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詩經》(3 / 3)

二十,九,十一

《詩經》在中國文學上的位置,誰也知道,它是世界最古的有價值的文學的一部,這是全世界公認的。

《詩經》有十三國的國風,隻沒有《楚風》。在表麵上看來,湖北這個地方,在《詩經》裏,似乎不能占一個位置。但近來一般學者的主張,《詩經》裏麵是有《楚風》的,不過沒有把它叫作《楚風》,叫它作《周南》《召南》罷了。所以我們可以說:《周南》《召南》就是《詩經》裏麵的《楚風》。

我們說《周南》《召南》就是《楚風》,這有什麼證據呢?這是有證據的。我們試看看《周南》、《召南》,就可以找著許多提及江水、漢水、汝水的地方。像“漢之廣矣”、“江之永矣”、“遵彼汝墳”這類的句子,想大家都是記得的。漢水、江水、汝水流域不是後來所謂“楚”的疆域嗎?所以我們可以說《周南》《召南》大半是《詩經》裏麵的《楚風》了。

《詩經》既有《楚風》,我們在這裏談《詩經》,也就是欣賞“本地風光”。

我覺得用新的科學方法來研究古代的東西,確能得著很有趣味的效果。一字的古音,一字的古義,都應該拿正當的方法去研究的。在今日研究古書,方法最要緊,同樣的方法可以收同樣的效果。我今天講《詩經》,也是貢獻一點我個人研究古書的方法。在我未講研究《詩經》的方法以前,先講講對於《詩經》的幾個基本的概念。

(一)《詩經》不是一部經典。從前的人把這部《詩經》都看得非常神聖,說它是一部經典,我們現在要打破這個觀念;假如這個觀念不能打破,《詩經》簡直可以不研究了。因為《詩經》並不是一部聖經,確實是一部古代歌謠的總集,可以做社會史的材料,可以做政治史的材料,可以做文化史的材料,萬不可說它是一部神聖經典。

(二)孔子並沒有刪《詩》,“詩三百篇”本是一個成語。從前的人都說孔子刪《詩》《書》,說孔子把《詩經》刪去十分之九,隻留下十分之一。照這樣看起來,原有的詩應該是三千首。這個話是不對的,唐朝的孔穎達也說孔子的刪《詩》是一件不可靠的事體。假如原有三千首詩,真的刪去了二千七百首,那在《左傳》及其他的古書裏麵所引的詩應該有許多是三百篇以外的,但是古書裏麵所引的詩不是三百篇以內的雖說有幾首,卻少得非常,大概前人說孔子刪《詩》的話是不可相信的了。

(三)《詩經》不是一個時代輯成的。《詩經》裏麵的詩是慢慢地收集起來,成現在這麼樣的一本集子。最古的是《周頌》,次古的是《大雅》,再遲一點的是《小雅》,最遲的就是《商頌》《魯頌》《國風》了。《大雅》《小雅》裏有一部分是當時的卿大夫做的,有幾首並有作者的主名;《大雅》收集在前,《小雅》收集在後。《國風》是各地散傳的歌謠,由古人收集起來的。這些歌謠產生的時候大概很古,但收集的時候卻很晚了。我們研究《詩經》裏麵的文法和內容,可以說《詩經》裏麵包含的時期約在六七百年的上下。所以我們應該知道,《詩經》不是哪一個人輯的,也不是哪一個人作的。

(四)《詩經》的解釋。《詩經》到了漢朝,真變成了一部經典。《詩經》裏麵描寫的那些男女戀愛的事體,在那班道學先生看起來,似乎不大雅觀,於是對於這些自然的有生命的文學不得不另加種種附會的解釋。所以漢朝的齊、魯、韓三家對於《詩經》都加上許多的附會,講得非常的神秘。明是一首男女的戀歌,他們故意說是歌頌誰、諷刺誰的。《詩經》到了這個時代,簡直變成了一部神聖的經典了。這種事情,中外大概都是相同的,像那本《舊約全書》的裏麵,也含有許多的詩歌和男女戀愛的故事,但在歐洲中古時代也曾被教會的學者加上許多迂腐穿鑿的解說,使它們不違背中古神學。後起的《毛詩》對於《詩經》的解釋又把從前的都推翻了,另找了一些曆史上的——《左傳》裏麵的事情——證據,來做一種新的解釋。《毛詩》研究《詩經》的見解比齊、魯、韓三家確實是要高明一點,所以《毛詩》漸漸打倒了三家詩,成為獨霸的權威,我們現在讀的還是《毛詩》。到了東漢,鄭康成讀《詩》的見解比毛公又要高明。所以到了唐朝,大凡研究《詩經》的人都是拿《毛傳》《鄭箋》做底子。到了宋朝,出了鄭樵和朱子,他們研究《詩經》,又打破毛公的附會,由他們自己做解釋。他們這種態度,比唐朝又不同一點,另外成了一種宋代說《詩》的風氣。清朝講學的人都是崇拜漢學、反對宋學的,他們對於考據訓詁是有特別的研究,但是沒有什麼特殊的見解。他們以為宋學是不及漢學的,因為漢在一千七八百年以前,宋隻在七八百年以前。殊不知漢人的思想比宋人的確要迂腐得多呢!但在那個時候研究《詩經》的人,確實出了幾個比漢、宋都要高明的,如著《詩經通論》的姚際恒,著《讀風偶識》的崔述,著《詩經原始》的方玉潤,他們都大膽地推翻漢、宋的腐舊的見解,研究《詩經》裏麵的字句和內容。照這樣看起來,二千年來《詩經》的研究實是一代比一代進步的了。

《詩經》的研究,雖說是進步的,但是都不徹底,大半是推翻這部,附會那部;推翻那部,附會這部。我看對於《詩經》的研究想要徹底地改革,恐怕還在我們呢!我們應該拿起我們的新的眼光,好的方法,多的材料,去大膽地細心地研究,我相信我們研究的效果比前人又可圓滿一點了。這是我們應取的態度,也是我們應盡的責任。

上麵把我對於《詩經》的概念說了一個大概,現在要談到《詩經》具體的研究了。研究《詩經》大約不外下麵這兩條路:

(第一)訓詁用小心的精密的科學的方法,來做一種新的訓詁功夫,對於《詩經》的文字和文法上都重新下注解。

(第二)解題大膽地推翻兩千年來積下來的附會的見解,完全用社會學的、曆史的、文學的眼光重新給每一首詩下個解釋。

所以我們研究《詩經》,關於一句一字,都要用小心的科學的方法去研究;關於一首詩的用意,要大膽地推翻前人的附會,自己有一種新的見解。

現在讓我先講了方法,再來講到訓詁罷。

清朝的學者最注意訓詁,如戴震、胡承珙、陳奐、馬瑞辰等等,凡他們關於《詩經》的訓詁著作,我們都應該看的。戴震有兩個高足弟子,一是金壇段玉裁,一是高郵王念孫及其子引之,都有很重要的著作,可為我們參考的。如段注《說文解字》,念孫所作《讀書雜誌》《廣雅疏證》等;尤其是引之所作的《經義述聞》《經傳釋詞》,對於《詩經》更有很深的見解,方法亦比較要算周密得多。

前人研究《詩經》都不講文法,說來說去,終得不著一個切實而明了的解釋,並且越講越把本義攪昏昧了。清代的學者,對於文法就曉得用比較歸納的方法來研究。

如“終風且暴”,前人注是——終風,終日風也。但清代王念孫父子把“終風且暴”來比較“終溫且惠”、“終窶且貧”,就可知“終”字應當作“既”字解。有了這一個方法,自然我們無論碰到何種困難地方,隻要把它歸納比較起來,就一目了然了。

《詩經》中常用的“言”字是很難解的。漢人解作“我”字,自是不通的。王念孫父子知道“言”字是語詞,卻也說不出它的文法作用來。我也曾應用這個比較歸納的方法,把《詩經》中含有“言”字的句子抄集起來,便知“言”字究竟是如何的用法了。

我們試看:

彤弓弨兮,受言藏之。

駕言出遊。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

這些例裏,“言”字皆用在兩個動詞之間。“受而藏之”,“駕而出遊”……豈不很明白清楚?(看我的《詩三百篇言字解》,十三版《胡適文存》頁三三五——

三四〇)

蘇東坡有一首《日日出東門》詩,上文說“步尋東城遊”,下文又說“駕言寫我憂”。他錯看了《詩經》“駕言出遊,以寫我憂”的“駕言”二字,以為“駕言”隻是一種語助詞,所以章子厚笑他說:“前步而後駕,何其上下紛紛也!”

上麵是把虛字當作代名詞的。再有把地名當作動詞的,如“胥”本來是一個地名,古人解為“胥,相也”,這也是錯了,我且舉幾個例來證明。《大雅·公劉》一篇有“於胥斯原”一句,《毛傳》說:“胥,相也。”《鄭箋》說:“相此原地以居民。”但我們細看此詩共分三大段,寫公劉經營的三個地方,三個地方的寫法是一致的:

(1)於胥斯原。

(2)於京斯依。

(3)於豳斯館。

我們比較這三句的文法,就可以明白,“胥”是一個地方的名稱,假使有今日的標點符號,隻要打一個“——”兒就明白了。《綿》篇中說太王“爰及薑女,聿來胥宇”,也是這個地方。

還有那個“於”字,在《詩經》裏麵,更是一個很發生問題的東西。漢人也把它解錯了,他們解為“於,往也”。例如《周南·桃夭》的“之子於歸”,他們誤解為“之子往歸”。這樣一解,已經太牽強了,但還勉強解得過去;若把它和別的句子比較起來解釋,如《周南·葛覃》的“黃鳥於飛”解為“黃鳥往飛”,《大雅·卷阿》的“鳳凰於飛”解為“鳳凰往飛”,《邶風·燕燕》的“燕燕於飛”解為“燕燕往飛”,這不是不通嗎?那麼,究竟要怎樣解釋才對呢?我可以說,“於”字等於“焉”字,作“於是”解。“焉”字用在內動詞8的後麵,作“於是”解,這是人人可懂的。但在上古文法裏,這種文法是倒裝的。“歸焉”成了“於歸”,“飛焉”成了“於飛”。“黃鳥於飛”解為“黃鳥在那兒飛”,“鳳凰於飛”解為“鳳凰在那兒飛”,“燕燕於飛”解為“燕燕在那兒飛”,這樣一解就可通了。我們誰都認得“以”字,但這“以”字也有問題。如《召南·采蘩》說:

於以采蘩?於沼於沚。於以用之?公侯之事。

於以采蘩?於澗之中。於以用之?公侯之宮。

這些句法明明是上一句問,下一句答。“於以”即是“在哪兒”?“以”字等於“何”字(這個“以”字解為“哪兒”,我的朋友楊遇夫先生有詳說)。

在哪兒采蘩呢?在沼在沚。又在哪兒用呢?用在公侯之事。

在哪兒采蘩呢?在澗之中。又在哪兒用呢?用在公侯之宮。

像這樣解釋的時候,誰也說是通順的了。又如《邶風·擊鼓》:“於以求之?於林之下”,解為“在哪兒去求呢?在林之下”。所以“於以求之”的下麵,隻要標一個問號(?),就一目了然了。

《詩經》中的“維”字,也很費解。這個“維”字,在《詩經》裏麵約有二百多個,從前的人都把它解錯了。我覺得這個“維”字有好幾種用法,最普通的一種是應作“嗬,呀”的感歎詞解。《老子道德經》也說:“唯之與阿,相去幾何?”可見“唯”“維”本來與“阿”相近。如《召南·鵲巢》的維鵲有巢,維鳩居之。維鵲有巢,維鳩方之。

若拿“嗬”字來解釋這一個“維”字,那就是“嗬,鵲有巢!嗬,鳩去住了!”此外的例,如“維此文王”即是“嗬,這文王!”“維此王季”即是“嗬,這王季!”你們記得人家讀祭文,開首總是“維,中華民國十有四年”。“維”字應頓一頓,解作“嗬”字。

我希望大家對於《詩經》的文法細心地做一番精密的研究,要一字一句地把它歸納和比較起來,才能領略《詩經》裏麵真正的意義。清朝的學者費了不少的時間,終究得不著圓滿的結果,也就是因為他們缺少文法上的知識和虛字的研究。

上麵已把研究《詩經》訓詁的方法約略談過,現在要談到《詩經》每首詩的用意如何,應怎樣解釋才對,便到第二條路所謂解題了。

這一部《詩經》已經被前人鬧得烏煙瘴氣,莫名其妙了。詩是人的性情的自然表現,心有所感,要怎樣寫就怎樣寫,所謂“詩言誌”是。《詩經·國風》多是男女感情的描寫,一般經學家多把這種普遍真摯的作品勉強拿來安到什麼文王、武王的曆史上去;一部活潑潑的文學因為他們這種牽強的解釋,便把它的真意完全失掉,這是很可痛惜的!譬如《鄭風》二十一篇,有四分之三是愛情詩,《毛詩》卻認《鄭風》與男女問題有關的詩隻有五六篇,如《雞鳴》、《野有蔓草》等。說來倒是我的同鄉朱子高明多了,他已認《鄭風》多是男女相悅淫奔的詩,但他亦多荒謬。《關雎》明明是男性思戀女性不得的詩,他卻在《詩集傳》裏說什麼“文王生有聖德,又得聖女姒氏以為之配”,把這首情感真摯的詩解得僵直不成樣了。

好多人說《關雎》是新婚詩,亦不對。《關雎》完全是一首求愛詩,他求之不得,便寤寐思服,輾轉反側,這是描寫他的相思苦情;他用了種種勾引女子的手段,友以琴瑟,樂以鍾鼓,這完全是初民時代的社會風俗,並沒有什麼稀奇。意大利、西班牙有幾個地方,至今男子在女子的窗下彈琴唱歌,取歡於女子。至今中國的苗民還保存這種風俗。

《野有死麇》的詩,也同樣是男子勾引女子的詩。初民社會的女子多歡喜男子有力能打野獸,故第一章:“野有死麕,白茅包之。”寫出男子打死野麕,包以獻女子的情形。“有女懷春,吉士誘之。”便寫出他的用意了。此種求婚獻野獸的風俗,至今有許多地方的蠻族還保存著。

《嘒彼小星》一詩,好像是寫妓女生活的最古記載。我們試看《老殘遊記》,可見黃河流域的妓女送鋪蓋上店陪客人的情形。再看原文:

嘒彼小星,三五在東。肅肅宵征,夙夜在公。實命不?同。

嘒彼小星,維參與昴。肅肅宵征,抱衾與裯。實命不?猶。

我們看她抱衾裯以宵征,就可知道她的職業生活了。

《芣苢》詩沒有多深的意思,是一首民歌,我們讀了可以想見一群女子,當著光天麗日之下,在曠野中采芣苢,一邊采,一邊歌。看原文:

采采芣苢,薄言采之。采采芣苢,薄言有之。

采采芣苢,薄言掇之。采采芣苢,薄言捋之。

采采芣苢,薄言袺之。采采芣苢,薄言襭之。

《著》詩,是一個新婚女子出來的時候叫男子暫候,看看她自己裝飾好了沒有,顯出了一種很豔麗細膩的情景。原文:

俟我於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瓊華乎而?

俟我於堂乎而?充耳以黃乎而?尚之以瓊英乎而?

我們試曼聲讀這些詩,是何等情景?唐代朱慶餘上張水部有一首詩,妙有這種情致。詩雲:

洞房昨夜停紅燭,

待曉堂前拜舅姑。

妝罷低聲問夫婿,

“畫眉深淺入時無?”

你們想想,這兩篇詩的情景是不是很相像。

總而言之,你要懂得《詩經》的文字和文法,必須要用歸納比較的方法。你要懂得三百篇中每一首的題旨,必須撇開一切《毛傳》《鄭箋》《朱注》等等,自己去細細涵詠原文。但你必須多備一些參考比較的材料:你必須多研究民俗學、社會學、文學、史學。你的比較材料越多,你就會覺得《詩經》越有趣味了。

(收入顧頡剛編著《古史辨》第三冊,

1931年樸社初版)