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5章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但名利不是最重要的(1 / 1)

斯商,不以見利為利,以誠為利。

——徽商古訓

最大的資產是信譽。

——李嘉誠(長江實業集團董事局主席兼總經理)

企業的生存發展,首先要解決的是誠信問題,這是企業品牌號召力的實質,是無形的資產,無字的招牌,無言的口碑。

——李東生(TCL集團董事長兼總裁)

商人經商,其目的要麼為名,要麼為利,誰都不能例外,但有時候為了長遠的公司利益,放棄一些眼前的利益是十分必要的。而要這樣做,本身就要克服眼前名利的誘惑,而以長遠的眼光來指導行動。

李嘉誠就是這麼做的。1999年的11月,市場信息一日千變,在李嘉誠出售“橙”股權而獲得的1180億港元收入不足一月,歐洲電訊市場風雲再起。一場更大的收購交易又令李嘉誠成為關鍵人物。當時,英國沃達豐(Vodafone)電訊公司聲明,將動用超過1萬億港元(1290億美元)收購德國曼內斯曼公司52.8%的股權,而曼內斯曼高層馬上作出回應,堅決抵抗沃達豐的惡意收購行動。

於是,作為曼內斯曼最大股東的李嘉誠手上所擁有的10.2%的曼內斯曼股權,便成為這宗全球最大的收購案雙方極力爭取的焦點。大戰一觸即發的關鍵時刻,11月23日晚,英國一個組織給李嘉誠頒發了“傑出人士獎章”,業內人士紛紛猜測,這一行動是否在為沃達豐拉票。有人算了一筆賬,如果以沃達豐的出價來算,那麼李嘉誠手上的曼內斯曼股份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已額外增值318億港元。

所以說,無論是沃達豐還是曼內斯曼,都不是收購案最大的贏家,最大的贏家當屬李嘉誠。然而,李嘉誠卻不為名利所動。就在獲頒“傑出人士獎”的當晚,和黃董事局發表聲明,堅決支持曼內斯曼抵抗敵意收購。而李嘉誠對這一聲明的解釋是:“和黃與曼內斯曼一起發展和黃股東有利,而且沃達豐提出的收購價不具備吸引力。”

眼看著數百億白花花的銀子被拒之門外,業界對李嘉誠的態度議論紛紛。有人認為,和黃董事局的這一表態可以理解為李嘉誠絕不會輕易從歐洲市場撤出的一個信號;也有人說,因為李嘉誠與曼內斯曼早有協議,由“橙”換回的10.2%的曼內斯曼股權在18個月內不能出售,而李嘉誠隻不過以放棄虛擬的318億港元換取了日後在曼內斯曼更大的影響力和決策權。不管外界對李嘉誠的行動有多少種解釋,有一點卻毋庸置疑,那就是李嘉誠通過入主曼內斯曼而在歐洲電訊市場大展宏圖的謀略,絕不僅僅是賺上幾百億港元那麼簡單。

談到做生意的秘訣,李嘉誠最看重的就是一個“信”字。他在對兒子們教育時也反複強調,“要令別人對你信任。不隻是商人,一個國家亦是無信不立。”對於李嘉誠這位30歲就憑自己的努力成為富豪的人來說,商人最重要的素質是“信”。其實,李嘉誠對事業上的“信”與他對人的“誠”是分不開的,誠信相合,即為義。從對子女的教育上最能看出一個人的為人和心中的想法。李嘉誠坦言:“以往百分之九十九是教孩子做人的道理,現在有時會談論生意,約三分之一談生意,三分之二教他們做人的道理。因為世情才是大學問。世界上每一個人都精明,要令人家信服並喜歡和你交往,那才最重要。”

李嘉誠的良好聲譽和穩健作風,成為著名國際公司的合作對象。他總是能夠洞燭先機,利用各種機會與客戶建立長期的互惠關係,而不向短期暴利著眼。李嘉誠除了與客戶建立平等互利的商業關係外,還十分重視與客戶保持真摯友善的個人關係,從而使雙方獲得深切的了解和緊密的合作。

對於這一點,《遠東經濟評論》的評論家曾經非常精辟地說:“有三樣東西對長江實業至關重要,它們是名聲、名聲、名聲。”在加拿大投資赫斯基石油之後,李嘉誠的名字在加拿大已家喻戶曉,一些與李嘉誠合作的香港乃至國際上的大財團首腦都高興地說:“我們都很信賴李嘉誠,李嘉誠往哪裏投資,我們就往哪裏投資。”

經商的商經

有句話說:“沙地裏長出的樹再怎麼扶也扶不起來。”對於經商者來說,如果從小沒有養成遵守信用的習慣,那麼就不可能取得別人的信任,生意也很難得到發展。

要想別人對你守信,講道理,首先你要對別人誠實守信,一諾千金。倫理誠信是企業誠信的最高要求,也是解決企業誠信問題的終極途徑。企業誠信是對規則的忠誠和遵守。規則包括經濟規則和倫理規則。商人自己不守信,不遵守規則,那麼別人也不會對他誠信,失信的商人在市場上是不會有立足之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