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誰躲在暗處偷襲,給老子出來。”王順衝著四周大聲喊道,他完全沒意識到到底是誰在一眨眼的功夫裏殺了他的護衛。
沒辦法,誰讓他是地主家的傻兒子,平日囂張跋扈慣了,一點也不知道危機,腦子也不靈光。
說話也是沒有分寸,隻會威脅恐嚇他人,別看他身後的狗腿子看似多麼忠誠,實則還不是貪他那點小錢。
這不,一看見死人了,他們就紛紛找借口逃了。
什麼亂七八糟的借口都有。
“我家老母豬生了,我先回去了。”
“我娘叫我回家吃飯,王少,那我就先走了。”
“我家雞下蛋……”
頃刻間,王順就變成了孤零零的一人。
“真是一群王八蛋,孬種。”王順破口大罵著。
“方臨,我跟你過的,你不要每次下手都那麼快,稍微留點情麵嘛!”鳳茜生氣地跺腳。
她這四天沒少跟方臨說這件事,可現在有種,說了很久的話被當作耳旁風的感覺,讓她稍微有點生氣。
“抱歉,習慣了。”方臨誠懇地道歉著。
方臨感知到殺意,就會下意識地解放力量,這是出自本能。
“那下次不要這樣了,這樣對你的影響不好。”鳳茜左顧右盼,周圍的人目光果然都朝這裏彙集了過來,正小聲議論著這是怎麼回事。
“原來是你殺了我家護衛,你知不知道他是我爹花多少錢請來的,你個窮光蛋賠得起嗎?”
王順指著方臨罵道,下一秒,他藏在後麵準備偷襲方臨的那隻手失去了知覺,過了一段時間,他才感應到一陣劇烈的疼痛從手上傳來。
那是一種深入骨髓的疼,盡管沒有任何傷口,但是這種疼,仿佛是被人活生生將他的右手抽離開他的身體一樣。
很疼!
非常疼!
難以言喻地疼!
王順疼得倒在地上,嘴裏發出撕心裂肺的慘叫聲。
周圍看熱鬧的人群完全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但他們見到惡棍被收拾,心裏那叫一個痛苦,就是眼神裏流露出對方臨他們的擔心。
“看樣子是成功了。”方臨淡淡說道。
他彎腰望向王順,眼神裏沒有任何感情:“想偷襲我是沒用的。”
說著,方臨將王順右手的鐵扇拿了過來,這表麵看著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扇子,實則藏有玄機。
方臨將扇子丟給了鳳茜,鳳茜將其打開一看,就看見扇子裏有許多小孔,裏麵藏著毒針,扇子的手把上有個按鈕,隻要輕輕一按就可以發射毒針。
“真是好寶貝。”鳳茜驚歎道。
春紅帶著震驚的表情走了過來,問道:“你是怎麼做到的?”
春紅指了指地上躺著的刀鋒。
“這個嘛!說起來很麻煩。”方臨說。
“很簡單的問題,他們兩人實力相差巨大,這個叫刀鋒的粗獷男子被一個眼神瞬殺了。”鳳茜編了一個說得過去的謊言解釋道。
“可惡,可惡,你知不知道我的……”
咚!王順的狠話還沒完,就被一記手刀打暈了過去。
“真是非常抱歉,令弟給兩位帶來不便,我回去後,定會好好教育他一頓。”
一位長相非常英俊的青年神不知嗎,鬼不覺地出現在了王順身後,他的身邊還跟著一個戴著麵紗的白衣女子。
那位青年長得很美,皮膚比女人還白,宛如一塊寶玉,峨眉星目,穿著一身青色衣袍,長得那叫一個玉樹臨風,極其英俊。
而他身旁那個戴著麵紗的女子,雖看不見她的容貌,但,觀察其身姿,婀娜多姿;舉止儀態端莊,像一位不食人間煙火的仙女。
青年名叫王逸晨,是王順同父異母的哥哥,雖說如此,但王順一直以來都不喜歡他這個兄長。
原因很簡單,因為他一直都被王逸晨破壞自己的好事。
要說王順是這裏的紈絝子弟,那王逸晨就是青年才俊,還是公認的標準好市民。
隻是他真的如外表之下看起來那麼簡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