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叫比利的朋友是“叢林癖”。他的本行是行醫,因此我覺得他根本沒有必要去野外歇宿。在通常情況下,他的心智看來是健全的。當他向前弓著身子和你說話的時候,從他的金邊眼鏡上方流露出的唯有和藹與仁慈之光。像我們其他所有人一樣,他是一個極其有教養的人,或者說,在他把教養完全忘掉之前,他是這麼一個人。

我感覺不出他的血液中有任何犯罪素質。可實際上比利的反常已到了不可救藥的地步。他有一種“叢林露宿癖”。

更糟糕的是,他還經常癖性狂發,硬拖朋友們和他一塊兒到叢林深處去。

無論何時我們碰到一塊兒,他所談的總是去叢林露宿的事兒。

前不久,我在俱樂部碰到他。

“我希望,”他說,“你能跟我一起到蓋提諾去消遣消遣。”

“好呀,但願我能去,可我並不想去。”我在心裏自言自語,可是為了讓他高興高興,我說:

“我們怎麼去呢,比利,是坐汽車還是火車呢?”

“不,我們劃船去。”

“那豈不是要一直逆流而上?”

“噢,沒錯。”比利興致勃勃地說。

“我們要劃多少天才能到達那兒呢?”

“六天。”

“能把時間縮短點嗎?”

“可以。”比利回答說,他覺得我已開始進入角色,“要是我們每天早上天還沒亮就開始劃,一直劃到天黑,那我們隻需五天半就可以到了。”

“天啦!要帶行李嗎?”

“要帶好多哩。”

“為了搬運這些東西,我是不是每次得背二百磅翻山越嶺呢?”

“是的。”

“還要請個向導,一個髒兮兮的地地道道的印第安向導嗎?”

“沒錯。”

“我可以睡在他旁邊嗎?”

“噢,可以,假如你願意的話。”

“上了小山頭之後,還要幹什麼呢?”

“呃,那我們就翻越那兒的主峰。”

“噢,是這樣,是嗎?那主峰是不是石壁嶙峋,有三百碼高呢?我是不是得背上一桶麵粉爬上去呢?它會不會在山那邊滾下來把我砸死呢?您瞧,比利,這次旅行真是件壯舉,不過它大壯偉了,我可不敢奢望它。要是你能劃一條帶雨篷的鐵船帶我逆流而上,能用一台轎子或象轎把我們的行裝運到主峰,再用一台起重機把東西放到山的另一邊,那我就去。否則,那就隻好做罷了。”

比利灰心喪氣地撇下我走了。但是此後他又為此事和我折騰了好幾次。

他提出帶我到巴底斯坎河上遊去。可我在下遊就感到心滿意足了。

他要我跟他一同去阿塔瓦匹斯卡河的源頭。我不願去。

他說我應該去見識一下克瓦卡西斯大瀑布。可我憑什麼應該去呢?

我向比利提了一個相反的建議:他穿過阿第倫達克山(坐火車)到紐約,再從那兒轉車到大西洋城,再到華盛頓,然後帶上我們的食物(在餐車裏),去那兒(威勒德)露營幾天,然後返回,我坐火車回來,他背著所有裝備步行。

這事兒還是沒有談妥。

當然,比利隻是成千上萬“叢林癖”患者中的一員,而秋天則是這種病肆虐最凶的時節。

每天都有多趟火車北上,裏麵擠滿了律師、銀行家和經紀人,他們都是衝著叢林去的。他們的打扮有如海盜,頭上戴著垂邊帽,身上穿著法蘭絨襯衫和有皮帶的皮褲。他們能拿出比這些好得多的衣服來穿,可是他們不願那樣。我不清楚這些衣服他們從哪裏弄來的。我想大概是從鐵路上借的。他們的膝間別著槍支,腰間掛著大砍刀。他們抽的是他們所能找到的最低劣的煙草,而且他們每個人的行李車上都帶著十加侖老酒。

在互相說謊的間隙,他們靠讀鐵路上印發的關於打獵的小冊子消磨時光。從容不迫卻窮凶極惡地炮製這類東西,旨在激發他們的“叢林癖”,使之愈演愈瘋。對這類東西我太熟悉了,因為我就是寫這種東西的。比如說有一次,我全憑想象把位於一條鐵路支線終點的一個叫狗湖的小地方胡吹了一番。那個地方作為居留地已經衰敗了,鐵道部門決定把它變成狩獵勝地。這種改頭換麵是由我實現的。我覺得我幹得非常出色,我不僅給它重新命了名,而且還為這裏生造了很多相應的玩法。那個小冊子是這樣寫的:

“清澈的奧瓦塔威特尼斯湖(按當地印第安人的傳說,此名意為:‘全能的上帝的鏡子’)盛產各種名魚。它們就遊在水麵下很近的地方,釣魚人一伸手就可以觸摸它們。梭子魚、小狗魚、馬鮫魚、打油詩魚和小雞魚可真多,在水裏你擠我我擠你。它們常常飛速上躥,一口咬住釣餌就朝岸上遊來。在湖水的較深處,有沙丁魚、龍蝦、青魚、鰣魚和其他各種罐頭魚在自個兒悠遊,顯然一個個都自得其樂。而在清澈的湖水的更深處,還有狗魚、豬魚、傻瓜魚和旗魚在永不停息地轉著圈兒尋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