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今昔(3)(1 / 2)

近年一些地方,已經出現非轉農的現象,與上世紀九十年代農民買城市戶口對照,雖然有人竊喜,但實則並非好事。農民,在這個國家之中,仍然處於非正常狀態。二元結構,核心在平等的國民待遇。農村,距離一個正常的社區,仍然很遙遠。

喪禮和婚禮

2011年冬的一天,清晨五點左右,我的電話連響三次。接起,斷掉,再接起,再斷掉,又接起,又斷掉。一看是家中號碼,我有些恐慌,腿一軟,一屁股坐到了地板上。終於接通,是爸爸的聲音:“你大舅沒了”。原來,我媽已經被這個噩耗弄得六神無主,手抖導致連續出錯。

大舅病發時,家中隻有舅媽和年幼的孫女。女兒嫁到市內。兒子和兒媳從地處邊境的打工地——內蒙古額濟納旗火速趕回。到家之時,已經是他去世後的第三天中午。我路途較近,當天自京返鄉。此時所遇,多為長者。隨後年輕人,陸續從外地歸來。父母在不遠遊這樣的心願,已經被現實牽絆。

世代傳習的儀式,不得不隨之變化。

喪禮,隆重而考究。一般而言,年長的逝者,會停放五天,父母健在的年輕死者,則停放三天,然後再出殯安葬。氣息將盡,即有人通知村中“管事人”前往。無論是風霜雨雪,還是夜半三更,隨叫隨到。這些人的職能,類似“治喪委員會”。在與事主商定喪禮的規模和預算後,即全權負責起全過程。具體分工,張榜公布,各司其職。總負責人,名為“總理”。財務,送信,接待,紅案,白案,采購等等,也全部是召集村中人擔任。至於死者家人,隻需要做一件事:哭。

一如我大舅的喪禮,這個全村總動員,如今要麵對的不再是可以自由支配時間的自耕農,而是各有任務的“工人”。年輕力壯者,鮮有居家之人。或者外出謀生,或者就近打工。

媽媽:“這村裏弄得好。大夥商量好的,隻要村裏有事,無論是幹活兒的,還是在各單位上班的,一律請假。”

我媽口中的這村,指的張北司徒。這些能夠回來幫忙者,自然都是近村的人。即便如此,也殊為不易。能夠如此協調,固然有大夥齊心的因素,同時恐怕也有村子規模較小的成分。

爸爸:“現在咱這裏已經取消幫戚了。什麼意思呢?比如說某家有親戚去世,按照以前,這家一個家族的人都要去吊唁。現在則隻需要這家人自己去就可以。”

顯然,少“打攪”別人,也已經成為了共識。這是主動而為,也是被動所迫。農民,在農村地區已經褪去了不少職業的屬性,而成為了一個稱號。工業生產,講究規律性和可預期性。傳統的農耕文明,在與工業化進程進行著調試。

隆喪厚葬的傳統,讓葬禮也形成了一個公共空間。以往,小孩子追逐著小生意人的貨攤兒,大人則聚攏在戲台前。請戲班子,是固定的項目。因何如此,有喜喪一說。除此以外,我認為它還有功能。喪禮,拖延時間很長。來幫忙的人,辛苦且無聊。看看大戲,不離場地,即可以消費他們的時間,又保證了隨叫隨到。

台下一條板凳,兩個老頭兒,台上兩個長袍齊身的河北梆子演員。這是我大舅喪禮上的場景。盡管我一直不習慣親戚悲他人歌的情形,但仍然覺得過於荒涼了。改變,是午後的一陣音樂。幾個身穿緊身衣的妙齡少女,勁歌中開始熱舞。人也開始從各個方向聚攏過來。我事後才意識到,這流行音樂其實是個信號:送殯儀式要開始了。

吊車,負責裝車;拖拉機,中途運送;挖土機,代為覆土。沒有了年輕小夥子抬棺的號子聲,隻能聽到機器的馬達聲。任何人都不難判斷,它已經不需要那麼多的人力。送殯的每個環節,都在照例進行,但每個細節,又都新舊雜糅。

爸爸:“死個人,其實花不了多少,很少有超過兩萬塊錢的。”

親人故去,子女都盡力表現孝心。但喪禮的規模,並未無限擴大。不誇張,也就不鋪張。但貌似多年不變的靈棚花圈背後,卻有著明顯的不同。

爸爸:“姑太太現在可了不得,出手都很大方。有人一下就拿出兩萬來,交給管帳的。”

姑太太,即村中外嫁的女兒。傳統習慣,葬禮主體由兒子負責。女兒的孝心,主體表現在悲切,而非物質上。她們的競相出手,可品評的地方很多:在奉養老人上,兒女已經心理平等;家庭內部,夫婦地位平等;在婆家,媳婦的地位驟然上升。類似城市中一樣,女兒離家的距離更近了。不像此前,嫁出去的女兒,好比潑出去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