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凡塵強撐精神,來到喪屍夫婦的家裏,他們家的防盜門是敞開的,孟凡塵衝進去,匆匆忙忙搜集了幾包火腿腸,麵包,辣條等零食,還有幾瓶礦泉水,然後就回到自己家裏。
等把防盜門關緊,又用雜物堆在防盜門後,孟凡塵感覺渾身酸軟無力,癱坐在地上,感覺連動手指頭的力量都沒有了。
孟凡塵感覺脖子上火辣辣的疼,對著鏡子看了下,鎖骨上出現一道十幾厘米的傷口,流出來很多血,胸口的衣服都被染上了鮮血,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孟凡塵的肩膀處更是被喪屍爪子撕下來一大塊肉,傷口最深處,隱隱約約甚至能看到森森白骨,整個左手臂非常痛,稍微動彈一下,就一陣陣鑽心的劇痛。
“受傷了,要及時消毒,這樣能降低感染屍毒的風險。”孟凡塵找出家裏的藥箱,用右手打開了酒精,對準左手臂的傷口,遲疑了片刻後,往嘴裏咬了塊毛巾,然後對著傷口就倒了小半瓶酒精。
“嘶!嘶!”左手臂的傷口處,就像是被燒紅的烙鐵燙著,火辣辣的疼,孟凡塵疼的滿頭大汗,身體忍不住劇烈顫抖,等過了半分鍾,那股讓人痛不欲生的劇痛才緩緩褪去。
“疼死老子了,他大爺的,鎖骨上還有一處傷口,還得再次消毒。”
孟凡塵滿臉糾結,為了活下去,也隻能咬牙,再次往脖子處的傷口倒了一些酒精,劇烈的疼痛,再次如潮水一般,把他徹底淹沒。
孟凡塵齜牙咧嘴,渾身顫抖,忍受著劇痛,差一點就疼暈過去。
消毒後,孟凡塵用紗布包裹了傷口,才癱倒在地板上,長長的鬆了一口氣,心裏不由得一陣後怕,若是鎖骨上的傷口再往上幾厘米,說不定就要劃傷脖子上的大血管了,那樣的話,他肯定就會小命不保。
孟凡塵的上衣已經被鮮血染紅了,黏糊糊的很不舒服,而且血腥味太大,很容易引起喪屍的注意。
孟凡塵把上衣和用過的紗布用密封袋裝好,放到櫃子裏,然後就渾身酸痛的坐在椅子上。
剛才戰鬥的時間並不長,可是對體力的消耗卻是非常大,這才是兩個喪屍,想到樓下那兩百多個喪屍,孟凡塵對未來都有些絕望了。
“末世也太殘酷了,根本就不是普通人能生存下去的,也許唯有成為超凡者才能在末世生存下去,可是怎樣才能成為超凡者呢?”
孟凡塵有些苦惱,真正戰鬥了一場,他才深刻的明白,普通人想要和喪屍戰鬥實在是太難,這還是他在狹窄的樓道裏,提前布置了場地,有計劃的和兩個喪屍戰鬥,若是在樓下的開闊地帶,麵對一大群喪屍,孟凡塵必死無疑。
“傷筋動骨一百天,自己的左手臂,至少兩三個月都無法動彈,自己幾乎算是半殘了,以後要怎麼辦?”孟凡塵喃喃,越想越是迷茫。
“也不知道爸媽和小妹怎麼樣了?老家是農村的,地裏收割的莊稼大部分都儲存在家裏,所以爸媽和小妹若是躲在家裏,是不愁吃喝的,但是不知道家裏附近有沒有喪屍活動,但願家人都安全。”
孟凡塵很想回家,哪怕是死,也想和家人死在一起,這樣就算死了,黃泉路上也不孤單,可是別說那幾百公裏的路程,就隻是樓下那兩百多喪屍,就是一道無法跨越的天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