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越愛心越傷9(3 / 3)

當然,這隻是他們在我麵前的主觀闡述,盡管我對他們的這種情況比較反對,很無語,但至少個人認為這隻是價值觀的問題。而她老公那種,就是人的本質問題。因為幾年下來,她一直對這件事持堅決反對的態度,但老公一直軟硬兼施,這讓她一點也不能從中感受到快樂,而隻感到無窮的罪惡感。如此看來,他對妻子已經沒有任何的愛可言,他隻是把妻子當成一張換取別人老婆身體的飯票,這是嚴重的自私變態心理在作祟。

對這個問題說了這麼多,我自己都感覺累了。對牆角一支梅來說,他們的夫妻關係也許真的是時候該結束了。大家都還年輕,犯不上一條道跑到黑,如果再執迷不悟地去愛這樣一個男人,隻能說明她愚蠢。

至於女兒的問題,我認為這是不矛盾的,如此的婚姻就算是維持下去,也是名存實亡,不僅對女兒的成長無利,還會影響本來可以由她一個人給的那份愛。也許離婚後,家庭有些殘缺,但她的愛卻是百分百的專注和真實,這才是孩子最需要的愛。

遭遇“蒲公英男”

在許多人眼中,網友海月是一個幸福的女子,因為他們都認為她找到了一個好老公——他疼她、愛她,長得英俊瀟灑,還是一名國家公務員,工作穩定而體麵。

可是又有誰能真正了解真實情況呢?海月說,她老公特別會演戲,他的演技騙了包括她父母在內的所有人,卻唯獨騙不了她。她總能以女人的第六感敏銳地感覺到他的做作與惡心。別看他平時包攬了所有的家務,人前人後對海月細致入微,但背地裏卻做著許多一般人做不出來的事情。如果不是東窗事發,也許全世界的人都會被蒙在鼓裏。

他這樣一個每天都能準時上下班,對老婆疼愛有加的男人,竟然在外麵有三個女人,其中一個還為他生下了孩子,那個孩子比他們倆的孩子還要大一歲多。他對自己所做的這些事情都承認了,不僅沒有絲毫悔改的意思,還求著妻子幫他保全顏麵,不要到他單位裏去鬧,還說他可以把所有的財產都留給妻子,然後淨身出戶。

海月說,他越是這樣,她就越是恨他,他道貌岸然,是個十足的偽君子,都這個樣子了還死要麵子,連求她都是那種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樣子,她真的是受夠他了。可是,她是有苦不能說,誰都不肯相信她,他是出了名的好男人,就連鐵打的證據擺在麵前,別人還在為他說好話,說她的不是……

海月的故事讓我想到了前不久轟動網絡,發生在江西的一起碎屍案。男人是“富二代”,也是每天準時上下班,對老婆特別體貼。但他卻在外麵找了一個非常年輕的女孩子,並且和她一起製造了震驚全國的殺人碎屍案。

我之所以把這個人提出來,並非是在製造恐慌,而是發現他和海月的老公存在很多的共性。在這裏我們暫且把這種男人稱之為“蒲公英男”吧。什麼叫作“蒲公英男”呢?“蒲”為“仆”也,是指男人平時在家對老婆孩子可以像仆人伺候主人那樣,無微不至,在外人眼裏他就是一個有責任感、愛家的好男人。“公”是指他有一份穩定的、令人羨慕的國家“公”職工作。“英”是指他有著“英”俊瀟灑的外表和形象。然而,在他們身上卻有著一些不為人知的“蒲公英”特性:他們會像蒲公英一樣到處播種,會像蒲公英一樣對兩性有著激進作用。當然,這隻是我個人的歸納總結,也許不一定科學、全麵,但至少也概括了這類男人的重要特性。

因為他們都善於掩飾,特別好麵子,很會演戲,所以即使是身邊最親近的人也很難知曉他們內心的齷齪。不僅他們很累,和他們一起生活的人更累。所有的這些,從心理學的角度來分析,是長期心理失衡的產物,是扭曲的完美主義。也許他們習慣了或者是隻能接受別人羨慕的目光,但是他們又無法左右內心的某種欲望與衝動,於是他們就會掩飾,這也會使他們有暗渡陳倉的成就感和愉悅感。就好比很多小偷行竊並不一定就是因為缺少某種東西,之所以想得到,也隻是因為習慣,是某種不良情緒的宣泄,是心理上的某種需求。

我不是心理學家,無法從更深、更廣泛的心理學層麵來研究和分析這些“蒲公英男”。但是我想對海月說的是,她老公掩藏得越深,把人傷得也越深,越讓人防不勝防,無法接受。最好的辦法就是與之決裂,因為心理上的不健康,會比身體上的不健康對家庭婚姻更具破壞性。

為了孩子不離婚,你一定幸福嗎

某天,我接到網友豔豔的一個電話。我們是經過朋友介紹後認識的,她曾多次與我進行交流、谘詢。她說她終於離婚了,三年來第一次睡上了安穩覺。

2009年,豔豔發現老公和別的女人好上了。雖然豔豔很愛他,一直想辦法挽留他,變著法子和他妥協,為他改變,甚至不惜一切地討好他,但老公的心始終像鐵一樣冰冷,不為所動,於是豔豔想到了離婚。她足足掙紮了一年,她想到很多,想到過去的美好時光,想到要如何應對外界的質疑,以及如何麵對各自的父母。每次她抱起才剛上幼兒園的女兒時,她的心都碎了,總會忍不住流淚。

她知道自己什麼都可以割舍,唯獨隻有這塊從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三年來與自己相依為命的女兒,是無論如何都不能割舍的。雖然老公沒有盡過做父親的責任,甚至在女兒出生的時候他還在牌桌上,但是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豔豔還是希望婚姻可以繼續下去。

恰恰在這個時候,豔豔通過朋友找到了我。聽她傾訴完,我讓她思考了三個問題:其一,你們的婚姻還有救嗎?他還會不會回頭?如果會,你需要等多少年?你的等待值不值得?其二,你現在為了孩子不離婚,孩子真的能健康成長嗎?你和孩子就真的能幸福嗎?其三,如果離了婚,孩子的成長環境會不會更好一點?你和孩子會不會離幸福更近一點?

我告訴豔豔,這三個問題她可以想久一點,但一定不要超過一個月,也希望她能給我一個答案。

兩個星期過去了,正當豔豔的故事快要被我淡忘的時候,她給我打來了電話。她說她想清楚了,這樣過下去隻能讓她和孩子都身處無邊苦海,她要和他離婚,而且越快越好。隻要離開了他,她們無論在哪裏都可以有一份寧靜和快樂。隻有離了婚,她才能給女兒一個真正健康的成長環境,才能讓自己重新靠近幸福!在電話中,她給了我一種醒悟的力量。

轉眼,又過去了兩個月,豔豔給我打來電話。她說她終於離了,三年來終於睡上了安穩覺。沒有他的半夜而歸,沒有與他的爭吵,沒有再偷偷流淚,連女兒的情緒也明顯好了很多,連睡覺的時候都帶著笑容。

最後豔豔告訴我,盡管她還年輕,但已經想好了,為了孩子她不會再輕易結婚,她會努力工作,給孩子創造良好的條件,即使沒有爸爸,也要盡最大能力讓孩子過上快樂、幸福的生活。豔豔還說她加入了一個單親媽媽的QQ群,裏麵都是堅強、樂觀、快樂的單親媽媽,她們都受過傷害,都對幸福絕望過,但為了孩子,她們選擇了堅強、樂觀,重新找到了快樂和幸福。這段時間以來,她終於感覺到,原來沒有男人的生活也可以這麼幸福,沒有太多的雜念,隻有孩子在不斷地鼓勵著自己。而這就是她幸福和快樂的源泉。

盡管對豔豔關於幸福的重新理解,我不能完全認同,但是我真的很為她開心,因為她學會了放棄,距離幸福更近了一步,這一步往往是很多女人不容易跨出的。所以,我想問一問那些僅僅隻是為了孩子而選擇不離婚的女人們:為了孩子不離婚,你們真的能幸福嗎?

選擇決定幸福

昨天晚上,又有一個極度悲傷的網友找到了我,在拒絕了她連續五次的語音聊天申請後,我還是動了惻隱之心,和她開始了一次長達兩小時的語音對話。

也許在很多人看來,她的確是一個極不幸的女人,因為在她為老公生下兒子後不到一年,就遭到了老公的拋棄。半年來,她老公不但夜不歸宿,而且動不動就對她動手。顯然,這樣的婚姻已經完全不具備再進行下去的條件。

婚姻不應該是枷鎖,而應該是一份訂立後可以協商撕毀的合約,就如我們訂立合同時都要明確合同失效的具體條款一樣。可現實生活中卻總有那麼多已經滅亡、無法繼續的婚姻還在硬撐著,過著同床異夢、不堪忍受的日子。更有甚者,有許多出軌的、在外麵找情人的男人,還要死死攥著婚姻不肯放手,把本就遭受背叛折磨的女人摧殘得生不如死。這樣的男人是不人道的,這樣的女人也是不幸的。

並不是所有的女人在遭遇男人的拋棄後都可以順利離婚。遇到品質不好的,就會被拖著,拖到泥幹自落,拖到心力交瘁,再時不時地被施加一些語言上的軟暴力和行為上的硬暴力,直到女人願意忍氣吞聲,主動放棄一切權利為止。

所以,在聽完這位網友的傾訴後,我告訴她:你是一個很幸運的女人,你應該慶幸你的男人願意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和你離婚,應該慶幸自己能從這場滿目瘡痍的婚姻中得到解脫,重新開始獨立自由的新生活。

在這個世界上,任何人都不能為別人而活,也不要指望別人能給你帶來什麼,至於天長地久更是想都不要去想了。每件事都要從自身的意願和立場出發,盡力把它做好,盡力讓更多的人滿意就是了,至於能不能做到,到底能走多遠,並不是你本人所能決定和左右的。

一年前,我的一對夫妻朋友因為離婚產生了糾紛,所以在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把我一同叫到了民政局。手續辦畢,我看到了非常感人的一幕,男人主動伸出手,以一種非常真切的感動告訴女人:“咱們握下手吧,感謝你這五年來給予我的美好時光,同時也祝福咱們都能重新開始自己更加光明的生活!”女人聽後哭了,哭得很傷心,因為離婚是女人主動提出來的。

從這個故事中,我感悟到:離婚其實是一種善行,一種讓雙方都能珍惜剩餘時光的善行,一種讓對方重新獲得新生的善行。若感情不在了,卻還要死撐,那隻是一種極大的自私和不道德的行為。

在當今這個個性凸顯、時時標榜自我、處處物欲橫流的社會裏,我認為離婚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能結就能離,隻要是能尊重雙方意願的離婚都是值得倡導的。特別是對於那種被男人拋棄,或遭受婚姻困擾的女人,更應該為自己在離婚後獲得新生而感到開心、快樂。這絕不是神智不清的表現,而是一種尊重自己、愛護自己的表現。為什麼非要死纏著那個不喜歡你的男人,讓對方更加恨你,讓自己白受折磨呢?至於為此尋死覓活,不僅不可憐,反而很是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