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解體隱藏(5)(1 / 3)

在一番沉默之後,吳淩傑、韓平和秦仕暢自告奮勇地站了出來。“其餘的各位就請繼續留在這裏吧,還請稍安勿躁。”管家說著,領著三位小說家出了北門。而後,從廳外鎖上了北門。這四人小分隊的第一個目的地就是宋德所住的房間。房間位於頂樓六樓。

“宋先生,宋先生。”管家恭恭敬敬地扣了幾下房門。回應他的是一片死寂。“宋先生,客人們都等急了。”這次,管家一連敲了十多下。依然是死一般的寂靜。管家猶豫了幾秒,伸手扳了幾下門把手。門把紋絲不動,顯然門是鎖上了。

“難道……”吳淩傑盯著緊閉的大門,咽了口口水。管家也有些慌了神,他開始大力的拍門:“宋先生!宋先生!您在裏麵嗎?您怎麼了?”“撞門吧。”秦仕暢提議道,他自己已經開始撩袖子了。“不不。”管家立刻阻止,“大家跟我來。”四人來到了位於六樓的另一間房間門口,門楣上有一塊銘牌,刻著“儲物室”三個字。管家掏出一把鑰匙,打開了房門:“整個‘白駒館’就兩串鑰匙,一串在宋先生手裏,一串備用鑰匙就在這裏……”他的話戛然而止,因為原本放備用鑰匙的位置,現在空空如也。

所有人都愣在那裏——那串鑰匙竟然不見了!“你真的沒有宋先生房間的鑰匙?!”韓平的每個字都是又幹又冷。“真的沒有,我隻有館門、宴會廳的南門和北門以及儲藏室的四把鑰匙。”管家看起來並沒有在撒謊。

“連你自己房間的鑰匙也沒有?!”韓平緊追不舍,他冷笑道,“這恐怕不可能吧。”

“事實上,”管家直視著另外三個人,“這裏並沒有所謂的‘我的房間’。”

“這老家夥難道是躲在館內的某個房間裏?或是根本已經不在這座館裏了。”韓平忿忿地說道,“他一下子耍了九十九個人!”“嘿!我知道了,這會不會就是今晚的謎題——推理出宋先生究竟躲在哪裏?!”吳淩傑自作聰明地說道。管家顰眉:“這……”

“各位,不要亂猜了。”秦仕暢站在窗邊,聲音異常低沉,“他在這兒呢。”

其餘三人聞言都聚到了窗台邊。窗開在內牆上,順著內牆把視線往下挪,可以看見這座“回”字樓中間那個“口”——也就是嵌在館中央的那片水泥空地——的情景。那個家夥仰麵倒在水泥地上,麵容雖不說是清晰可見,倒也八九不離十——的確是宋德沒錯。他的屍體被肢解成數段——肯定是沒有生還可能了。

一種令人恐懼的氣氛在這狹小的儲物室裏彌漫開來,把這裏擠得愈加局促。

四、被分解的男屍“現在……該怎麼辦?”吳淩傑小心翼翼地問道,“是不是去告訴大家宋德已經死了,‘推理大賽’取消了?”

“喂喂喂,你的樣子有點像凶手哦。”韓平點起了一支煙,說道。“凶手?這樣的玩笑可不能亂開啊!”吳淩傑嚷嚷起來。秦仕暢微微頷首:“嗯,說的也是。管家,想要進入樓下的那片水泥空地,該怎麼走?”“這個……是這樣的,一樓的所有房間內都有一扇可以通往空地的小門。當然,翻一樓房間的窗戶也行。”“那事不宜遲,我看還是先去空地上看看宋先生……嗯……的狀態為妙。”秦仕暢說著,轉身走到了儲物室的門口。“可是……呃……”管家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他努了幾下嘴,最終放棄了。

四人從六樓疾步趕到了一樓,站在了緊靠著樓梯的那間房間前。管家伸手去扳門把手,臉上露出了失落的表情。“這裏也鎖上了。”他歎了口氣。

其他三人似乎都不甘心,也都試了試。該死,的確是鎖上了。“一定要用鑰匙才能開門嗎?”韓平問道。“嗯,無論鎖門還是開門,無論是從裏麵鎖還是從外麵鎖,都非得要鑰匙才行。”管家言之鑿鑿。“真他媽見鬼!這是什麼鬼地方。”韓平罵道。“不要灰心嘛。試試別的房門看看。”秦仕暢並不灰心。他們一口氣試遍了一樓所有的房門——全部都鎖著。“要進入空地就必須要先進入底樓房間,要進入底樓房間就必須有鑰匙。”吳淩傑好像在說繞口令一樣,“而現在,我們沒有鑰匙。”

鑰匙在英語裏叫“Key”,也做“關鍵”解。如今想來,真是恰當。最關鍵的鑰匙,不見了。

在一番爭論之後,最終還是選擇了撞門。任意挑了一扇門,撞開以後,他們走進了房間。四人都在第一時間注意到了窗戶和小門都是從房內鎖上的。拉開小門的門閂,他們踏上了空地。

宋德的屍塊七零八落地散在水泥空地的中央位置。毫無疑問,他死了。一滴,又是一滴。雨慢慢飄落下來,淅淅瀝瀝,打在臉上微微的涼。秦仕暢抬起頭,是墨一樣濃稠的夜。安靜中吳淩傑的聲音顯得突兀——“你們看,兩串鑰匙含在死者的口中呢。”五、作者的話Ⅱ照理來說,推理小說進行到這裏,該是偵探大人登場的時候了。不都是這樣的嗎?一位才華橫溢的偵探出現,在命案現場搜集線索、分析疑點、做出一番令人折服的推理,步步為營地推出凶手,最後,在大夥驚愕的目光下,他指著某個人奮力一呼——“凶手,就是你!”

原本我下一章也想照著這個路子來走。但我轉念一下,“塑造偵探”這一舉動本身,就是件多餘的事。甚至我可以這麼說,作者本身塑造“偵探”——福爾摩斯也好,波洛也好,禦手洗潔也好,金田一耕助也好——是一個非常賴皮的舉動。

理由是這樣的:小說本就是作者締造的世界,人物的一顰一笑、一舉一動,無不是作者賦予的。凶手,偵探,嫌疑人,目擊者,全部都不能例外。也就是說,無論劇中的哪一個角色,都長著作者的腦袋,說著作者想讓他們說的話。照這麼推下去,我發現了一件怕人的事情——隻要“偵探”這一角色一登場,推理小說的公平性就打了折扣。你想啊,作者是既知道謎麵也知道謎底的,這一點和“凶手”這一角色相匹配。而“公平性”一說,原本就是作者與讀者的較勁,公平不公平,是這兩方的較量。然而,讀者是隻知道謎麵而不知道謎底的,有人會說:“這和‘偵探’這一角色相匹配啊。”許多人這麼認為,可,真是如此嗎?我看不是。剛才已經說過了,“偵探”和“凶手”本來就是作者捏出來的一對一胎雙胞的兄弟。他們既然都長著作者的腦袋,那麼“偵探”本身,就是知道謎底的。也就是作者自己在和自己玩,公平性?很重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