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
今天是468 年12 月8 日淤。從這朝覲中的神聖一天起,我決定開始將自己的生活經曆寫出來。
最初的記憶,是讓我知道父母雙亡的驚叫聲。我居住的這個家原本太平無事,噩耗傳來,全家上上下下無不號啕大哭。我頓時明白,今後自己將與恐懼和悲傷為伴,世界再也不會像原來一樣了———再也沒有母親將我擁入她溫暖的懷抱,再也沒有回到家中的父親笑嗬嗬看著我將手伸進他的袖子然後從裏麵掏出糖果。
70 多年過去了,往事曆曆在目,以至當年驚叫的回聲和當下朝覲者呼喚真主的聲音,在我的腦海裏恍惚交錯。我事後知道,是一個貝杜因人殺死了父母,讓我再也見不到他們。他搶走他們的東西並用劍將他們刺死,然後揚長而去。當時父母正走在完成朝覲後返家的途中,他們的離世之地是個誰也說不清道不明的地方,以致親人們想找到確切的地點進行祭奠都做不到。
人消失之後,時間在哪裏隱蔽起來又在哪裏保存下來呢?難道是在書頁當中?我們用那些紙又能做些什麼呢?莫非它變成牧人之歌,向黑夜傾訴業已不再跳動不再焦慮之心的命運,向天宇放開嗓子伸長脖子發出無法成為生命永恒的呼喊?我多少次聽到牧人的歌聲,悠悠顫顫的聲音每每讓我隨之哼唱,於是淤此為伊斯蘭曆468 年,對應公曆1076 年。小說時間背景為阿拉伯帝國第二個王朝阿巴斯王朝(750耀1258) 進入分裂和逐漸衰落時期。按照伊斯蘭教法規定,前往麥加朝覲者應於12 月8 日晚在阿拉法特山附近搭帳篷宿夜。譯者注,下同。
我覺得自己就是那隻有廣袤的大地和高遠的天空才能容納的詞語。
他們說“貝杜因人是在朝覲者中幹出這種事來的”,但我對貝杜因人的了解卻與父母生前的看法不同。那是在我的兒子殺死他父親之前,也是在法蒂瑪王朝淤大軍於貝杜因人起義後收複沙姆於各大城市之前。我當時和他們在一起,被擄到埃及去服侍宰相賈傑拉依……
這時,我中止了口述,對“寫伴兒”也就是記寫我的故事的女伴說:
“你看山穀裏漫山遍野的人,也不怕米那盂附近這黑糊糊的夜!明天就是阿拉法特日榆了……明天我們就自由了……明天慈憫的淚水就會淌在我們疲憊的脖子上了!”
停了一下,我又對她說:
“在明天之前你寫吧,親愛的。”
於是我接著口述———
破碎的心在真主那裏可以得到彌補,“真主是無所不知的”。我的丈夫以前總把這句話掛在嘴邊,尤其是在我們久別重逢時我肯定會聽到他這樣講。
在法蒂瑪王朝哈裏發哈基姆虞出走並一去不返的那一天,我也出走了。我是從叔父家裏匆匆逃走的,連兩個嗚嗚啼哭的兒子都沒來得及看上一眼。那時我茉莉花般的年華尚未見到第20 個春天。
那時節,我們城裏的香花好多啊!我的夢想也好多啊,它紛紛揚揚地飄灑而下,就像我們家裏的絲絲小雨一樣落滿庭院、芬芳四溢的茉莉花。我常常將花瓣收集起來,然後放在院子中央小池塘的水麵,讓它在幽暗的水上像星星似的流轉很長時間。
丈夫是我的堂兄,我是多麼愛他啊!但這也是我災難的根源。我並不覺得淤法蒂瑪王朝(909耀1171),中世紀伊斯蘭教什葉派在北非及中東建立的封建王朝,也是公開與阿巴斯王朝中央政權分庭抗禮的王朝,標誌之一是其君主自稱哈裏發。
於沙姆是阿拉伯人常用的一個地理概念,泛指今敘利亞、黎巴嫩、約旦及巴勒斯坦部分地區。
盂米那是穆斯林朝覲時進行射石之地。在此地投石和宰牲是朝覲的主要儀式之一。
榆阿拉法特日,指伊斯蘭教曆12月9日,即宰牲節前一天,朝覲者要按規定完成宗教儀式。
虞法蒂瑪王朝第六任哈裏發,徽號全稱為哈基姆·比艾木裏拉(985耀1021),意思是:
依據真主命令的執政者。
自己長得很漂亮,可我丈夫對我說我很迷人。我幾乎不敢想象自己好到讓叔父把我嫁給他最小的兒子阿卜杜拉。我從小作為孤兒在富有同情心的叔父的關懷下長大,他的夫人侯斯娜是位典型的賢妻良母,心地特別好。
我和阿卜杜拉的婚禮溫馨而快樂。但自從兒子薩德生下幾個月後,我們家的幸福就不複存在了,先是嬸嬸侯斯娜去世,接著阿卜杜拉離開我們走上沙場,到北方與羅馬人作戰。
阿卜杜拉是個真正的騎士。他的大哥則協助叔父經商,而且精於此道,賺的錢越來越多,終於成為城裏有頭有臉的大商人。於是他成了叔父眼中最成器的兒子,也成了家中將來的掌門人。
我對自己的丈夫有多少愛,就對他的大哥有多少恨。後天我們將完成朝覲中射石的儀式,要是那時這個魔鬼被問到,他一定會說最該用石頭打他的人就是我。
嬸嬸過世一年後,叔父又娶了一個年輕貌美的女人。她不僅迷住了叔父的心,還掌管了他的所有事務。隨著時間推移,這個女人耍盡花招挑撥我和叔父間的關係,弄得叔父後來再也不正眼看我,甚至都不願再聽到我的名字。人的心說變就變,人的境遇也是說甜就甜說苦就苦。我變得不敢走出自己的房間,或者不敢伸手去摘自己從小就在它下麵乘涼的那棵酸橙樹的果實。我什麼都不能做,哪怕唱歌都不行,久而久之我連話都不講了,隻和主說說心裏話。於是家裏人都叫我“啞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