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超神(下)(大章節求下訂閱和票票~)(1 / 3)

紮馬、坐臀、攔擋、碰撞,這就是現在76人隊籃下的畫卷。..

帶著“he.Zne狀態”,唐潛終於可以在籃板球上,和勇士隊的4號一戰。雙方卡位動作越來越大,越來越暴力,但裁判員們都沒有要吹罰的意思。因為總決賽,原本要的,就是這種強度,這種激烈戰況。太輕鬆了,太體毛了,還叫什麼激烈對抗?

所以兩人在籃下的卡位,變得瞬間“白熱化”了起來。

唐潛現在可以很確定一點,勇士隊4號的各項籃板技術,早就爐火純青,早就全部大成。別自己了,就算是“花大蟲”丹尼斯.羅德曼親自過來,那恐怕也夠嗆。別的不講,重心變化,腳步變化,甚至是背部感應,後者都是s級別了。加上本賽季還是最強巔峰賽季,所以沒有親自對上,根本就不能夠清楚明白這個“古人”的強大。

唐潛個人認為,籃球史上的“進化論”和“遠古吹”都太偏激,要話就得拿幹貨。身體素質各項數據就不了,“古代”強人放到現在,一樣是級素質男,甚至還要過現代,就拿張伯倫、拉塞爾、內特.瑟蒙德、賈巴爾等等內線來講,身體不管硬數據還是軟數據,都1世紀無人可以企及的。那個年代的身高可沒有水分,96年之前,絕大部分人都隻有新秀時期的體重資料,加上攝像俯角等等,所以看起來無形中弱化了很多。這也就是“強者恒強”的道理了,再直接平移不公平,應該把他們也放在近代成長,那才公平。籃球技術是在不斷展和前進的,但正是如此,才不應該否認“古人們”的努力。和牛頓“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是一個道理,你把1世紀的球星生長在那個年代,你覺得又有幾個可以打出來?規則和籃球積累的匱乏,喬丹去了,恐怕都沒了“飛人光環”。而賈巴爾可以橫跨6-8年代,他生涯末期照樣在打爆著名中鋒,包括大夢奧拉朱旺在內,難道你要生涯末期的賈巴爾比生涯巔峰的賈巴爾還強?真要這麼認為,不啻於有點強詞奪理了。

所以強人,就是強人,隻要給他們成長的時機,適應的時間,照樣會是強人,絕不會因為所謂的“進化論”就變成一無是處的廢材弱雞。但也要承認,這個年代的總體球員水平,比不上後世,不過那隻對於普通角色球員來講適用,對於球星特別是曆史級別的球星,這點完全不起作用。而內特.瑟蒙德,自然也在後者這個範疇內,作為可以遏製各種內線霸主球員的單防王,你可以抨擊他的其他方麵,可單防方麵,他一點黑點都沒有。

比張伯倫內線單防還要強力的男人,怎麼可能是個“進化論”就吹爆的渣渣?

而且本賽季季後賽籃板球也是實打實的+,爆種的話,必須不止這個數。

唐潛的14+籃板球在1世紀,內線強人絕跡的年代,當然還不錯了,可放到這裏,放到勇士隊4號麵前,隻能……不值一提。爆種都不夠,至少要邁入“he.Zne狀態”,才有基本的資格一戰。

事實上就這樣,還是相當的勉強,可……之前的碾壓,已經不存在了!

自己要一戰!

自己要保護住這個防守籃板球!!

自己要爆出最強的籃板狀態來!!!

自己……要贏!!!!!!!!!!!!!!!!!!!

要贏!!!!!!!!!!!!!!!!!!!!!!!!!!!

由於是總決賽的第六場比賽,所以裁判對於大尺度判罰,極為寬鬆,這也讓唐潛和內特.瑟蒙德可以毫無顧忌,紮在籃下,竭力廝殺。這看得現場解員都不禁驚呼道:“太可怕!太可怕了!這是人類在籃下卡位對抗嗎?這簡直就是兩頭哥斯拉在籃下肉搏!肉搏啊!!!”

最終,唐潛還是稍勝一籌,不,應該是他的身體硬件更勝一籌,所以在卡位對抗打平的情況下,他成了籃下獲勝者。長臂一伸,攬住了這個防守籃板球!

這裏的身體硬件可不是臂展,臂展事實上唐潛7英尺9英寸的臂展是要不如對手的。啊?不如對手?雖然很讓人匪夷所思,但是確實事實,內特.瑟蒙德的臂展是要過唐潛的。具體體測數據沒有留存下來,但是有個細節可以作為參考,這位仁兄所有衣服的袖長都是訂做的,嗯,袖長4英寸,也就是11.6,所以大家可以自己揮腦洞,好好想一想了。

粗略估計,至少是8英尺級別的,也就是4+左右,不然你訂做這麼長的袖子,豈不是變成了醜?可惜此君受限於身高,和脖子、肩膀高度等等,站立摸高不如唐潛9英尺9英寸,這讓唐潛無形中占據了一定的便宜。沒辦法,沒什麼公不公平的法,卡位差不多的情況下,自然要依靠身體硬件決出勝負了。所以nBa選秀裏麵,年輕球員的身體素質才那麼的重要。有時候甚至還要過了技巧。

不過唐潛心裏很清楚,這不是自己真正就戰勝了對手,隻是自己占據了防守籃板球的優勢罷了。如果是進攻籃板球,對方搞定自己,問題不大。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講,自己“中度暴怒”+“he.Zne狀態”,居然還要在籃板端遜色舊金山4號,這實在是在1世紀裏,難以想象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