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移植,移植(1 / 3)

千言萬語,最後落在兩個字還是“生意”上,落在一個字還是“錢”上。

沒有錢,萬事休矣。沒有錢,怎麼做生意。

更何況業界還出現了《莎木》這樣的送命鬼,在這樣的情況下,又有幾個人還會繼續投入資金,製作大遊戲呢。

就算是千葉遊戲,走的遊戲路線,也偏低齡,畫麵風格多是卡通風格。

當然了,就算是行業內普遍不景氣,還是會有一些出類拔萃的作品脫穎而出的。比如說,最近出現的《黑暗之魂》,就算得上是日係遊戲的一股新風。

當別的日係遊戲,還在想方設法為玩家降低難度的時候,《黑暗之魂》卻反其道而行之,刻意增加了遊戲難度。

遊戲難度到了一個什麼程度,玩家操縱的角色,與一個怪物一對一,不一定能贏,如果一下子麵對三四個敵人,基本上已經可以宣布死亡了。

當然了,這是在還比較生疏的情況下是這個樣子。對於高手來說,遊戲終歸是遊戲,終歸是一堆固定的程序,一樣會有人在《黑暗之魂》這個壓抑的世界當中,像是在遊樂園中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林彥曾經想要製作這款遊戲來著,不過一想,這不太符合千葉遊戲的定位。如果有人按照原先千葉遊戲遊戲的一貫風格,買了這款遊戲,到時候一看原來是這樣的遊戲,那就糟糕了。

畢竟,千葉遊戲現在最大的受眾群體,其實不是核心玩家,而是那些休閑玩家,或者說是娛樂玩家。

他們對於遊戲沒有太深入的了解,也不在乎什麼高大上的遊戲。他們隻需要在聚會的時候,讓氣氛顯得不那麼無聊就夠了。

事實上,就像是業界一貫的風格一樣,《黑暗之魂》的抄襲來的也很快。或許是製作三維遊戲的成本太高了,這部抄襲的遊戲,才去的是二維的風格,二維橫版過關遊戲。這是許多傳統日係遊戲公司的長處。無論是遊戲的手感,還是視角的處理,哪怕在現在來說,都是世界頂級的。

這款遊戲的名字,也比較山寨,當然了,雖然山寨,但絕對沒有達到法律上界定的抄襲的範疇。

這就像是個人電腦上沒有《農場物語》,於是便有人在個人電腦上,製作一個無限類似於《農場物語》的《星露穀物語》一樣了。

按照玩家或者是製作人的角度來說,這款遊戲確實構成了抄襲。但是,在法律層麵來說,離抄襲還有一段距離的。

畢竟,法律判定的幾乎永遠都是抄襲人物,之類比較顯性的東西。像是核心玩法這種東西,實際上法律並不能管得到。

當然了,對於真正的大公司來說,法律不過是一件武器而已。這件武器可以用來攻擊對手,也可以用來防禦自身。

在他們看來,要不要違法,從來都不是什麼問題。問題隻在於,這麼做值不值。

所以,才會出現那麼多像是拉鋸戰一樣的官司,才有那麼多步入上流社會的律師。

畢竟,在某些國家,所有的上層人士,都是穿著西裝,拄著文明棍的老紳士。他們絕對不會親手做出血腥的事情就是了。

哪怕他們販-賣-軍-火。但是,殺人的是人,難道還是武器?沒有人操作武器會自己動起來?

所以說,紳士們賺的錢,都是雪白雪白的錢,上麵沒有半點汙穢。

雖然說山寨的遊戲出現的很快,雖然說玩完了《黑暗之魂》的玩家大多意猶未盡,但是,購買這款山寨遊戲,並且玩的很開心人卻並沒有幾個。

因為,雖然在玩法上,幾乎像素級的複刻了。但是,核心思想上卻還差了許多。

《黑暗之魂》整個遊戲,出了難之外,另外的一個特點,就是背景故事比較的複雜,比較的撲朔迷離,比較的不可名狀。

可以說,從某種程度上,是對於克蘇魯神話的傳承吧。

其實,早在幾年前,就有以克蘇魯神話為主題的遊戲,叫做《克蘇魯神話:地球黑暗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