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章 談判前必須先學會怎樣“拆台”(1 / 1)

找到對手最主要的頂台柱,給他破壞掉或偷梁換柱,便是拆台的主要手段與內涵。

——經商格言

說到如何“拆台”,先看下麵一個實例:

有個名叫勒絮費的美國商人想在斯騰塔島購置一塊地皮。與他打交道的賣主是個地產大王,此人精於討價還價,隻有在他認為再也榨不出更多的油水時才會成交。

在談判中,地產大王善於施展一種叫做“平台”的手法。開始,這個刁鑽的賣主會派一個代理人來同你見麵,磋商價錢。在握手告別時,你會以為買主的價格和條件已經談妥了。然而當你同賣主本人會麵後,你卻發現那不過是你願出的價而已,而不是他肯接受的賣價。接著,他自己又開出一些根本沒磋商過的新要求,把價錢抬得更高,使成交的條件對他更有利。他用這種辦法把要價抬高到一個新的“平台”上迫使對方要麼接受,要麼拉倒。

由於當時斯騰塔島上正興起地產熱,人們都瘋狂地介入房地產,因而,他的辦法在大多數情況下往往都能奏效。人們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付給他更高的錢,他也因此而財富大增,財源滾滾而來。

除了“平台”策略外他還有一種伎倆,要你在成交後15天就過戶,而根據習慣的做法,過戶期一般都是在合同簽訂後45至100天之內。他用這一手段逼迫買主做出更多讓步。

他運用這一套手法十分得心應手,而且善於掌握火候,不會把對方逼過了頭,而使生意告吹。他運用這套“平台”手法,往往還會拿起筆來準備在合同的最後文本上簽字的當口兒,又把筆擱下,提出“最後一個條件”,再談判下去,這種非凡的本領,奧妙在於掌握對方的忍耐能保持到什麼程度。

可是,這位賣主剛想對勒絮費也來這一手時就被勒絮費識破了。勒絮費自有對策,他的對策可以稱之為“拆台”。當賣主想把他往第一個“平台”上推時,他卻微微一笑,開始講起故事來。他編造了一個叫做多爾夫的人物。他說,他從來沒能從這位多爾夫先生手中買成一塊地皮,因為每當他認為雙方已談妥成交之時,多爾夫總是又提出更多的要求,對他步步緊逼。多爾夫從來不知道滿足,非要把條件抬到對手無法容忍、買賣就此告吹的地步不可。

“拆台”確實是一項有力的對策。那位賣主剛想把勒絮費往“平台”上推,勒絮費就緊盯住對方的眼睛,笑著說:“您瞧,您瞧,您怎麼做起事來也像多爾夫先生一樣。”就這樣,他把那位賣主弄得動彈不得,半點也施展不開他的“平台”慣伎。

這種拆散對方的平台的應變對策,貴在預先發現談判對手的攻擊傾向,在談判中置攔路樁,使他所要施展的手法失去效力。如果在談判中遇到難纏的對手,特別是那種使用不正當手段的對手更需要特別小心。對付此類對手的最佳和最有效的辦法是確定對方正在使用哪種手法,知道所用的花招是瓦解其花招的第一步。通過揭穿花招,指出其後果,以及提議進行更為合作性的談判,談判者可以避開不正當手段,避免因互施花招而使衝突不斷升級。

經商的商經

一般在商業談判中,一方往往能夠牽引對方像爬樓梯一樣,隨著台階的升高而陷對方於進退兩難的境地。遇到這樣的對手,高明的商人當然也有破解的方法,一旦他們有所覺察對方的陰謀,覺得對手正要把自己往陷阱裏推時,就會出其不意先戳穿對方的陰謀,拆散對方的平台。

要敢於將談判雙方應遵循的規矩與程序作為談判事項首先提出來。如果你能公開地談判雙方在談判中應遵循的規則,即哪些是可以或不可以接受的行為,那麼這些肮髒的伎倆就可通過相互協議而有效排除。最後,一旦出現此類做法,談判者可以表明自己知道對方在搗什麼鬼,並警告對方繼續使用此類伎倆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