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知道可樂這樣東西,是二十多年前,我看到一個背著旅行袋的少年坐在裕陵外的台階上,悠閑曬著太陽,悠閑喝著手中一支紅罐子裏的東西。
我看到那罐子裏的液體泛著奇特的泡沫,於是問他是在喝的什麼。
他看了看我,用一種有些古怪的表情笑了笑,然後對我說,“可樂。”
“你覺得這問題很可樂?”
他大笑,笑得噴了一地的棕色液體:“不是。可樂,大哥,這東西就叫可樂。”
隨後從包裏抽出同樣一隻鮮紅的罐子,他遞給了我:“嚐嚐。”
我接到手裏,卻不知道怎麼開啟,於是看著他咕咚咚喝得爽快的樣子,再次問他:“為什麼叫可樂?因為這東西很可樂麼?”
他差點又笑噴了一地,說,“大概吧,又甜又爽,渴極了的時候喝,當然是很可樂的。如果再加點冰塊,那可不得了。”
“怎麼不得了?”
他咧開一口參差不齊的牙,樂嗬嗬從我手裏取過那隻紅罐子,拉開上麵的金屬環丟到我手裏,拍了下我的肩膀:“嚐嚐唄,嚐過不就知道了?”
我依言嚐了一口。
實話說,嚐不出任何味道,我想也許因為我的味覺早在百年的時間裏腐朽了。
‘身子不腐朽,不代表其它的地方不會腐朽。’我忘記這句話是誰同我說的,現在那人早已腐爛在墳墓裏,死於抗戰的時候,他說他是一名革命軍。
真可惜,如果他還活著,那麼也許那一天我會帶上一罐可樂去看看他。雖然感覺不到它的滋味,但那一粒粒細小跳躍的感覺很快隨著罐子裏的液體在我舌頭上擴散開來,跳過喉嚨,跳進我胃裏……那樣一種感覺,我想大概就叫做爽快和可樂。
那位革命軍是個爽快人,所以我想送他一罐子爽快,以此紀念,他是我自墓裏睜開眼後,所與之交談的第一個人。
但後來我隻能獨自一人坐在塞納河邊,看著我曾畫過的那道夕陽,曆經百年時間幾乎沒有任何變化地暈染在巴黎的天空下,然後點上一支煙,就著那罐爽快的飲料,一口一口將那些並不爽快的煙霧漫漫吞進嘴裏,再慢慢咽進我早已變得麻木的身體裏。
然後在麵前支起的畫板上塗上一些顏色。
靛青和藍,再加一點點幾乎細不可見的紅。
朱珠第一次見到時曾問過我,這叫什麼顏色,說藍不像藍,不像藍卻又是藍,好看得叫人心癢癢的。
我告訴她,這叫巴黎藍。
她愣了愣。然後在我身邊坐下,目光放遠,遠得好似她麵前是一片浩瀚無邊的海。
但她麵前隻有一道窗,以及窗外那一小片被花草和樹擠得有些過分熱鬧的庭院。
所以很快她就把目光收了回來,伏在桌上端端正正寫了三個字:巴黎藍。
“王爺,”寫完後她握著筆,問我:“巴黎有什麼?”
“有巴黎公社,有埃菲爾鐵塔,有大革命,有盧浮宮,還有……”
“還有什麼?”
還有塞納河。
但那會兒我沒有告訴她,因為我想在某一天,在我能帶著她親眼看到那條河的時候,指著那片被暮色映滿了每一片波折的河麵,對她說,瞧,巴黎藍。
可惜,再也沒有那樣的機會了。
那名革命軍臨行前對我說,人生在世,值得去一搏的機會並不多,往往錯過就錯過了,所以,他不想後悔,即便死了也不後悔。
但他不知道死的滋味究竟是什麼樣的,因為他沒有機會在死後看到死去的自己。
也不知道什麼叫真正的錯過,因為他死的那天隻有十八歲。
十八歲能經曆些什麼呢?
我想起朱珠最後離開的時候,她也隻有十八歲。
於是輕輕將麵前的畫扯下,用水塗亂上麵的顏色,再將那抹巴黎藍揉進手心,慢慢揉慢慢揉,直到它充滿了一團團淩亂的褶皺。
每次都是這樣。
還差最後一點就畫完了。
可是我無法再繼續畫下去。
我無法完成塞納河上的巴黎藍,因為我不知道將它完成之後,我能將它交給誰去看。
“畫錯了什麼?”用力吸進一口煙時,我聽見身後有人輕輕問我。
我笑笑,把那卷畫布丟到一邊:“顏色用錯了,畫也就廢了。”
“顏色用錯了麼?也許重新調整一下還能補。”
“我不喜歡補。”
這句話說完,她已從我身後繞到了我邊上,在我邊上的長椅上坐了下來,拾起那團皺得不成樣的畫布,一點一點小心展開:“你很浪費,靜。如你這樣的天才總是對自己的勞作習慣性地浪費,浪費到近乎犯罪。”
“犯罪?”我笑笑。
遞給她一支煙,她卻選擇了我手裏的可樂。於是換了罐新的給她,看她用力將拉環扯開,一仰頭咕咚咚喝下一大半去,然後用力點了點頭,頗為認真道:“是的,犯罪。”
她穿著件巴黎藍色的衣裳,襯得她那張普普通通的臉顯得格外有些漂亮,跟兩年前幾乎判若兩人,說話的樣子也是。
我有些奇怪自己為什麼會記得這些。
兩年前……
不知不覺來法國竟已有了兩年。
這兩年裏我從未和誰交談過,也從未記住過誰的臉,時間和交流對我來說已經沒有任何意義,我是一具行屍走肉,亦過著行屍走肉般簡單又毫無意義的生活,在巴黎熟悉而陌生的空氣裏獨活著,沒有任何羈絆,以此做著遺忘過去的努力。
直到有一天,我見到了她。
這個跟我一樣來自東方的女孩,穿著一身單薄得可憐的衣裳,帶著一臉疲憊和絕望站在我身後,瑟瑟發抖,卻又久久凝視著我麵前那幅僅僅隻打了個輪廓的畫。
那一刻我原本想同以往那樣收拾東西離開。
但不知為什麼,沒那麼做。
而是繼續畫著,畫了很久,直到她終於踩著腳下咯吱咯吱作響的雪慢慢從我身後走開。
那之後,不知道是不是一種奇怪的巧合,每一次到塞納河邊作畫時,我都會在那裏碰見她。
她每次都穿著不同的衣裳,但每次衣裳的顏色都是同一種藍色。
巴黎藍。
我從沒見過這樣執著於一種顏色的人,所以不免對她有些好奇,但是從沒與她有所交流,
我畫著我的畫,她看著我的畫,兩年時間就那樣一瞬而過,顯然,我和她都不是喜歡交流的人。
直到一個月前,我倆才開始了第一次的交談。
那天幾乎是即將準備收拾東西離開的時候,她才出現的。
深夜十二點,西方的聖誕夜,天特別冷,她仍穿著單薄到可憐的外套,在雪地裏好像一朵藍色鬱金香,插著褲兜晃晃悠悠走到了我麵前。
她說:“早啊。”
一口流利的京片子。
於是我道:“早什麼?”
她笑笑:“12月25日0點01分,這還不算早,什麼樣才算早?”
我不由也笑了笑。
“你叫什麼?”然後她坐到我身邊問我。
“愛新覺羅載靜。”
“你姓愛新覺羅?那你老祖宗是溥儀麼?”說完她噗的一聲笑了,交給我一個用報紙包裝著的盒子:“聖誕快樂,愛新覺羅。”
“聖誕快樂,你可以叫我載靜。”邊說邊把包裝拆開,打開裏頭的盒子,我怔了怔。
裏頭是一副肖像畫,畫著我的肖像。
她說她是巴黎第一大學藝術係的畢業生。
住處離這裏不遠,所以時常都會到這裏來轉轉,第一次見到我時就喜歡上我用色的感覺,所以日複一日,漸漸把到這裏來看我作畫當成了一種習慣。
但她從來沒告訴過我她的名字。
偶爾問到的時候,她會笑著跑開,然後買上兩支冰激淩回來,我一支她一支,在寒風淩厲的塞納河邊一麵打著哆嗦,一邊搓著摘去手套的手,一邊大口大口吃著硬得像根棍子般的冰激淩。
後來我便不再問她,因為覺得這樣也好。萍水相逢,今天在這個地方,明天我便無法預知自己是否會突然離去,不老不死讓我注定成為一隻必須不停飄移的風箏,所以與人相熟對我來說沒有任何意義。
所以我開始叫她巴黎藍。
她沒有反對,看上去好像挺喜歡這個名字。
而後來,生活又漸漸恢複成了原來的樣子,我畫畫,她看畫;我吸煙,她坐在一旁看著我吐出的煙圈,然後喝著我帶去的可樂。
“唉,總有一天我會胖死的。”每次喝完她都會這樣對我抱怨。“也許下次你該帶點礦泉水。”
“下次?也許吧。”
但下次我依舊帶的可樂,她依舊把我帶去的可樂喝得一幹二淨。
直到半年後,她最後一次來看我畫畫,臨走前送了我一條圍巾。
她開心地對我說她找到工作了,工作地方很遠,所以家也要搬走了,所以以後大概不能再來看我畫畫,這略微讓她感到有點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