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籲了口氣,擦了擦臉上的汗水,開始打量眼前的這個男人。光潔白皙的臉龐,透著棱角分明的冷俊,無比張揚的雙眉,就好似這個人一般,因為他已經昏迷,隻能依稀記得一雙丹鳳眼淩厲深邃,倒是一雙睫毛長而濃密,看到這裏淩晨心中直犯嘀咕,貌似自己塗了睫毛膏也沒他的睫毛好看,貌似自己擦了BB霜也沒他皮膚好,越想越犯酸水。目光下移,映入眼簾的是他那高挺的鼻,絕美的唇形,他身上散發出來的氣質好複雜,像是各種氣質的混合,無一不在張揚著高貴與優雅,又有著他自己獨特的空靈與俊秀!不羈、狂野不拘、邪魅性感。看著烏黑的頭發閃耀著玉般的光澤,忍不住伸手摸了一把。嗯,手感不錯,發質挺好。目測一米八幾的身高,身材不錯,想到這裏,淩晨的臉冒出了一絲可疑的紅暈。有點做賊心虛的摸摸自己的臉,回想著剛才的情況。淩晨作為21世紀的新時代女性,特別還是90後,將這一點詮釋的淋漓盡致,簡直就是典範。因為她是名副其實的宅女,宅到什麼地步呢。足不出戶,不是吃飯和起來上WC,屁股是不會離開凳子的,眼睛也是不會離開電腦屏幕的。可以說一天24小時,除了睡覺、三餐和WC,其餘時間都在上網。上網就上網吧,還不愛聊天,不會玩遊戲。就天天看個小說。就連淩晨自己都不得不承認這是在虛度光陰、自甘墮落。其實淩晨以前不是這樣的,她也曾意氣風發、豪情壯誌,也曾天真活潑、可愛聰慧(當然,現在也聰慧,隻是不再利用自己的優勢罷了)。自從最疼愛自己的爸爸過世,淩晨好像一夜之間長大了,不再天真,開始學會照顧媽媽和年幼的弟弟。有委屈了,就偷偷跑到爸爸墓地上哭訴,隻有在那個時候才是真實的脆弱的她,除此之外,她再難過、委屈、無助都不哭泣,因為她知道自己必須要堅強。本來她可能會一直這樣下去。郝靖宇的出現改變了她,可能是她想戀愛了,也可能是她想找人依靠了。總之,她把自己烏龜殼一樣的心打開了一條縫。他的關心、體貼,他的幽默、風趣,讓她不自覺的開始在意他。戀愛是美好的,也是殘酷的,就在她覺得自己很愛他,開始不自覺的幻想兩個人結婚的時候,他提出了分手。作為自尊心超強的她,隻有接受。她裝作若無其事,可是心在滴血,她安慰自己,不就一個男人嘛,可是她忘不了。不管是喧鬧的白天,還是寂靜的黑夜,隻要一閑著,她就會想他,隻要旁邊沒人,她就會哭。但是在朋友親戚麵前,還是會笑哈哈,說沒事,好聚好散。都說忘掉一個人的最好方式是開始一段新的戀情。她身邊追求者也不少,但是她都不喜歡,也不敢開啟心扉。她承認,傷怕了。她開始麻痹自己,不停看小說,陷入故事情節,隻有這樣才不會想起他。說她沒出息也好,說她傻也罷。總之已經這樣了。這天晚上,淩晨照例在抱著筆記本看小說,看的無比專注,看的聚精會神,看的時而傻笑,時而蹙眉。就在她深陷故事情節的時候,陽台上傳來一聲悶響,她傻愣愣的抬起頭,好像沒反應過來是什麼情況,晃了晃腦袋,想著可能是晾的衣服掉了,站起身來,準備去陽台上拾衣服,走了兩步,想著不對啊,衣服掉了怎麼會有聲音呢。難道是家裏進賊了,也不對啊,屋裏燈亮著,這才8點多點,怎麼有這麼傻的賊。難道是提前探清楚了家裏就自己一個人,才來的,難道賊就不怕自己大聲呼救嗎?難不成還準備殺人滅口、毀屍滅跡。不得不說看多了小說的淩晨,具有豐富而生動的想象力。瞎琢磨也不是事兒,還得去看看,淩晨回頭瞄了一圈,去廚房拎了把菜刀,然後邊琢磨著如果是賊要傷害自己,自己拿刀是正當防衛,警察叔叔應該不會抓自己吧,邊貓著腰往陽台小步挪去。小心翼翼的打開陽台的門,盡量不發出聲音,然後慢慢地探出腦袋向陽台地上看去。隻見地上一團黑色,仔細一看,好像是個人。媽呀,還真是賊,穿黑衣的賊,淩晨嚇了一跳,想著是過去給他一刀,還是打110。好像都不行,這賊沒傷害自己,直接給一刀,估計以後自己就在牢裏混了,打110的話,估計警察叔叔沒到,自己就被害了。咦,這人怎麼躺著一動不動啊。淩晨猶豫了一會兒,就決定去看看,說不定這賊爬窗戶不小心被摔暈了。她繼續貓著腰,兩手舉著菜刀在前,終於挪到這個人身邊,這人還是一動不動,淩晨踢了他一腳,喚了聲“哎,你誰呀”?還是沒見動靜。她努力鎮定自己,然後蹲下身去看他,一看,她就心中狂跳,難怪她剛才覺得有異味兒,當時心裏害怕,沒細想,這人居然滿身是血,臉上也都是血,而且還是玉冠束發,身上衣服的樣式也不是現代服裝。這個情形,怎麼也不是拍電視劇,難道是穿越,或者是現實中真的存在小說中說的修真者。想到這裏,她的心就噗通噗通的跳。穩定一下心神,看這人的狼狽模樣,怎麼看怎麼像是是被人追殺。如果是穿越,不知道他的仇家有沒有跟著穿越。如果是現代修真者,那麼不知道追殺他的人是否跟到了這裏。不管是哪種情況,被他仇家發現他,他就沒命了,而且看見自己在,估計自己也討不了好。她把手放在他鼻下,還有呼吸,說明他還沒死,她皺著小臉,怎麼也不忍心把他扔出去,那就隻有救他了。想到這裏,淩晨迅速打量一眼窗外,就開始拽這個男人。對,她決定把他藏進屋裏。拽了一下,沒拽動。她放下手中的菜刀。兩隻手插進他的腋下,開始往屋裏拖,因為是宅女,平時又不愛運動,真真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拖到屋裏。淩晨返身關上陽台的窗戶,拿拖把拖掉地上的血跡,又拿洗衣液刷了兩遍,確認沒有血跡和味道了,才拿著拖把進屋,關好陽台的門,拉上屋裏所有的窗簾,確認外麵看不到屋裏一絲一毫之後。她開始考慮眼前這個男人,他已經被血染的看不出本來麵目,她努力回想,該怎麼救治他。現在他渾身浴血,如果再不止血,他肯定會死的。家裏也沒有酒精,該怎麼辦呢。對了,她想起來家裏是有白酒的,白酒和酒精效果差不多吧,沒有酒精,倒是可以用白酒來給他消毒。想到就做。她小跑去拿了瓶白酒,又端來一盆清水,開始給他清理,臉部是很好就清理完了。可是身上清理肯定要脫掉他衣服的,作為新時代女性,對於這個也不是很忌諱,她一咬牙,開始幫他脫衣服,怕他身上有暗傷,她直接把他脫了個精光,倒也沒想別的,隻是一心救治他,卻沒看見這個在她看來是昏迷的男人,眼睫毛顫了顫·····清理完才發現他身上居然縱橫數十個傷口,必須得趕緊包紮,家裏沒有藥用紗布,淩晨狠心撕了自己的裙子蘸了酒精幫他包紮。淩晨回過神,她沒有處理傷口的經驗,看著他身上被自己綁的不倫不類,還紮了幾個蝴蝶結,不由得的搖頭苦笑。剛才隻顧著忙,沒有看他,這一仔細打量,還真是禍國殃民。不由嘀咕不知道從何處來這麼一個妖孽。卻看不見被包紮的傷口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愈合著。幫他蓋好被子,不由的犯愁,這個妖孽身上的衣服破破爛爛的,都不能穿了,可是家裏根本沒有男人衣服,總不能一直蓋著被子吧,萬一他醒了,多尷尬,可是看看時間,已經晚上11點28了,外麵超市肯定也關門了,睡衣也買不來了。算了,打定注意,第二天出去買吧,這妖孽也該自豪了,自己除了采購生活用品,是不出門的。心裏嘀咕著,打了個哈欠,對於運動量為零的淩晨來說,今天已經超超超負荷了,可是看著被這個妖孽占據的榻榻米,她隻能不情不願的抱了床被子去客廳睡沙發。話說這個失眠兩個月的失戀女人,第一次挨著床就睡著了,不對,是沙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