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軍事力量
美國五角大樓報告指出,在海軍方麵,解放軍有25艘驅逐艦,其中16艘部署於東海或南海。台灣地區隻有2艘驅逐艦。
解放軍有45艘快速戰艦(Frigate),其中高達40艘部署於東海或南海。台灣地區有22艘快速戰艦。
解放軍有25艘坦克登陸艦,其中22艘部署於東海或南海。台灣地區有12艘坦克登陸艦。
解放軍有25艘中型登陸艦,其中20艘部署於東海或南海。台灣地區有4艘中型登陸艦。
解放軍有50艘柴油潛艇,其中28艘部署於東海或南海。
台灣地區隻有4艘柴油潛艇。
解放軍有5艘核動力潛艇,都部署在東海或南海。台灣地區沒有核動力潛艇。
解放軍有45艘配備飛彈的海岸巡邏艇,其中34艘部署於東海或南海。台灣地區有50艘配備飛彈海岸巡邏艇。
在空軍方麵,報告指出,解放軍有1525架戰鬥機,其中425部署於台海航程範圍之內。台灣地區330架戰鬥機。
解放軍有775架轟炸機,其中275架部署於台海航程範圍以內。台灣地區沒有轟炸機。
解放軍有450架運輸機,其中75架部署於台海航程範圍以內。台灣地區有40架運輸機。
在地麵部隊方麵,解放軍有140萬,其中40萬部署於台海地區。台灣地區地麵部隊約有13萬。
報告指出,解放軍有18個集團軍,其中8個部署於台海地區。台灣地區隻有3個集團軍。
解放軍有25個步兵師,其中9個部署於台海地區。台灣地區沒有步兵師。
解放軍有33個步兵旅,其中12個部署於台灣地區地區。台灣地區有13個步兵旅。
解放軍有9個裝甲師,其中4個部署於台海地區。台灣地區沒有裝甲師。
解放軍有11個裝甲旅,其中4個部署於台海地區。台灣地區有5個裝甲旅。
解放軍有3個炮兵師,3個都部署於台海地區。台灣地區沒有炮兵師。
解放軍有15個炮兵旅,其中5個部署於台海地區。台灣地區有3個以上炮兵旅。
解放軍有2個海軍陸戰旅,2個都置於台海地區。台灣地區有2個海軍陸戰旅。
解放軍有7000輛坦克,其中2700輛部署於台海地區。台灣地區有1800輛坦克。
解放軍有11000門大炮,其中3200門部署於台海地區。台灣地區有3200門大炮。
在飛彈方麵,解放軍有20枚CSS-4ICBM飛彈及20門發射器,射程達8460千米以上;10~14枚CSS-3ICBM飛彈及14~18門發射器,射程在5470千米以上;6~10枚C2SS-2IRBM飛彈及14~18門發射器,射程達2790千米以上;解放軍擁有19~23枚CSS-5MRBMMod1/2飛彈及34~38門發射器,射程達1770千米以上;10~14枚JL-1SLBM飛彈及10~14門發射器,射程也在1770千米以上;70~80枚CSS-6SRBM飛彈及275~315門發射器,射程為600千米;100~120枚CSS-7SRBM飛彈及435~475門發射器,射程為300千米。
此外,解放軍正在開發射程8000千米以上的JL-2SLBM飛彈、射程7250千米以上的DF-31ICBM飛彈及射程11270千米以上的DF-31AICBM飛彈。
報告說,在這些飛彈中,射程600千米和300千米的飛彈多部署於台海地區。
美國軍事力量
美國憲法規定,總統是武裝部隊的總司令,全軍最高統帥。總統通過國防部領導和指揮全軍,緊急情況下可越級指揮。戰略核心力量不論何時都由總統指揮控製。
國家安全委員會是最高防務決策谘詢機構。其法定成員包括總統、副總統、國務卿和國防部長。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是其法定軍事顧問,中央情報局局長是其法定情報顧問。
該委員會日常工作由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顧問)負責。
國防部是總統領導與指揮美國武裝力量的最高軍事機關,負責防務政策、計劃的製訂和實施,以及全國國防事務管理,並通過參謀長聯席會議對全軍實施作戰指揮。它由國防部本部係統、軍事部係統和作戰指揮係統三部分組成。
國防部本部係統主要負責政策、財政、軍務等全軍性事務,以及各軍事部門間的協調。下設政策、采購與技術、人事與戰備、審計與財務、指揮通信控製與情報、立法、後勤事務、情報監督、行政管理、公共事務、監察、作戰試驗與評估等部門,分別由副國防部長、助理國防部長、主任、局長或部門長等主管擔任。
軍事部係統包括陸軍部、空軍部和海軍部3個軍事部(軍種部)。各軍事部負責本軍種的行政管理、教育訓練、武器裝備研製和采購及後勤保障等事務,並有責任在戰時向各聯合作戰司令部提供作戰部隊及相應的勤務和後勤支援,但無作戰指揮權。軍事部長為文官,在其下設軍種參謀長(海軍為作戰部長)。
軍種參謀長(海軍作戰部長)是本軍種最高軍事長官。
作戰指揮係統指參謀長聯席會議(以下簡稱“參聯會”)及隸屬於它的各聯合司令部、特種司令部。參聯會既是總統、國防部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軍事谘詢機構,也是總統和國防部長向聯合司令部和特種司令部發布作戰命令的軍事指揮機關。從某種意義上講,國防部是總統的軍政部門,而參聯會是總統的軍令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