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
不管起點是什麼,
結局一定是生活。
那一年,他36歲,娶了現在的妻。其實,他不想再娶,隻因,曾經受過很重的傷。
他的前妻,和他是自由戀愛,談了六年,本以為這是一段讓人羨慕的愛情,他甚至都做好了做一個盡職丈夫的準備,她卻跟人跑了。
是嫌他太窮了。她說,再刻骨銘心的愛情也抵擋不住物欲的誘惑。還說,還是愛著他的,隻是她希望自己的日子能過得好一點,便義無反顧地走了,即使他跪在地上求她,她也視若無睹。
那晚,他醉了,他發誓,從此以後不再相信愛情,相信女人。
就這樣,迷迷糊糊過了四年單身的日子,直到彌留之際的母親哭著求他再婚。
便找了現在的妻,一個又黑又矮的女人,小他五歲,因為長相不好,相了幾年親,都沒成功。他也隻是看了一眼,便定了這門親事,他不愛她,娶她進門,隻是為了母親的遺願。
新婚那天,他跑到母親的墓碑前,哭了一個下午。
有人給他送飯過來,他轉頭,見著了一張醜陋的臉,便嗬斥她離開,他隻會帶著喜愛的女子來給母親看,他不愛她。
他的脾氣變得又怪又差,總是挑她的刺兒,嫌她做的菜難吃,嫌她做事太慢,而他說這些時,正坐在沙發上喝著茶,悠閑地看電視。
她不生氣,總是笑嘻嘻地說改。
可她對他越好,他的脾氣就越大,開始時,隻是酗酒,後來,還跑到外麵去找女人,而她總是逆來順受。隻因,她對他心存感激,一個三十多歲的老女人,能成個家就很幸福了,盡管他有著這樣或那樣的缺點,她相信,總有一天他的心能容納自己的。
她找了份在檳榔廠的活幹,晚上還做涼席,一針一線地穿著,她說,多賺點錢好養家。
她給他買了件筆挺的西裝,給他換上,說:“以後穿這件出去吧,好看。”
這話讓他的心一陣顫抖,他突然想起,昨天經過一家超市時,看到玉器在打折,他看中了一塊,他想,戴在她脖子上,一定很合適,他心動了,可最後沒有買。
那個晚上,他喝多了,從一個高空處摔下來,摔傷了腿,是她打著手電找到的。她背著他,一步一步朝診所走。
也不知道她哪來那麼大的力氣,一個180斤的男人,硬是被她背了將近了三裏路,而平常她連80斤的化肥都背不動。
他在家躺了整整半個月,而她衣不解帶地照顧了他半個月,也就是從那時開始,他才知道,這個世界上還有一個女人如此心疼他。
腿好的第二天,他就跑到超市給她買了一塊玉,那是第一次有人給她送東西,她小心翼翼地戴在脖子上,雀躍地問:“好看嗎?”男人說:“好看,我還去給你買。”女人說:“那不是要花很多錢嗎?”男人把她摟入懷裏,眼睛裏一片濕潤:“花再多的錢,隻要能買到快樂,那不就夠了。”
男人還給女人買了一堆衣服,女人一件件穿著,走到鏡子麵前像小鳥一般雀躍著。女人說:“原來我也這般好看啊,怎麼以前沒發現啊。這些真的是送給我的嗎?我可以穿著它出去嗎?”男人捏了捏女人的臉蛋,笑著說:“當然。”
不久後,他們便有了自己的孩子,男人帶著女人和孩子給母親去送香,男人在母親的墓前磕頭:“媽,我把媳婦給您帶過來了,您放心,今後,我一定會好好對她。”
女人在母親的墓前狠狠磕了幾個頭,女人說:“娘,我會做好您的兒媳婦的。”
男人把酒戒了,也不再在外麵花天酒地,男人的心中隻有女人一個,因為,那已成為他生命的全部。
原來,愛情,不管起點是什麼,結局一定是生活。這個世界上最深邃的愛情,不是浪漫,不是攀比,而是,在簡單的生活中,我容你,你容我,相濡以沫,天長地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