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熊城有二十幾座學院,排名比十三學院高的,學生出身好,素質和校風都不錯,不會亂扔垃圾,比十三學院低的,多是平民家庭,又沒啥好扔的。隻有十三學院,是最亂的一個!
眼前的垃圾堆,象小山一樣,其中偶有完整的書籍和文具、多餘的煉金材料,而且還不乏成人用品。
當然,這樣一個地點,來撿垃圾的人也不少,但總的來說,比別處競爭小多了。
之所以競爭小,是因為這裏的孩子太壞,路過的時候,嘲笑不說,還經常發一兩個魔法捉弄拾荒者,搞不好還會弄傷人,但為了成功,阿道也忍了,就在這蹲點定了。
阿道很快撿了半口袋東西,然後他馬上跑到其他拾荒者麵前,用普通垃圾跟人家換廢羊皮紙。
是的,阿道之所以獰笑,就是因看到其他拾荒者完全不在意羊皮紙,而這些東西,在阿道眼裏,就是知識啊,就是財富啊!
帶回滿滿幾口袋廢羊皮紙,回到破屋已經是晚上,阿道開始整理這些收獲。
“親愛的悠……情書,扔掉!”“檢討……扔掉!”“小雷,快把答案給我……作弊的,扔掉!”
“魔法的基本要素是……這筆記做得真仔細,收藏!”“機米塔拉法爾塔莎……這是魔法咒語吧,雖然不知道幹什麼用的,也留著!”
“昨天,我在西畢樹林畫畫,遇到一隻一階的魔獸迷迪兔,我很勇敢,馬上就逃走了……一階魔獸?這日記很有價值啊,為什麼會得0分呢?”……
忙了一夜,整理了上百張有用的東西,多是魔法課的心得,而最讓阿道開心的,是發現一本《魔法入門》,雖然象是被水泡過,還腥腥的,但不影響閱讀。
阿道前生不愛讀書,初中都沒畢業,一樣掙到了幾十億身家,但這裏可是異界,小說裏看得多了,沒點魔法怎麼出去混啊,所以阿道強迫自己讀這本書。
“魔法是由偉大的主神……呼呼……”“賜給人類的……呼呼……”“一件……呼呼……”
在書籍的催眠作用下,阿道睡到了下午,看過的前言,卻早就想不起來了。
看來魔法還是不適合自己啊,男人,就應該拿起武器去戰鬥!
阿道跳下床,操起案板上的菜刀,這就是攻擊性武器,還有灶上的鐵鍋,那就是防禦之盾。最後,又出門厚著臉皮借到一套破皮衣,沒錯,是皮衣不是皮甲。
踏上了征伐魔獸之路,阿道很快來到了那頁日記記載的西畢樹林,這裏離城不遠,傭兵和探險者們一般不會來找魔獸的。日記裏說的迷迪兔,肯定是最近從深山裏跑出來,迷路的,聽名字就知道,有個“迷”字,擺明了是路癡。
不過當阿道看到那隻迷迪兔後,馬上轉身閃人了,他不明白,為什麼聽上去那麼可愛的名字,實際上卻是一隻半人高、眼睛血紅的暴牙怪獸?當然,阿道也不得不承認,它確實是一隻兔子,隻不過比地球上的大了幾十倍而已。
鬱悶的回城,但阿道是誰啊,倒爺啊!既然自己幹不掉兔子,把情報倒給別人就是了。
通過幾層關係介紹,阿道終於搭上了拾荒名人努斯的線,就是上次城主府見到的那個用鬥氣搶垃圾的大漢。經過一番磋商,最終確定了二八分成的協議,負責帶路的阿道占兩成。
帶著努斯來到地點,努斯眼睛馬上就亮了,他身上可是有獸人血統的,見到獵物就會興奮。一聲大喝,努斯向迷迪兔衝去,手裏舞的就是上回搶到的斧子,鬥氣從斧刃上透出,看上去威猛極了。
迷迪兔雙眼怒睜,“迪”的叫了一聲,後腿用力一蹬,就象閃電一般撞在努斯胸口,把這個穿皮甲的漢子硬是撞翻在地,斧子也脫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