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1章 經驗(1)(1 / 3)

朱海鵬沒有注意到俞靜的異常。或許是昨晚太累了,他有些疲倦,第一次睡過頭了,醒來一看是八點多鍾了,匆匆忙忙洗漱完就趕去上班。

他剛到辦公室,歐陽茹就過來對他說:“賈院長剛才來找你呢,讓你一來就到他辦公室去。”

“沒說什麼事嗎?”

“沒說,好像是急事。”

朱海鵬匆匆忙忙上樓,他看到鄧亞男辦公室門口有兩個人在敲門。一個中年男人說:“鄧院長,我知道你在裏麵,你不見我們是不行的,這件事不解決我們是不走的。”

朱海鵬想鄧亞男真是膽小怕事,身為一把手院長怎麼不敢見當事人呢?當事人會打你不成?不會,他們來是向你反映情況、訴委屈,你一熱情接待既贏得當事人的好感,反而也有助於解決問題。

朱海鵬搖了搖頭,心想這和段正明院長的作風完全不一樣。段正明那會兒,可不是關著門的,他是天天院長接待日。到法院打官司,人們求的就是公正,你連見都不見還指望什麼公正呢?當然也有少數一些當事人胡攪蠻纏,但這畢竟是極少數,就是這極少數的意見也要聽取,因為在他們看來,他們是合法、有理的,必須多做細致的思想工作,讓他們服判息訴、心服口服。

賈振清見朱海鵬進來,笑容滿麵地說:“海鵬啊,你來得正好,這件案件一直在崔玉彬手上辦,一年多了沒執行,主要是因為被執行人陳海軍避債長年不在家。陳海軍前兩天回家,申請人得知後跑來要崔玉彬馬上執行,崔玉彬見他態度惡劣,就和他們吵了起來。他們告到鄧院長那,這不正在鄧院長門口吵呢。崔玉彬說沒見過這樣的當事人,堅決不辦他的案件了。我的意見是既然崔玉彬和他鬧翻了,你換個人執行,最好你親自辦,這樣也幫鄧院長解個圍。”

朱海鵬接過案卷,這是一起鄰裏糾紛案件,執行標的隻有三千塊錢,是陳海軍將鄰居陳大民打傷的賠償款。心想怪不得崔玉彬不高興呢,這三千元標的案件能有什麼好處?他肯定是壓在抽屜裏拖著不辦呢。

朱海鵬拿著案卷來到鄧亞男辦公室門口,對那一對中年男女說:“你們跟我來,我負責辦這起案件。”

“我們要跟鄧院長反映情況,她不接待我們不行,哪有這樣辦案的,我們就是要討個說法。”

朱海鵬見這兩個人有點倔,想對付這種人態度不能生硬,要和和氣氣,便說:“你們找鄧院長的目的是解決問題,鄧院長不可能自己去執行個案,還是要讓手下人去辦。現在我是執行局負責人,我來辦這個案子。如果辦不掉,你們再來找鄧院長也不遲。”

那對中年男女見敲門不開,眼前的這個年輕人又說得十分誠懇,也順勢下台說:“那你去抓人,他現在在家裏,隻要抓到人這三千塊錢他不會不給的。”

朱海鵬做通了他們的工作,他們回去了。然後連忙安排執行人員跟自己一道前去抓人。中午,陳海軍吃過飯正在家午休,朱海鵬帶領一班人衝進來將他堵在屋裏,讓他跟自己到法院去談。

陳海軍說:“我不去,你們法院判的不公,我不服。”

朱海鵬說:“你不服應該上訴啊,我們執行的是生效的判決,你自己放棄權利不能怪法院。”

“我沒有錢上訴,審判的法官太黑了,我受的傷不算,一屁股坐在他那一邊,這世道還有什麼天理啊。”

朱海鵬見陳海軍是個法盲,跟他講不清道理,便對法警說:“帶走。”

正在法警拉他上車之際,陳海軍大喊:“快來人啊,法院打人了。”他這一喊,隻見隔壁兩個婦女衝過來,一個手裏拿著鐵鍬,另一個年紀大些的躺倒在警車前,兩隻手抱住汽車輪胎。

這種情況朱海鵬見過,在執行中也經常遇到,他和歐陽茹把老人拉起來,這邊胡大海將拿鍬的婦女截住,兩名法警將陳海軍拉上車,車子向前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