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簽訂合同(1 / 2)

林彥之所以想要來矽穀轉一轉,找一個公司投資投資。不是因為他有錢燒得。而是因為他想在起點探探路,從而為紅白機進入美國市場打好基礎。

這也是他來美國的原因,他沒有忘記。

美國小夥喬布斯抬起了頭,咬了牙說道,“您投資一萬美元,我可以給您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

美國小夥喬布斯的表情很糾結,一方麵,他怕自己的獅子大張口,嚇跑了林彥這個投資者。另一方麵,他也覺得有點激動。因為,自己三百美元創建的公司,如果拿到了一萬美元的投資。豈不是估值就達到了兩萬多美元。這可是一個大勝利啊。

到時候,給不那麼支持自己創業的父親看一看,他也能閉上嘴了。或許,隔壁的瑪麗,也會喜歡上自己也說不定。

自我實現的滿足感與愛情的滿足感,充斥在喬布斯的心中。如果,他看過《紅樓夢》,他就會知道,一個名叫意-淫的詞彙,可以完美形容他現在做的美夢。

林彥用手指關節,很有節奏的扣了扣桌子。他思考的不是一萬美元,而是占股份的問題。他覺得,自己占得股份少了,似乎沒有多大的意思。要不要多花點錢,買多點的股份,讓眼前的這個小夥子,從一個老板,變成一個打工者。等著自己的公司,飛黃騰達的時候,總是開始懊悔當初為什麼這麼便宜就把公司買了。

林彥越想越覺得有意思,讓人不爽,果然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他的嘴角勾起了一個弧度,他對著喬布斯說道,“我拿三萬美元投資你,換取百分之九十五的股份。企業的經營權歸你,我有建議權,但是決定權還在你手裏。也就是說,你還是公司的實際運營者。”

“百分之九十五?三萬美元?”喬布斯滿臉的不可思議。

“嗯。你想一想。”林彥十分愜意的說道。

喬布斯的腦子裏一片空白,這片空白之中,唯一有的東西,就是大大的三萬美元數字。

他不是一個資深的創業者,就是一個處在高中叛逆期的小孩子。父親是矽穀某大企業的員工,而他則被矽穀的創業氛圍感染,想要自己也做點什麼。

“我,我答應……”經過一番思考,喬布斯決定答應。因為,對於他來說,三萬美元,已經是一個驚人的數字了。要知道,他父親一個月的工資,還不到一千美元。他這可是相當於一次就換到了自己父親兩年多的工資。

“好。我這麵已經約律師了,正在趕來的路上。你要不要也雇一個律師?”林彥問道。

“算,算了……我相信您,也相信您雇的律師。”喬布斯說道。他知道找一個律師,為自己把關是一件靠譜的事情。

他不是不想叫,而是他沒有錢。律師,作為美國的上層職業。不光能衣著光鮮的出席各種高端的聚會。他們的薪酬,可也很上層。

就拿林彥越的律師來說。每小時費用兩百美元,收費是從律師接到電話,答應了就算。也就是說,律師出門的時間,坐車的時間,都是要賺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