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她可以清淨無為,可以安逸悠閑,明誠卻不行。這聲色權力就如一味毒藥,沒有的時候尚能安然度日,隻要有一天嚐過了一點,便再也不能自已,隻能為了追逐這些而活著。明誠已經中了毒,不再是當時惹得她“和羞走,倚門回首,卻把青梅嗅”的清俊少年郎,不再是讓她“笑語檀郎,今夜紗櫥枕簟涼”的有情人,不是那個與她賭書潑茶的恩愛夫君,不是那個與她共研金石書畫的同道人……
清照苦笑道:“靜中吾乃得知交,烏有先生子虛子。”她自嘲說,她並不是孤獨無伴的,就在這空無一物的陌生府邸裏,她還有兩個知交好友,一個是烏有先生,一個是子虛子……子虛烏有,就如那天荒地老的愛情,不過是鏡花水月,是繾綣紅塵裏不真實的一個影子。煎熬裏的幽默,往往會讓人更加不忍!
清照的字裏行間,分明有怨,這不是當時獨守深院的閨怨,而是確確實實的怪責。這樣的怨出自清泊靈慧的她手中,實在是讓人生憐。她沒有為生活窮困而怨過,當時“食無重肉,衣去重采,首無明珠翡翠之飾,室無塗金刺繡之具”,日子一樣過得幸福安和。她甚至沒有為明誠的遠去求仕而怨過,隻是日複一日地等待,因為心中有愛,所以還是有希望。
而今,她卻在心裏埋下深深的怨,這真的隻是明誠蓄養小妾和歌妓所致嗎?
這個要從宋代興盛的養優蓄妓之風說起。宋朝各帝王都鼓勵妓樂的政策,倡導大臣們蓄妓,並看成是消弭禍患的手段。宋太祖便曾說:“人生駒過隙爾,不如多積金帛、田宅以遺子孫,歌兒舞女以終天年,君臣之間,無所猜嫌,不亦善乎!”宋代縉紳士大夫家中幾乎都有家妓,北宋仁宗朝宰相韓琦“在相府時,家有女樂二十餘輩”(江少虞《宋朝事實類苑》卷八);神宗時宰相韓絳有“家妓十餘人”(趙德麟《侯鯖錄》卷四);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也是“性豪華,平生自奉甚厚,聲伎滿前”(《宋史·文天祥傳》);一代文豪歐陽修“有歌妓八九姝”(《韻語陽秋》);蘇軾“有歌舞妓數人”(《軒渠錄》)……
宋代文人筆下有許多的詩詞作品都寫了與歌妓舞女的交往,而宋詞也常是詞人流連歌筵酒席間所成,或受歌妓所請,或者為佳人所作,例如“浮生長恨歡娛少,肯愛千金輕一笑”(宋祁《玉樓春》);“繡簾高卷傾城出,燈前瀲灩橫波綠。皓齒發清歌,清辭入翠娥”(蘇軾《菩薩蠻》);“且恁偎紅依翠,風流事,平生暢。青春都一餉,忍把浮名,換了淺斟低唱”(柳永《鶴衝天》)……
在這樣的社會風氣下,明誠既為官,自然是不能免俗的,也會納妾養妓。清照在《金石錄·後序》中寫明誠去世時“取筆作詩,絕筆而終,殊無分香賣履之意”。“分香賣履”意出曹操的《遺令》:“餘香可分與諸夫人,諸舍中無所為,學作履組賣也。”就是說家裏的財物可分給各夫人和侍妾,讓她們以後自食其力。清照說明誠去世的時候沒有把家財分給侍妾,也表明了明誠生前確實納了妾。
那個時代裏的女子,對於丈夫納妾蓄妓,縱然再不願意,也不敢有其他的想法,唯有遵從才是賢德的表現。明誠這些年來對她的情意,清照該是知道的。即使他納了妾,且隨社會之風養了妓,也不至於讓清照對他突然失去了信心。夫妻恩愛就在眼前,她為什麼會害怕,為什麼會焦慮,為什麼會產生這麼強烈的孤單感?
我想,主要原因,是明誠與清照結婚二十年了,卻一直無後。
南宋翟耆年在《籀史》裏提到明誠的收藏豐富,卻沒有子嗣可以繼承:“無子能保其遺餘,每為之歎息也。”明誠卒於1129年,而這本《籀史》寫於1142年,其時明誠已經去世,可見書中說他無子,應該是事實。當時清照還在世,更不可能造謠。而在南宋洪適《隸釋》中也提到“趙君無嗣”。
封建宗製下,“無後為大”的觀念深入人心,即使是目不識丁的愚婦,或嬌橫無理的刁婦,隻要能生出一兒,地位都明顯不同。相反,在這個家族、父權、男權本位主義的封建思想為主的年代,婦若犯七出之一,便可休妻。關於這個“七出”,據《大戴禮記·本命》載:“婦有七出,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看似多麼不公平的製度,卻也確實體現著傳統道德的要求,其中“無子”排七出第二,也可見那時的人們對繼承子嗣有多麼重視。
即使是才冠古今的詞女清照,也無法逃出時代的桎梏。她一直沒有為明誠生育兒女,成了她最重的心結,自然,也是明誠的心結。難怪她會表現出這麼強烈的焦慮與孤寂感。隻是我們再回頭想想,明誠納了妾,也還是未有生養,這個矛盾若是全歸咎於清照,實在也是不公平。可惜,在當時,不管問題出現在哪裏,隻要無嗣,便也隻能是女子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