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苦諦——人的旅程
佛教對人生現象和奧秘稱為四諦。
苦諦、集諦、滅諦,道諦等四諦是關於生死和涅槃的因果理論。苦集兩諦分別闡明人生的逼迫性和招惑性,苦是迷的結果,集是迷的原因。苦集兩諦是生死流轉的因果。滅,道兩諦是分別闡明人生的可證性和可修性,即人生理想境界和實現理想境界的途徑,共同說明人生的解脫理論。滅是悟的結果,道是悟的原因,滅道兩諦是為涅槃還滅的因果。
苦諦的意是講眾生的生命,生存就是苦。廣宇悠宙,不
外苦集之場。眾生不能自我主宰,為無常患累所逼不能自主,沒有安樂,隻有痛苦。這苦有二苦、三苦、四苦、五苦、八苦乃至一百一十種苦等無量諸苦。所謂二苦是指內苦和外苦。內苦又包括兩方麵。即身體生理病痛和感情、意誌、思想等自相矛盾的心理活動;外苦則是自外界的各種災難禍殃。所謂三苦,一是苦苦,謂遭受苦事而感到痛苦,為受饑渴寒熱等逼迫而產生的苦,二是壞苦,遇到樂事變遷,如眾生由富貴變為貧賤,而產生的苦惱;三是行苦,眾生由於事物遷流無常不能久留而引起的痛苦。四苦是指生、老、病、死。五苦是將生、老、病、死合為一苦,再增列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和五取蘊苦而成。八苦則是將生、老、病、死四苦再加後四苦而成。
生苦:人的出生、十月住胎,儼如關在黑暗的地獄裏麵,母親喝熱湯,就要備受煮燒。出生時,冷風觸身,猶如刀刮,住胎出胎,都受逼迫。形成人身出生之後也是苦老、病、死等眾苦又接踵而至。
老苦:人至老耄,頭白齒落、肌肉鬆弛、五官失靈、神智昏暗、生命日促、漸趨死亡。
病苦:一是身病。從頭到腳,從裏到外“四大”不調,眾病交攻,十分痛苦,二是心病,內心憂愁悲切,十分苦惱。
死苦:一是生命無常,命終壽盡而死;二是因意外事故或遭災難橫死。
怨憎會苦:人與人或事間怨仇憎惡,本求遠離,又偏冤家路窄,狹路相逢,互相敵對的人往往聚集在一起,憎惡的事偏偏要紛至遝來。
愛別離苦:父子、兄弟、夫婦、朋友、情愛浹洽、歡樂相處、後來終不免是骨肉分離,妻離子散,兄弟南北,甚至禍起非常,造成生離死別的莫大痛苦。
求不得苦:人們的要求、欲望、喜愛、往往得不到滿足,甚至求之而不得,而且所求越奢、越不能得到,痛苦也越大。
五取蘊苦:這是一切痛苦的交彙之處,所有的痛苦都歸納到五蘊的苦。“蘊”也作“陰”聚積的意思。內容複雜、性質相同的合為一類,稱為“蘊”此指人身、包括身心兩方麵,共五類構成人身的成分。五類成分是:“色”物質,指人的肉體;“受”指感官生起的苦、樂、喜、憂等感情、感覺(情)。“想”是理性活動,概念作用(智)。“行”專指意誌活動(意)。“識”統一前幾種活的意識。五蘊與“取”(一種固執的欲望,執著貪愛)聯結在一起就產生種種貪欲稱為“五取蘊”。有五取蘊就會產生苦,人的麵容便是一個“苦”字:眼眉是草字頭,兩眼和鼻合成十字,嘴就是口字。
八苦分為兩大類,前四苦是自然生理現象,這是說,人生的過程就是連續產生不同痛苦的過程。第五苦至第七苦,即和憎恨的事物聯結在一起的厭煩,和所愛樂的事物離別的悲傷,不能滿足所求的痛苦,是著重社會現象,社會生活、人與人的關係講的。佛教把前麵七種苦最後歸結為五取蘊苦,是為了說明執著,貪欲就是苦,人的生命就是苦。
2、集諦——人的命運集諦的“集”是集合的意思。就苦而言,是由諸條件集合而成。探求苦的原因,根源,就是集諦的內容。
人的痛苦從何產生?人的生命由何而來?人的命運由何而定?人生將來的究竟歸宿是什麼?關於這些問題,釋迦牟尼認為一切事物由因緣和合而成,都生於因果關係,同樣,人的痛苦,人的生命和人的命運,也都是自己造因,自己受果。
佛教把人生痛苦的根源歸結為“五取蘊”,以論證人生的關鍵問題。佛經中記載有五分、九分、十分和十二分等。“分”即“緣”,如五分即五緣、十二分也即十二緣,無明、行、識、名色、六處(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無明緣行:“無明”指愚癡無知,例如,人生是無常的,終歸要死滅的,而人們往往祈求他“常”。人生由“五蘊”結合而成,沒有自體的,而人們往往相信“我”——永恒的不變的實體是實有的。“行”指意誌活動。“無明緣行”是由於無知而有種種世俗的意誌活動生起。
行緣識:“識”指托胎時的心識,精神活動。由意誌活動作牽引力,使識向與意誌活動相應的處所投生。
識緣名色:“名”指心,精神,“色”指色質、肉體。“名色”指胎中的精神和形體。是說在母胎中身心得到發育。
名色緣六處:“六處”也作”六入”指眼、耳、鼻、舌、身、意五種感官和心(合稱:六根)。這裏指胎兒由身心混沌狀態發育出不同認識器官。也就是即將誕生的階段。
六處緣觸:“觸”指觸覺,這是指胎兒出生後,六種認識器官與外界事物相接觸而產生觸覺,相當於幼兒階段。
觸緣受:“受”指感受。由於年齡增長,心識漸次發達,認識器官與外境相接觸時,能夠領受外界的反作用,而產生苦樂,不苦不樂三種感受。相當於童年階段。
受緣愛:“愛”指渴望、貪愛、貪欲。人生的青年階段對於外界事物由感受進而產生了貪愛。
愛緣取:“取”指追求執取,成年以後,貪欲轉盛,對外界可享受的一切,周遍馳求,執著不放。
取緣有:“有”指“業”即思想行為。由於執取而有種種思想行為,這些思想行為是能產生當來果的善惡業。
有緣生:“生”指來世之生。由於前麵的愛、取、有所生起的迷惑和所造的善惡業,必然產生果報,從而導致來世的再生。
生緣老死:由生必有老死。從未來結生以後至衰老死滅,是為老死。
此十二環節輾轉感果,稱為因。互為條件,所以稱為緣,合稱為十二因緣。十二因緣是說明眾生死流轉的因果聯係的,強調十二個環節按順序組成因果循環鏈條,任何一個有情識的生命體,在沒有獲得解脫前,都依此因果律,“生生於老死,輪回周無窮”。十二因緣是生命現象的總結,也是生命痛苦的因由。
釋迦牟尼在快得道成佛時,從逆觀十二因緣,即從後往前推,從老死逐漸觀到無明,得出這樣的結論:人生現象的真正原動力和人生痛苦的最後總根源是“無明”,即對人生實相的盲目無知。如果能正確認識人生的實相,認識十二因緣的實相,就能滅盡無明,沒有無明也就沒有行,直至沒有老死,一切痛苦也就都沒有了。這也就是所謂超脫生死,獲得解脫的涅槃境界。
3、樊籠——六道輪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