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故事三 不信任,是愛情的頭號殺手(1 / 3)

戀愛時間:十個月

夏小姐

性別:女

年齡:31

職業:某中外合資公司職業:部門經理

東先生

性別:男

年齡:25

職業:某中外合資公司員工

■ 她說:

我是一個事業心比較強的女人,大部分時間都撲在工作上。朋友們都笑我說,你總是這麼忙,哪有時間去找男人?我說,我有車有房有事業,找男人幹嗎?雖然嘴上那麼說,心裏還是挺著急的,我特別想要一個孩子,當然兩個也行。除了工作,我也會留心有沒有合適的男人。但我接觸的圈子,男人的年紀都不小了,優質的早結婚了,四五十歲離異的也有,但我覺得年齡差距有點大,還是希望找個跟自己同齡的,或者稍微比我年長一些的男士。生活中不容易碰到如意郎君,於是我注冊了一些婚戀網站,也見過上麵的一些男人,但最後要麼是我沒看上對方,要麼是對方沒看上我。倒是有一個我覺得不錯的,他對我也挺熱情的,但我倆的關係卻一直沒有實質性的進展,也許這就是傳說中的曖昧吧。

當我越來越失望的時候,卻在最沒想到的地方遇到了東先生。東先生算是我的下屬。我們的初次見麵是在我辦公室裏,那是他麵試的最後一關。當時是四選一,其實他們四個人的綜合評分差不多,那為什麼最後招了他呢?我招人的時候,除了看能力,也會看麵相,算是我個人的一種迷信吧。我覺得一個人的個性好壞,往往能從麵相上反映。這個部門很注重團隊合作,個性不好的人,工作能力再強,也做不好teamwork。我說的麵相不是指好看不好看,好看的人也可能有讓人討厭的麵相,不好看的人也可能有讓人舒服的麵相。總之,我招進來的所有人,無論男女,都是我看著順眼的人。後來我也反思過,也許我跟東先生的戀情並不是一段“美麗的意外”,而是我下意識裏,將我對戀人的期望,投射到對員工的要求中,比如得長得順眼、有責任心、誠懇等。隻不過我對戀人的要求更多些,比如我不會要求我的員工眼裏隻有我一個女人。當然,這些都是跟東先生分手後,我才意識到的。

東先生進公司後,剛開始還挺正常的。慢慢地,我隱隱約約覺得他對我有好感,總覺得他看我的眼神跟別人不一樣,但又不敢確定。畢竟他比我小不少,我一直跟自己說:你想多了!

這樣的狀態持續了大概四五個月,直到有一天我在辦公室給他交代完工作,他突然提出要辭職。問起緣由,他沉默不語。

我說:“你幹得不錯(這是實話),希望你再好好考慮一個星期。”

他說:“不用考慮了,已經想了很久。”

無論是作為上司,還是作為女人,我都不希望他辭職。我很好奇他的辭職理由,忍不住問道:“你是不滿意這裏的工作氛圍嗎,還是找到了更好的工作?”

“都不是。”他說。

我說:“那你為什麼非要辭職?”

一陣沉默之後,他低著頭說:“我可以離職以後再告訴你理由嗎?”

“不行。”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突然生氣,繼續不屈不饒地逼問他,盡管內心有個聲音在指責自己:你這樣太不專業了!

他繼續沉默,這讓我更生氣了。

“因為我喜歡你。我打算離職以後追你。”他抬起頭看著我說。

一部分的我嚇了一跳,一部分的我舒了口氣:嗨,原來我沒想多!更多部分的我感到很開心,這讓我自己都有些吃驚。我終於敢向自己承認:我也是喜歡他的,隻不過覺得不現實,所以一直壓抑著自己的感覺。

我很快恢複鎮靜(至少表麵上看起來如此):“如果隻是這個理由,你沒必要辭職。你先出去吧。”

他好像還想說些什麼,不過最後隻是“嗯”了一聲,走了出去。

接下來的幾天,我表麵上氣定神閑,當作什麼也沒發生過一樣跟他相處,內心卻瘋狂地糾結到底該怎麼辦。我翻出他的簡曆,再次確定了他的年齡,二十五歲!比我小六歲!這太不現實了!但“現實的”那些男人,我又沒感覺,這可如何是好?

到了周六,他給我發短信,問我願不願意出來見個麵,我說好。

在一家小而溫馨的日本料理餐廳,他說:“今天你能不能不做我的上司?”我說:“今天是周六,這裏也不是辦公室,現在我本來就不是你的上司。”那頓飯我們吃得很愉快,東拉西扯地聊到各自的生活。我倆都是湖南人,他父親在某電視台工作,母親經營一家服裝店。我們還談到了對戀愛與婚姻的看法,我倆都認為“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

末了,他說:“我特別渴望有個自己的家庭。希望你能把我當成結婚對象來考慮。至少給我一次機會讓我證明自己。”

其實我答應跟他一起吃飯時,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幹什麼。當聽到他說渴望有個家庭時,我被觸動了。我見過不少隻想談戀愛、不想結婚的男人。如果兩人都有誠意,也許年紀差距真的沒什麼,我努力說服自己。

我問他:“談一個比自己年長的朋友,就不怕家裏人說你?”

他說:“我媽就比我爸大,我這算是繼承了家裏的優良傳統。”

我們就這麼在一起了。隨之“輿論壓力”也不出意料地來了。朋友裏,有陰陽怪氣說“喲,真厲害”的,也有好心地提醒說“當心被占便宜”的,更多的人表示無法接受比自己小的男人。一個朋友還跟我講了她朋友被老公卷走錢的故事。我想這是在暗示我,也許他是個“小白臉”,衝著我的錢才跟我在一起。直覺告訴我,他不是那種人。我遇到過空有口頭承諾、卻沒有實際行動的男人。而東先生則相反,他很少說些膩歪的話,總是細心地記住我不輕易間透露的小願望,並盡力幫我實現。比如我在微博上說:突然想吃草莓了。午餐時間,他飯都沒顧上吃,就跑出去找有賣草莓的地方,偷偷送到辦公室來“孝敬領導”。那時候辦公室裏的人都不知道我們在戀愛,所以在公司,他的身份不是我的男朋友,而是我的下屬。我很討厭這種感覺,搞得像是在做什麼不正當的事情。當然,我們也可以選擇公開戀情,但那樣太不明智了,女上司和下屬談戀愛,這事兒要是讓公司的人知道了,對他對我都不利。

我為什麼如此確定他不是“小白臉”型的男人,除了平時他對我從來不摳門,出去吃飯啥的,都是他買單以外,有件事更讓我堅定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