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的聰明藏在心裏
不要證明別人的愚笨
無論你采取什麼方式指出別人的錯誤:一個蔑視的眼神,一種不滿的腔調,一個不耐煩的手勢,都有可能帶來難堪的後果。你以為他會同意你所指出的嗎?絕對不會?因為你否定了他的智慧和判斷力,打擊了他的榮耀和自尊心,同時還傷害了他的感情。他非但不會改變自己的看法,還要進行反擊,這時,你即使搬出所有柏拉圖或康德的邏輯也無濟於事。
永遠不要說這樣的話。“看著吧!你會知道誰是誰非的。”這等於說:“我會使你改變看法,我比你更聰明。”——這實際上是一種挑戰,在你還沒有開始證明對方的錯誤之前,他已經準備迎戰了。為什麼要給自己增加困難呢?
我認識一位年輕的紐約律師。他最近參加一個重要案子的辯論;這個案子牽涉到一大筆錢和一項重要的法律問題。在辯論中,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對年輕的律師說:“海事法追訴期限是6年,對嗎?”律師愣了一下,看看法官,然後率直地說:“不,庭長,海事法沒有追訴期限。”
這位律師後來對我說:“當時,法庭內立刻靜默下來。似乎連氣溫也降到了冰點。雖然我是對的,他錯了;我也如實地指了出來。但他卻沒有因此而高興,反而臉色鐵青,令人望而生畏。盡管法律站在我這邊,但我卻鑄成了一個大錯,居然當眾指出一位聲望卓著、學識豐富的人的錯誤。”
這位律師確實犯了一個“比別人正確的錯誤”。在指出別人錯了的時候,為什麼不能做得更高明一些呢?
用若無其事的方式提醒別人。提醒他不知道的好像是提醒他忘記了的。如果有人說了一句你認為是錯誤的話,你這樣說不更好嗎?“唔,我倒有另外一種想法,但也許不對。我常常弄錯。如果我弄錯了,我很願意得到糾正。”這將會收到神奇的效果。無論什麼場合,試問,誰會反對你說“我也許不對”呢?
其實,那才是科學的做法。有一次,我去訪問著名的探險家和科學家史蒂文生。他在北極圈內生活了11年之久,他告訴我他正在做一項實驗。我問他:“史蒂文生先生,你打算從實驗中證明出什麼呢?”我永遠不會忘掉他的回答,他說:“科學家永遠不會打算證明什麼。他隻打算發掘事實。”
那位因為正確而犯了錯誤的律師,如果懂得史蒂文生的思考方法,他就一定會使法官的態度寬容大度起來。
我們不少人都犯有武斷、偏見的毛病,我們不少人具有固執、自負和嫉妒的缺點;一般都不願改變自己對事物的看法。
不要不正麵反對別人的意思,也不讓自己武斷。甚至不要自己表達文字上或語言上過分肯定的意見。我決不用‘當然’、‘無疑’、這類詞,而是用‘我想’。‘我假設’或‘我想象’。當有人向我陳述一件我所不以為然的事情時,決不立刻駁斥他,或立即指出他的錯誤;在回答的時候,表示在某些條件和情況下他的意見沒有錯,但目前來看好像稍有不同。
以謙虛的態度表達自己的意見,不但容易被人接受,衝突也減少了。最初這麼做時,確實感到困難,但久而久之,就養成了習慣。
使對方立即說“是”。
一開始就讓他說“是”,能使他忘掉你們爭執的焦點,願意去做你建議他做的事。當你跟別人交談的時候,千萬不要以討論不同的意見作為開始。而是要以雙方同意的事作為開始。奧佛斯屈教授在他的《影響人類的行為》一書中說:“當一個人說‘不’時,他所有的人格尊嚴都已經行動起來,要求把‘不’堅持到底。事後他也許會覺得這個‘不’說錯了,但是他必須考慮到寶貴的自尊心而堅持說下去。
因此,使對方采取肯定的態度,是一件特別重要的事。
這確是一種非常簡單的技巧!但是它被許多人忽略了!許多人,一開口就愚蠢地提出別人不能接受的事物,使別人立即采取反對的態度,因而弄得無法實現自己的目標。有一些人,則在這方麵取得了一個又一個的成功。有一個叫亞力森的西屋公司推銷員,他花了很大的勁,才賣了兩台發動機給一家大工廠的工程師。他決心要賣給他幾百台發動機,因此幾天後又去找他。沒想到那位工程師說:
“亞力森,你們公司的發動機太不理想了。雖然我需要幾百台,但我不打算要你們的。”
亞力森大吃一驚,問:“為什麼?”
“你們的發動機太熱了。熱得我的手都不能放上去。”
亞力森知道,跟他爭辯是不會有好處的,急忙采用另一種策略。他說:“史密斯先生,我想你說的是對的,發動機太熱了,誰都不願意再買。你要的發動機的熱度,不應該超過有關標準,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