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們,作文是語文學科的重要組成部分。學習作文首先要弄明白一個問題,那就是語文學什麼。簡單來說,“語”是說,“文”是寫,學語文就是學說話、學寫作。具體來說就是學習聽、說、讀、寫四個方麵的內容。
哇,這麼一說不就太簡單了嗎?是的,很簡單,但是,要想學好、學透徹卻不是那麼好辦的,必須下一番工夫才行。
我們先說“聽”。為什麼把“聽”放在第一位呢?因為人的知識有95%以上都是通過耳朵聽來的,我們這裏說的“聽”並不是聾不聾的問題,而是會不會聽的問題。
第一,“會聽”指能聽出“話中話、弦外音、言外意”,也就是能聽出話中的含義。什麼是話的含義呢?舉個例子來講,有個同學上課沒有注意聽講,老師走到他麵前拍拍他的腦袋說:“今天表現不錯啊。”那麼請問,這個同學是受到了表揚嗎?很明顯,這不是表揚而是批評。可是老師並沒有說批評他的話呀,我們怎麼知道不是表揚而是批評呢?當然是根據老師說話時的聲音、情境聽出來的。再比如,同學A到同學B家玩,看見B的桌子上有一支很漂亮的筆,A拿起來端詳了半天,說了句:“好漂亮的筆啊!如果我也有一支就好了。”那麼A同學想要表達什麼意思呢?聰明的你一定明白A很想要一支這樣的筆而不是單純地讚美這支筆吧。可是A也沒有說要,我們怎麼知道A想要呢?當然也是聽出來的。雖然A沒有說想要,但是他話中的意思是想要。這就是“話中話”,是含意,含意就是含在語言中的意思,從字麵上看不出來但能體會到的意思。其實,在同學們不會寫作的時候,就已經學會這一招了。想想看,在你非常想吃冰棍的時候又擔心媽媽不給買,你是不是會說“媽媽,今天太熱了,我嗓子都要冒煙兒了”來表達你想吃冰棍的意思呢?在你想要買滑板又不好意思直說的時候,是不是會說“媽媽,我們同學都有滑板,就我沒有,老玩兒人家的多不好意思啊”來告訴媽媽你很想買滑板呢?其實,我們中國人都喜歡這樣,有什麼意思不直接說出來,而是把意思包含在話裏讓對方猜,是一種含蓄的表達方式。我們閱讀文章的時候往往看不明白,原因就是沒有猜透作者在文章中的含意,一旦明白了含意,文章就都讀明白了。
第二,“會聽”指會聽課。一個班裏會有幾十個同學,可是成績好的就那麼幾個,這是為什麼呢?同一個教室,一樣的老師,一樣的課堂內容,為什麼有的同學學會了有的同學沒有學會呢?原因就在於大部分的同學都不會聽課。我們聽課,主要聽的是知識點,即這一節課講的是什麼,為什麼講這個,這個知識是怎麼樣的知識。一般情況下,一節課所學的知識點並不多,最多不超過五個,如果隻是敘述完要學的知識點,最多不過十幾分鍾,但是老師為了讓知識點容易理解,就會增加很多的舉例、比喻或者聊天,其中會夾雜著一些無關緊要的話,這樣,講課的時間就加長了,而其中所舉的例子大多是具體的事,或者是一些很有趣的例子,結果,不會聽課的同學隻記住了有趣的事例,而忘記了應該記住的知識點是什麼。考試的時候考的當然是知識點,而不是考你記住的趣事,所以理所當然的會考不好。因此,課堂上一定要會聽課,記住該記住的東西。
我們再講“說”。語文,語在前,文在後,意思就是要先學說,再學寫。“說”是人們使用最多的一種交流工具,我們一天到晚都在說,但是這裏“說”不是指是不是啞巴,而是會不會說。會說,就是既能把自己的意思說明白,又能讓聽的人很樂意聽。從俗話說“好人長在嘴上,好馬長在腿上”,就可以知道“說”是很重要的。具體地講,“會說”是指說話時簡單明了、前後連貫並且得體。得體就是指要根據說話的場合、說話的對象去說,讓聽的人願意聽。會說的最高境界就是把別人批評了一頓,別人還要對你說謝謝。而不會說的最糟糕的表現是明明好心對人說話卻把人得罪了。因此,一定要好好地學會說話才行。在小學階段,說和寫是對等的,會說了就會寫了。
“讀”,目前指閱讀。就是給你一篇文章,你能讀懂。讀懂,有兩個方麵的意思,一方麵指能明白文章寫的是什麼內容,寫的是人、是事、是景還是物,即我們常說的中心內容;另一方麵,指能體會文章的含意,即作者為什麼要寫這篇文章,其目的是什麼,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中心思想。讀懂了這兩方麵,文章就讀懂了,隻要讀懂了文章,解詞或者理解句子的意思就會變得比較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