和享受。文藝語體的語言具有形象性和情感性,這是區別於其他語體的主要特征。(《現代漢語(增訂三版)》,2003)簡單地說,文學語言就是利用語言藝術化的手段表達出形象性和情感性的言語;再簡化,就是語言的審美表達。如宋祁詩作名句“紅杏枝頭春意鬧”,《唐宋詞選》(1982)編者的賞析文字就能說明問題:“‘紅杏枝頭’句,正得力於這個‘鬧’字。有了這個字,就容易使讀者聯想到紅杏盛開的枝頭,蜂圍蝶舞,生意盎然的春天景象。”顯然,“紅杏枝頭春意鬧”是文學語言,借用到通訊報道裏作標題,它仍然是文學語言;可見,文學語言不僅限於在文學作品中使用。但如果從語言學的角度分析,“春意鬧”卻是一個非常規搭配,需要在相應的心理活動中作適切語境的語碼轉換,才能揭示別異辭麵所蘊含的意義。
從概念上界定文學語言和非文學語言,也許是可行的;但從語言運用的實際情況看,對二者做截然的區分並不容易。取巧的辦法是隻論文學語言,讓讀者自行理解非文學語言。從語體的角度看,文學語言大量存在於文藝語體的作品中,非文學語言大量存在於公文語體(或叫事務語體)中,至於科技語體和政論語體的作品,大體上是非文學語言的使用量大於文學語言的使用量,例外是具有詩人氣質的政論家,他們的政論文有可能大量使用文學語言,如毛澤東就是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